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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2017-08-29 00:00 来源: 海南省政府网 编辑: admin 【字体:   打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批 201 7 8 28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09031

白沙打安镇附近远龙胶场,长期生产乳胶造成空气污染,污水直排附近小河,周边鱼塘受污染,部分鱼死亡。

白沙

水、大气

白沙远龙胶厂成立于1984年,原由白沙黎族黎族自治县热带作物农场经营。2006年,该厂转由白沙远龙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原有2条生产线,于2006年4月建成投入生产。该生产线已于2004年9月6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扩改建1万吨天然橡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专项分析)的)的批复》(琼土环资监表字〔2004〕27号),并于2011年3月通达环保验收。由于我县橡胶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市场需求变化和污水处理站设备老化,为满足农民出售胶水和提高生产工艺、污水处理水平的要求,该公司开始优化生产工艺,建设浓缩乳胶生产线和污水处理站,2015年9月8日取得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白沙远龙橡胶加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环函〔2015〕1101号),2016年12月改扩建完成,2017年6月投入试生产,项目设计年生产规模15000吨干胶、乳标胶、凝标胶各5000吨。浓乳胶5000吨(折干胶3000吨)胶清胶2000吨,建有日处理量500吨的污水处理站。群众举报企业出现超标排污的现象属实,现场检查没有发现周边鱼塘受污染和部分鱼死亡的情况。

属实

一是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行限期整改,在20日内采取措施整改水污染物治理设施,保障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依法对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排污问题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由于企业处于试生产阶段,各项措施正在进行调试,根据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建议从轻处理,对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处以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应缴纳排污费10417元三倍的罚款人民币叁壹仟贰佰伍拾壹元(¥31251.00元)    
三是责成白沙远龙橡胶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力量集中分析原因,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排查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即时着手落实整改。

2

D08060

保亭县保城镇野奢世界小区旁边24小时汽车通行噪声扰民,业主经常闻到小区附近养猪场散发的臭味,小区附近随意焚烧垃圾现象普遍。

保亭

噪声、大气、垃圾

信访人反映的野奢世界小区位于361国道旁,距离县城3公里,面积11万平方米,小区共有1314套住房,目前有20多户居住,绝大多数都是冬季来我县居住的候鸟族购房居住。养殖臭味及焚烧垃圾的行为均来自小区东面的南茂居红霞队群众,经核实:

1、监测数据显示,818日晚小区内平均噪声为46.9分贝,超过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中居住、文教机关区夜间标准1.9分贝(夜间噪声标准45分贝);819日昼间10点及822日夜间11点的噪声都未超过标准;

2、红霞队78岁老人黎雪梅存在焚烧枯枝烂叶堆肥的行为,污染空气。

3.红霞队养殖户马勇安存在放养羊现象,粪便堆积存放羊粪未及时清理,造成空气污染。

4、红霞队养殖胡明瑛未及时清理猪圈,排出污水的臭味污染空气。

 

属实

一、处理情况

1、因野奢世界小区紧邻我县361国道,该国道是我县通往五指山、三亚的交通要道,汽车经过时瞬时声音较大,造成噪音污染。针对该问题,我县已要求县公路局在该小区周边竖立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的告示牌。

2、针对黎雪梅焚烧枯枝烂叶的行为,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其焚烧行为的危害,要求其今后不得再焚烧枯枝烂叶,因老人年事较高,工作人员同时也对其子女做了思想工作,要求其子女平时多做好住房周边的环境卫生。

3、县畜牧局向养殖户马勇安下达了《关于对羊舍环境卫生进行整改的通知》(保牧渔函〔201736号)的责令改正文书,要求其做好羊舍卫生、加强对羊群放牧管理,禁止在本村内、野奢世界内等非放牧区放牧,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要求823日前整改完毕。

4、县畜牧局向胡明瑛也下达了《关于对猪舍环境卫生进行整改的通知》(保牧渔函〔201735号)的责令改正文书,要求其加强猪圈的卫生工作,勤清洗,商品肉猪及时出栏,减少粪污排放,减少空气污染,要求823日前整改完毕。

5、红霞队隶属于南茂居(南茂居现属于加茂镇),要求南茂居和加茂镇委、镇政府做好群众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整治,解决好脏乱差和乱烧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

二、整改情况

823日上午,县保城镇与畜牧局工作人员到红霞队检查了解问题整改情况,公路局已开始按要求制作静止鸣笛、减速慢行的告示牌。   红霞队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的行为,养殖户胡明瑛原有的26头猪,已出售6头,猪圈及周边环境清理比较整洁干净。现场未找到养殖山羊的农户,但现场查看其羊圈及周边尚未处理干净,还需进一步整改完善。

污染情况初步得到改善,为避免情况反弹,我县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将每周做定期回访,南茂居和加茂镇委、镇政府督促群众做好羊舍、猪圈的清洁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成效,避免环境被污染。

