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过户时补办出让手续,按照单户房屋的建筑面积×(整幢楼占地面积/整幢楼的总建筑面积)计算分摊面积,以分摊面积对应宗地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40%补交出让价款,土地性质变更后出让年期的计算以同一建筑的第一套房屋补办出让手续为起始计算,土地出让年期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但最高不超过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