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各级工商局;
【办理事项】:企业设立登记、股东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取消现场确认制度、实行形式审查;
【办理时间】:2014年1月1日起。
对需要实质审查的情况,通过局长负责制、合法公证或科技技术等手续解决。工商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负形式审查义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均由申请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