3

D08070

保亭龙湾雨林谷房屋开发公司,一年前将龙湾雨林谷小区内300多平规划用于绿地的土地改为建筑用地。

保亭

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龙湾雨林谷小区是由海南龙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该项目位于保亭县新星农场六区二队,项目一期占地面积137亩,建筑面积为36612.73平方米,小区绿地率为56.2%,小区住户数量为271户,项目一期已建成部分已于20161229日取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目前项目二期尚未进行开发建设,该投诉人投诉反馈的属于该项目一期。经调查发现,占用建设用地的为该小区业主并非保亭龙湾雨林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而是业主私自占地建设,业主共2名,其中一名叫鲁培,湖北荆州人,购买了龙湾雨林谷一期洋房1803105房,户型为两房两厅,户型面积为78.62平方米;另一名业主雷倩,湖北武汉人,购买了龙湾雨林谷一期洋房1805101房,户型为两房两厅,户型面积为78.62平方米。该小区1803105房业主与1805101房业主私自在两栋建筑之间违法占用公共绿地,联合搭建一层砖混结构的平顶房已完成主体封顶,其中105房业主鲁培违法搭建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101房业主雷倩违法搭建建筑面积为46平方米,合计占用公共绿地面积为130平方米,用于搭建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目前该违法建筑主体及内部已基本完成装修,经与违建业主联系,其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返回我县接受调查询问笔录。该业主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建筑物的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一、处理情况

我县住建局已于821日通知我县城建监察大队将该违法建筑卷宗报至我县住建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城建监察大队正在整理案卷案宗。

二、整改情况

待我县城建监察大队报送卷宗至我县住建局后,我县住建局将于3个工作日内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张贴违建现场,将告知书邮寄挂号信件至当事人,并以电话短信通知到位,同时将该告知书在我县住建局网站上进行公告。5个工作日后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邮寄挂号信件至当事人,并以电话短信通知到位,同时将该决定书在我县住建局网站上进行公告。因拆除决定书给当事人留有六十日的诉讼期限,逾期未拆除并未提起诉讼,我县住建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报请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如业主不配合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的情况下,县住建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预计于201712月底完成行政处罚事宜。

4

D08037

昌江县城矿山路矿山(铁矿)公园里有一人工湖(属于个人),已有十几年的时间湖水污染严重,湖水呈绿黑色,臭味严重,湖里有鱼被污染。

昌江

水、大气

公园人工湖管理单位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质符合景观用水标准,现场能闻到臭味。

部分属实

公园管理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周边排水户检查,加强人工湖水质及排水口监测。

5

D08066

昌江县海尾镇新港居委会往西0.5公里处,有村民私自毁林采砂,破坏了相当于一个足球场面积的。多次投诉至县林业局无果。

昌江

生态

现场核实对村民私自取砂毁林的面积用手持GPS设备进行测量,经核实面积为12.66亩。现场毁坏林木的蓄积量无法计算,因为现场是长期逐渐破坏形成,无法得知原有林木生长的相关数据。

属实

雇请机械对现场取砂道路进行封堵,同时对现场进行必要的土地平整,并联系木麻黄苗木准备在未来几天对地块恢复造林。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一方面是派护林员加强监管,同时与县森林公安局严厉打击私自取砂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将联合海尾镇政府、新港居委会、水务部门,加大教育和宣传,引导村民合法用砂。

6

D08043

澄迈文儒镇石浮村委会旁100米左右有一胶水收购店,臭味大,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的空气。

澄迈

大气

该杂胶收购店因在收购杂胶时,装车和转运过程中环保意识薄弱,不注意做好环保措施,造成杂胶少许散落,未清理干净;另外,对收购店周围用清水清洗时有部分污水流到地下污水管道,造成周围空气有明显臭气味。

部分属实

1.责令其处理室里的存杂胶。2.清理周边的卫生。3.取缔该收购点。

7

D08058

澄迈县金江镇大坡村委会靠近南渡河段存在不法人员非法采砂,破坏村民约400亩农田、坡地、耕地和林地,造成水土流失、生态严重破坏。曾投诉至省政府国土资源厅、澄迈县政府、金江镇政府未果。

澄迈

生态、土壤

2017819日上午,澄迈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周领军带领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金江镇等主要领导到现场核查大坡村委会非法采砂问题。经核查,本信访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17819日上午,金江镇政府已平整砂场土地,并在堤岸种植竹子;已建立长效机制打击非法采砂。

8

D08074

1、澄迈大丰镇富力红树湾附近福山油田,不定时冒黑烟,散发刺鼻的味道,污染地下水,水里面有油味。2、富力红树湾1公里范围的高铁线路无降噪措施,噪音扰民。3、福山油田运输车24小时高频次运输,噪音扰民。

