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房产证办理手续
发布时间:2014-07-17    字体[ ]

  (一)取消“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屋登记机构建设房产信息数据库,并与税务部门审批系统对接,共享与税务相关的房产信息,取消“房地产过户纳税申报”事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申报材料。

  (二)开展部分房屋登记业务合并申请。房屋登记业务符合合并申请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建议申请人对相关业务进行合并申请,以减少办证环节,缩短工作时间。以下业务可合并申请:商品房网签申请与预告登记申请合并,由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网签时一并申请;商品房初始登记申请与分户登记申请合并,由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初始登记时一并申请;商品房预告抵押权登记申请与预告抵押权登记转为现房抵押登记申请合并,由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预告抵押权登记时一并申请。

  (三)压缩办理时间。各市县房屋登记机构要充分利用数字档案信息,全面优化房屋登记流程,减少办证中间环节,并根据自身情况,本着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的原则,尽量压缩房屋登记业务办理承诺时限,提高办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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