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重中之重。《意见》提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如何理解和看待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乡村产业振兴的生力军,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担当者。农产品稳定供给是国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建原料基地,稳定市场流通秩序,有力保障了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提供的粮油类产品占市场供给的1/3多,提供的“菜篮子”产品占市场供给的2/3多。

二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引领者。近年来,大型龙头企业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2020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科技研发投入850多亿元,通过研发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开展科技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提升生产标准化程度,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三是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者。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市场,通过产销订单、土地托管、资产入股等方式,带领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2020年,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引领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农户1.2亿多户,吸纳就业中农村户籍劳动力接近7成,有效带动了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激发龙头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发挥要素聚集的平台作用,引导龙头企业集聚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优化要素配置、建设园区载体,带领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开发乡村特色资源,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高地。

二是发挥产业融合的载体作用,引导龙头企业担当农业全产业链的“链主”,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打通产业上中下游的各个环节,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跨区域产业链融合,开拓乡村产业发展新空间。

三是发挥创新驱动的引领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利用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等优势,加强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致力解决关键品种、关键技术、关键设备等问题,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发挥联农带农的中坚作用,引导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巩固契约式、推广分红式、完善股权式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致富,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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