澄迈

水、大气、噪声

1.鉴于本案件同编号D02016和编号D05059交办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8月19日主要单位负责人再次到该公司现场核查情况。2.根据海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提交的《中铁二院海南铁路项目部关于富力红树湾受海南西线高铁噪声影响问题的回复》(设海铁项[2017]13号),其在回复中提到:“富力红树湾小区居住建筑距离海南西环铁路最近距离约300m,之间为该小区打造的运动公司,包括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均不属噪声敏感建筑,且根据《新建海南西环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结果,小区居住建筑已位于西环高铁噪声影响范围之外,可以满足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无需采取降噪措施”。经现场查看核实,富力红树湾1公里范围内已设置玻璃隔音降噪设备,高铁在富力红树湾段无需再新增防噪音设施。3.海南富山油田气化工有限公司原油罐车13台,日均运行25趟次左右;液化石油气和稳定轻烃罐车合计日均运行10趟次左右。运输车辆的充装时间与花场油气处理中心作息时间基本上同步,基本固定在上午(8:00-11:30)和下午(14:30-17:30)进行。海南中油深南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每日发车约30车次,主要运行时间为早晨至夜间。存在休息时间车辆运输噪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处理情况:鉴于本案件编号D02016和编号D05059交办件反映内容基本一致,8月16日上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到该公司现场核查落实整改工作情况。一是责令该公司及时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对应急、检修等不可避免造成影响的非正常时段,给予事前信息公开;二是企业定期开展的监测信息及生产状况须及时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快建设信息公开宣传栏,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整改情况: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8月12日下午拆除靠近居民区油井站未使用的加热炉设备,同时制定了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2.经现场查看核实,富力红树湾1公里范围内已设置玻璃隔音降噪设备,高铁在富力红树湾段无需再新增防噪音设施。3.合理减少中午13:00至14:30压缩天然气车辆的发车频次;优化车辆运行时间,尽量减少中午13:00-14:30进出花场油气处理中心进行装卸油车次;规定行车路线,禁止驶入居民区道路;要求车辆驾驶员驾驶车辆出入三林居民区路段时小油门、低车速、严禁鸣喇叭。

9

D08108

澄迈县瑞溪镇富兴街、新街,晚上夜宵店的油烟、噪声、垃圾污染严重,富兴街路口农贸市场,长期使用高音喇叭不间断播放重复广告(早7点至中午)。

澄迈

大气、噪声、垃圾

经现场调查存在夜宵店户外经营、有使用高音喇叭不间断播放广告现象。

属实

我镇立即开展整治行动,要求夜宵店在室内经营,要求住户禁止播放高音喇叭。

10

D08112

澄迈县老城镇老城开发区仲音村,附近有不明臭气,疑似来源于附近垃圾焚烧场等,散发恶臭、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澄迈

大气

经核查,转办件中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影响仲音村的臭气污主要来源于垃圾填埋场的填埋区及配套的渗滤液处理厂。经对填埋区和渗滤液处理厂进行详细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一是新鲜垃圾填埋时覆盖不及时,发酵产生臭气向周边区域扩散;二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的氧化塘为裸露型,未对其进行覆膜,无防雨、防臭处置设施,且其中积存了大量的未经处理的渗滤液,因此产生大量的臭气无组织向四周排放;三是垃圾焚烧厂垃圾库及卸料区有臭气溢出,但对仲音村不构成影响。

属实

1.责令垃圾填埋场必须严格执行垃圾填埋规范要求,缩短垃圾暴露的时间。
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进行臭气监测,如有超标现象,由县环保局依法予以处理。
3、要求垃圾焚烧厂加强对垃圾卸料区和垃圾库的管理,确保卸料区和垃圾库的密闭性,防止臭气外溢扩散。4、加快推进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氧化塘的改造,确保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渗滤液清理工作,在12月30日前完成氧化塘污泥处置工作,2018年5月前全部完成氧化塘的修缮改造工作。以后氧化塘将不再作为渗滤液储存池使用,仅作为事故应急池使用,从源头上消除污染源。待氧化塘改造完成,厂界臭气达标后,立刻组织开展两个渗滤液处理站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5、加快推进中电新能源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建设,确保在2018年6月开始动工建设。三期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800吨,待三期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后,届时将完全可以消纳两市县产生的生活垃圾,现有的填埋区仅作为应急使用。6、研究垃圾填埋区垃圾减量处理方式。配合协调海口市制定垃圾填埋场处理方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处理及对填埋区进行生态恢复,计划于2018年12月开始存量垃圾清理工作。

11

D09028

澄迈永发镇距离新吴中文村不到500米处,有三个大中小型的养猪场,排泄物的臭味污染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场地原为农田,存在非法占用农田的情况。

澄迈

大气

我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案件落实工作,由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包案跟进处理。8月19日上午,县政府分管环保副县长黎雅亲自带领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县国土局、永发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吉才猪场现场核查。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畜牧局和永发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阅了该场的相关材料,并作了现场勘查。

