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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对落实好“禁塑”工作的个人和单位是否有奖励?
在奖励方面,对于在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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