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由限到禁,有何不同?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小刚会上介绍,2008年我省发布了“限塑”规定,和目前“禁塑”的要求有很大的区别。2008年限塑以来,大家疑问较多的是限塑以后塑料制品的使用量,不是少了而是多了。

不过,2008年的“限塑”规定也保留下一些很好的做法,比如大型商场和超市都实现付费使用塑料制品,减少了塑料制品的使用。但是以前只是简单的限,这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模式的变化,比如快递业、外卖这些新的业态,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也随之增多,因此本次的法规是以禁为主。

采取禁止名录制度,对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提出禁止要求,不禁止其他类型的塑料制品。通过调整《名录》实现分批分阶段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政策目标。

“禁的同时相应的替代品要跟得上,提供替代品,尤其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将来我们不仅满足海南,还可以满足世界其他地方的需要。”邓小刚说。

此外,通过新法规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垃圾分类制度等,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资源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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