属实

处理情况:8月24日,针对选址不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问题,县国土局和县畜牧局分别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原状。县环保局出具《关于认定澄迈吉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无效的通知》(澄环函〔2017〕347号),撤销环评备案手续。永发镇政府已制定了《永发镇拆除澄迈吉才养殖专业合作社猪棚实施方案》,澄迈吉才养殖专业合作社出具了《澄迈吉才养殖合作社猪棚拆除时间安排表》,对吉才猪场进行搬迁和平整恢复原种植条件。

12

D09036

澄迈县文儒镇海城东线路上私人橡胶中转站,污水直排下水道,气味恶臭,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澄迈

水、大气

该杂胶收购点在收购杂胶过程中环保意识薄弱,操作不当,容易出现杂胶散落及渗水现象,产生一定臭气味,且在完成收购后直接冲洗,污水直排下水道,造成污染。

部分属实

1.当天下午责令其处理室里的存杂胶及称、收胶桶等,不得存放杂胶。2.取缔该收购点。

13

D09007

1.儋州那大镇儋州至洋浦6公里-18公里路段每晚8点后臭气熏天,臭气来源是公路两边的几家养猪场,相关部门称已对养猪场罚款,没有其他解决办法;2.儋州至洋浦14.5公里处有一永利源混凝土搅拌站,生产产生粉尘,且经常有大量混凝土运输车在近10公里道路上洒下石子和搅拌混凝土,严重威胁环境卫生及交通安全。

儋州

大气、扬尘

1、8月19日上午,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等相关人员对该路段两侧100米范围内的猪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共四家养猪场,不同程度的存在排污设施不到位、排放不达标问题。14公里处的鸡粪收集场散发恶臭。

2、8月19日,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到永利源搅拌站企业进行检查,该企业已经停产。

属实

1、责令四家猪场停产整改,截止到8月22日,四家猪场全部停产,不再排放污水。鸡粪收集场已在8月20日将鸡粪全部清理运走,并对场地进行了清理平整,已不再产生异味。

2、2017年8月7日已责令永利源公司停产,目前已没有扬尘。经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整治,该路段目前不存在运输车飘洒遗落碎石威胁交通安全情况。

14

D09032

儋州市海头镇新洋市村,高铁建设时挖出的沙土堆放未运走(2013年至今),雨季时沙土流入附近农田(被埋十几亩),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多次向镇政府无应无果。

儋州

土壤

经实地核实,有5户农户9.36亩土地被水土流失淹没。

一是建造挡土墙,预计8月26日动工;二是制定复垦施工方案,清理整治被雨水冲刷至农田的泥土。

15

D09037

儋州白马井镇207乡道起点,白马井分路口到丰猛新村路段,沿途两侧有多家采沙、采石场、洗沙场,对当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洗沙场的污水直排附近小河中,货车长期运输导致207乡道路面破损非常严重,交通事故频发。

儋州

水、生态

8月20日上午10点,我镇组织公安、国土、环保、安监、交通、交警和农委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该地区有沙场、石场和搅拌厂等11家污染企业。207乡道路面破损严重,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属实

1.白马井供电所已经下文停电;白马井镇人民政府联合市环保局下文,停产整顿。

2.交通、交警部门已经在207乡道白马井入口设卡,查处超运超载车辆。

3.市交通局已经将该道路纳入我市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县道改造。

16

D08044

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恒吉花园小区周五、周六晚上12点常会有煤烟味,无法开窗,距离小区最近的工厂只有二三公里,怀疑煤烟来自定安天宇建材厂烧煤、莫氏砖厂烧煤,琼宝食品加工厂烧煤,多次投诉,但未处理。

定安

大气

    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7月份,莫氏环保砖厂因未完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已被处罚并停产停电,海南百味香食品有限公司因污水处理不达标已停产整改,现场检查天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情况,未闻到煤烟味,这3家企业均未用煤作燃料。  

部分属实

    1、莫氏环保砖厂和海南百味香食品有限公司未完成整改,不允许开工生产。
    2、对塔岭区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燃煤及气体排放超标企业进行关停处理。

17

D08095

定安定城镇仙高居委会罗案村的两个医疗垃圾处理厂、一个涂料厂、一个矿泉水加工厂,产生噪音污染,医疗垃圾处理厂的污水乱排,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定安

噪声、水

    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1.塑料废品收购站和两个医疗废品收购站在作业时噪音污染严重。2.涂料厂及医疗废品收购站在生产时污水乱排,周边空气恶臭,地表堆放有大量固体废弃物。

属实

    1.现场责令停工生产并予以取缔。
    2.将地表一般固体废弃物清运到专门的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3.对全县所有卫生院、诊所医疗垃圾流向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现医疗垃圾流入到非法加工厂。

18

D08107

定安县岭口镇岭口村委会新地山村100米处私人槟榔加工厂,有约80个用土灶加工槟榔,作业时烟雾弥漫,影响周边槟榔树生长及居民生活。

定安

大气

    经调查,被举报人为岭口镇鲁古井村民莫兴儒,在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情况下,私自在新地山村搭棚建炉熏烤槟榔。该槟榔熏烤加工点共有土炉50多个,开炉生火熏烤槟榔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焦油烟雾,污染空气,对附近的环境生态和居民生活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责令该槟榔熏烤加工点立即停工,并限期3天内自行拆除。8月21日,该槟榔熏烤加工点50多个土炉已全部被拆除。

19

D09017

定安定城镇巡崖村有一采砂厂乱采乱挖,破坏农田,影响当地生态。该问题已存在多年。

定安

生态

    经现场核实,群众举报部分属实。巡崖村并无固定采砂厂,只是在南渡江下游巡崖村河段存在盗砂采砂现象,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部分属实

    按照打击非法采砂行动方案,3个打击非法采砂专项小组立即开展行动,对重点河段运砂出入路口实行定点设卡、流动巡查等,对运砂车辆进行管控;对重点河段沿线公路、村庄违法堆砂点进行调查摸底和没收清理,专业执法部门快速出击,及时打击河道采砂、县域内堆砂、道路上运砂等行为。1.落实属地群防群治机制,实行常态联合巡查。2.指导属地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采砂行为。3.追根溯源,严查盗采砂石源头,公安部门对盗采人一查到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0

D09035

定安县岭口镇开地山村一公里处有一个私人槟榔加工厂,今年开始用木材熏槟榔,生产过程中烟雾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及居民正常生活。

定安

大气

    经调查,被举报人为岭口镇鲁古井村民莫兴儒,在未办理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情况下,私自在新地山村搭棚建炉熏烤槟榔。该槟榔熏烤加工点共有土炉50多个,开炉生火熏烤槟榔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焦油烟雾,污染空气,对附近的环境生态和居民生活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属实

    责令该槟榔熏烤加工点立即停工,并限期3天内自行拆除。8月21日,该槟榔熏烤加工点50多个土炉已全部被拆除。

21

D08041

东方八所镇东海路进入西15巷100米左右有一尚学教育暑假培训班(民宅),一楼养了几十头猪,排泄物乱排在生活用的排水沟里,排水沟暂未通,臭味难闻,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周边全是居民区。

东方

大气、水

2017818日晚,在市政府副市长符高波带领下,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畜牧局、市环保局等多部门共同到现场实地办理该案件。经现场调查,该住宅属城市居民区内,居民在自家院子共圈养16头肉猪,猪的粪便直接排放在死水沟,水沟和猪圈产生很大的刺鼻臭味。

属实

8月18日晚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居民圈养家畜(猪)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截至8月19日早上8:30当事人于将圈养的头猪出售和迁移至农村老家圈养。市畜牧局已现场对猪圈及周边环境进行了防疫、消毒,排水沟也已由环卫局派保洁员进行清理填埋。同时,我市出台了《东方市关于圈(拴)养家畜家禽的管理规定》,规定城区禁止圈养、放养家畜家禽;城乡结合部乡村饲养家禽应当实行圈养,不得随意放养,做到人畜分居。

22

D08056

东方市三家镇昌化江(窑上村至酸梅村段)有一海南海洋永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证开采1个多月,明为清理河沙实为贩卖河沙(沙坑存在安全隐患),河沙堆放在新街道玉文章砖场附近。运沙车(24轮大卡车)长期经过新街至三家路段,致公路损坏严重,尾气污染空气。

东方

大气、扬尘

海洋永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取得的东方市三家镇昌化江(窑上村至酸梅村段)《河道采砂许可证》(东水砂许字〔2016〕第01号)于2017年6月8日到期,东方市水务局2017年6月23日发文《注销东方市三家镇昌化江窑上村河段建筑用砂(二期)上游段河床采砂许可决定书》(东水函〔2017〕212号)向海洋永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注销决定书。砂场采砂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撤离砂场,目前没有开采行为。

不属

2017年6月23日已向东方海洋永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注销决定书,砂场采砂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撤离砂场,目前没有开采行为。

 

23

D08068

东方八所镇东方大道75号清风园音乐烧烤吧营业一个月以来,每天晚上10:00-12:00点噪音扰民。

东方

噪声

2017818日晚,在市委书记铁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麦宏山带领下,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环保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共同到现场实地办理该件,反映问题属实。该烧烤吧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该烧烤吧每天晚上经营夜宵烧烤,并现场播放音乐。

 

属实

8月16日市城镇综合执法局已对城区所有的烧烤点(包括清风园)都下达了噪声扰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法暂扣5家烧烤点音响设备。2017年8月18日晚,扣押清风园烧烤吧的音响设备。8月19日早上9点市城镇综合执法局局会同市环保、食药监、交警大队等部门召集所有城区烧烤点业主在市交警大队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要求所有烧烤点业主不能播放音乐及演出活动,每晚10:30后消费者不能大声喧哗,避免造成人为噪声污染。

24

D09014

东方新龙镇龙卧村镇政府南面2公里处800多亩林地被破坏,承包人将土地用于种植瓜菜,有施肥及农药污染。

东方

生态

8月18日晚22:00,东方市新龙镇党委书记邢福磊连夜组织该镇领导班子会议部署工作。8月19日8:00,该镇联合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综合执法局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现场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已采用GPS现场测量面积,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已取样土壤,并于8月21日将抽样的土壤送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中心检测,检测结果至今未出。

部分   属实

新龙镇政府已约谈东方西域花果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告知其不能违规占用规划林空地种植哈密瓜,并责令其依照规划林地用途进行退出造林。同时,市林业局下达了《责令停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通知》,责令退出造林。待市农业局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对群众反映的“施肥及土壤污染问题”进行后续处理。

25

D08038

海口琼山区椰海大道丹玺琉泉小区一墙之隔的东面有一格雅家具加工厂,一楼家具加工噪声污染严重,三楼喷漆作业,喷漆臭味严重,造成周边空气污染。

海口

噪音、大气

2017年8月18日23:00,琼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昊旻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同时琼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也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海口琼山杨氏格雅实木家具加工厂进行情况勘察。

核实情况如下:

(1)海口琼山杨氏格雅实木家具加工厂有环评报告等环保相关手续,环保手续齐全。

(2)根据2017年3月28日《监测报告》显示,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

(3)自8月11日起,该项目已自行停止喷漆业务,只开展拼接组装业务。

(4)因8月18日6:00-20:00新大洲大道片区停电,该项目未生产经营。

(5)据项目业主称,因公司内部矛盾,部分老职工无法获得分配利益,试图通过投诉的渠道,逼迫企业停产搬迁。

(6)该项目一楼主要从事木料切割加工类作业;三楼主要从事喷漆类作业,设有喷枪2台,水帘机4台(专门用于去尘去味,作为喷枪作业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全封闭式喷漆房1间(自带水帘和活性炭等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6米。

(7)废油漆桶等物料及时由宝来工贸公司按规定回收。

(8)从现场调查结果来看,该项目严格作业时间,未发现超时作业情况。

家具加工厂自8月11日起已自行停止喷漆业务,只开展拼接组装业务。现场未发现其他臭气源。家具加工厂少部分窗户在作业时未能做到全封闭状态,存在噪音隐患。

属实

1.要求家具加工厂继续保持停止喷漆作业状态,封闭所有门窗,并委托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噪音排放情况进行应急监测。

2.目前家具加工厂已停止喷漆作业状态,封闭所有门窗。且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检测报告显示噪音排放合格。

26

D08045

距离海口秀英区海榆中线狮子岭斜对面的小区附近一带有很多采石厂,采石导致出现大量深坑,深坑无填埋,破坏土壤生态,建议回填。

海口

土壤

2017年8月19日上午,由市国土资源局韩艺师局长、秀英区吴腾越常务副区长带队,组织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局、资源处、秀英分局,秀英区城管、环保、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和永兴镇政府相关人员一同前往中基美域小区进行现场核查。1号坑未见采挖痕迹。2号坑现场未见采挖痕迹,周边有少量老旧的碎石加工设施,现场部分堆填有建筑垃圾,部分植树,坑中还有水。

属实

1.1号坑采取安装警示牌方式进行现场处理,下一步采取设置防护围栏、安装警示牌等措施进行整改,期限时间为1年。

2.2号坑采取回填、植树复绿、清理废旧碎石设施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理,下一步采取协调规划、住建、环卫、城管部门将其设置为建筑垃圾处置场,采用建筑垃圾进行回填等措施进行整改,期限为2年。

27

D08051

海口市秀英区西海岸美视高尔夫别墅,夏季长期有不明污染源造成居住环境空气污染(臭味),疑似东南方向的村庄、港澳开发区等企业排放,建议使用无人机查询垃圾焚烧、偷排现象。海口市秀英区西海岸假日海滩存在有不明排污口直排入大海,水污染致无法游泳。

海口

大气

通过到高新社区港奥开发区实地走访排查和对西海岸假日海滩附近排水口进行核查,查明:

涉及到有气味飘散的企业主要是裕泰饲料厂、粤盛海汕包装制品厂,但两家企业经过监测部门多次监测和测评,均达排放标准。

贵族游艇会周边,无污水口排入沟体情况,水质清澈,无异味。沿海岸线往东一直排查到假日海滩一带的入海排水沟,没有发现污水口入海沟现象。

部分属实

1.加强巡查监控,如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2.继续跟踪配合企业迁址工作。

28

D08073

海口美兰区美舍河振兴农贸市场附近河段散发臭味。举报人称市政府规定美舍河两边150米范围内不能有建筑,但振兴农贸市场附近河段150米内有建筑物。

海口

大气

接到办件后,市政协副主席、市治水办主任冯鸿浩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实,未发现河道周边有污水排入,该段水质感官上不黑不臭,现场未发现存在臭味。市规划局杨爱民副调研员带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核查和调阅相关资料,对于反映的振兴农贸市场附近河段150米范围内有建筑物问题,据查没有“河段150米范围内不得有建筑物”的规定,目前美舍河沿线的建筑物均符合蓝线管理办法。

不属实

对于市民投诉有异味的问题,市治水办已协同美兰区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振兴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定期清洗市场周边道路,清理市场周边垃圾和渗滤液采取除味杀菌措施。

29

D08082

海口美兰区海甸五西路万福新村小区附近有三个垃圾点,其中一个(南国超市旁)每日早6点清运垃圾,噪音极大,清运过程还伴有臭味。2年前居民向美兰区环卫局反映后整改为7点开始作业,但今年4月环卫部门将垃圾点管理权移交至京兰清运公司,恢复至早6点清运垃圾,协商无果。

海口

噪声、大气

1.2017年8月18日23:00,人民街道办工委书记钟裕强及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大队、京兰公司作业部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到海甸岛五西路万福新村小区附近南国超市旁垃圾桶点了解、现场核实。

2.2017年8月19日9:00,美兰区副区长符朝阳及区环卫局、京兰公司作业部相关负责人再次到海甸五西路万福新村旁南国超市的垃圾桶点与小区物业协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属实

1.2017年8月19日起,京兰公司在该处的垃圾清运时间调整为每日上午7点。

2.环卫工人作业时要轻推、轻放垃圾桶,尽可能减少噪音扰民。3.京兰公司加强垃圾桶及周边的清洗,及时对垃圾渗滤液及时清理,减少臭味。

4.南国超市物业和京兰公司加强垃圾桶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的常态化管理。

30

D08084

海口龙华区城西路永发印刷厂对面有8个违建瓷砖加工厂(其中五个名为:福兴加工厂、丰泽加工厂、鸿运加工厂、小乔加工厂、阿宝加工厂),晚间作业,产生噪声、污水,且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户外,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相关部门多次表示拆除,但一直没有执行。

海口

噪声、水

2017年8月19日0:10分,龙华区城西镇工作人员到现场未发现作业产生噪音和排放污水问题;当天上午08:30分,龙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郭刚带领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5家石材加工厂已经于2017年7月27日按龙华区城管局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停工,但经了解以前确实存在瓷砖石材加工厂夜间加工产生噪音和偷排污水的问题。

属实

1.5家石材加工厂已全部停工,龙华区环保局已立案并现场调查取证。

2.龙华区城管局已于7月24日对苍峄路永发印刷厂对面21宗违法建筑进行立案查处。

3.2017年8月20日15:30,龙华区环保局对5家石材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各处罚款20000元。8月21日龙华区城管局对21宗临时建筑物当事人立案查处。截止8月21日,5家工厂加工机械已全部自拆完毕并搬离,该违法建筑群内仓库存放物品正在陆续搬离。

31

D08085

海口美兰区新埠岛滨海国际楼盘附近海滩原为公共休闲沙滩,近两年滨海国际开发商在新埠岛西北角不断填海建别墅。举报人认为按海洋法规定海岸向内陆延伸一定距离内应为防风带,怀疑开发商存在违规建设;同时质疑规划局批建此项目不合法,希望调查。

海口

生态

1.新埠岛北部填海区取得海洋、国土、环保、水务等部门手续,填海工程于2011年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先后取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且项目不属于生态红线范围,在2015年开展的全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工作中,对在填海造地形成的海岸线平均大潮高潮线向陆地延伸200米范围内实施项目不纳入清理处置范围。经调查,新埠岛北部填海区项目手续齐全合法,不存在违规建设、违规审批的问题。

2.已建的滨海国际2602地块和2701地块项目也先后取得国土、环保、规划、住建等部门审批手续,批建项目用地性质、功能定位、规划指标等符合城市总规、控规,且项目不属于生态红线范围(附件20),经核实,也不存在建设单位违规建设、规划部门审批不合法的问题。

3.按照2013年5月1日施行的《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上述项目部分位于平均大潮高潮线向陆地延伸200米范围内;按照《海口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已建的滨海国际2602地块和2701地块项目部分位于规划的Ⅳ级保护林地范围内,但不涉及公益林。

部分属实

1.在2015年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工作中,海口市国土、海洋、规划、环保等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核查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审议,按照省政府[2015]154号专题会议纪要,同意滨海国际2602地块和2701地块项目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建设。

2.《海口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是2014年9月批准实施的,滨海国际项目土地证是2010年取得的,在此之前建设项目是否涉及林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准。按照《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该项目用地属城镇建设用地,不涉及林地占用问题。该问题主要是各部门规划各自为政、标准不一造成的,海口市已完成“多规合一”总体规划,以“多规合一”编制为契机,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突出一盘棋的战略引领,实现各项规划的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守住生态红线,最大程度地优化资源配置。

 

32

D08092

海口龙华区海秀路金牛岭公园北门海角花园旁5-6米处为海秀快速路,车辆过往噪音很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海口

噪声

被投诉噪声问题的“海角花园”小区位于通往金牛岭公园北门的金牛路东侧,海秀快速路南侧邻街小区“沁园岭秀”以南,与海秀快速路距离约70米,与交通繁忙的海秀中路和海秀快速路相邻,存在噪声的问题。

属实

海秀快速路项目前期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审批,依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进行了降噪声设计和施工。针对现场存在噪声问题,市城建集团已委托监测单位进场对投诉点的噪音情况进行监测,计划于2017年8月31日前出具噪声监测结果。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市国资委将督促市城建集团组织设计单位对设计内容进行比对复查,并开展相应的整治。

33

D08106

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滨江帝景小区商铺“旺家旺超市”,在小区内部开通装卸通道,凌晨4点柴油货车开始装卸货物,噪声影响居民生活,建议在相邻路口处开装卸通道。

海口

噪声

2017年8月18日23:00,接到办件后海口市琼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昊旻,琼山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力,琼山区副区长秦立双带队赶赴滨江帝景园小区的旺佳旺超市调查核实,并现场部署,要求小区物业及商家立即整改。

经现场了解:(1)旺佳旺超市作为滨江帝景小区便民配套设施,为业主生活提供便利。(2)旺佳旺超市卸货时间为早上6:00-中午12:00,下午2:30-6:00之间,并非凌晨4点,卸货点设在了超市的后门。3、旺佳旺超市使用的配送车辆确有噪音较大的柴油驱动车。

由于旺佳旺超市位于滨江帝景小区临街的敞开式铺面,只有每天早晨配送货物才能保证每天早上7:30开门迎客时提供新鲜的蔬菜和水果,装卸时间为早上6:00开始,使用了柴油驱动的送货车,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属实

琼山区责令旺佳旺超市做出改正。

1.更换配送车。将原先噪声较大的柴油驱动车更改为噪声较小的汽油驱动车。

2.在敏感时间段调整卸货装货地点。即在早上6:00-8:00之间由超市后门卸货更改为由距离居民区稍远的前门卸货。

3.要求物业公司做好监督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联系小区居民,做好服务沟通工作,让居民的困扰和需求能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4.旺佳旺超市已在敏感时间段(早6:00-8:00)调整卸货装货地点。

5.商家承诺于在2017年8月20日后将运送货物的柴油车更换为汽油车。

6.小区物业也已贴出公告,告知旺佳旺超市噪音扰民整改的情况。

34

D09003

海口龙华区海垦街道南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东北角有约70亩地被围墙圈起,其中一部分目前违规停放许多大型工程车,每天不分时段地产生噪音,影响附近滨崖村3万村民正常生活;另一部分被堆满建筑泥沙,雨季泥水流入滨崖村,刮风时引起满天尘土;同时这片空地有两家未报建的练车场正在施工。海垦街道城管中队曾回复要拆除,但一直没有执行。

海口

噪声、扬尘

2017年8月19日8时半组织市交通管理局、龙华区海垦街道、国土龙华分局、龙华交警大队、龙华区环保局、辖区派出所到现场调查。

经现场核实:

1.该场地停车手续不完善、不合法;同时,场中大型工程车在进出运转时声音大。

2.该场中堆放的建筑泥沙未进行覆盖,晴天刮风时容易产生扬尘问题,雨季时会有泥水渗流到场地低洼地带。

3.该场未建有排水沟,积水通过围墙渗流到居民区道路。

4.该场中两处尚未建成的练车场是违法建筑。

属实

大型工程车辆已由交警支队清理完毕。

该场地负责人已对建筑泥沙进行平整,并购买防尘网进行覆盖。

该场地的排水沟已开挖但尚未完工。

4.已拆除违规建设的练车场。以上整改措施第1、2、3项由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社区主任张联富负责跟进和监督。

35

D09009

海口秀英区秀英炮台对面有大片铁皮板房,经营4-5家大排档。大排档产生油烟污染空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海口

油烟

2017年8月19日1:00,龙华区海垦街道办到达现场核实情况;上午10点龙华区检察院代检察长王刚带领龙华区海垦街道、城管局、食药监局再次到现场调查。经查,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烧烤园负责人停止营业,进行整改。

2.决定对烧烤园处罚3000元整。

3.督促烧烤园联系有资质的公司按国家新的标准对厨房排烟系统和作业设备进行改造。

4.要求自行联系施工队伍对后厨进行封闭改造。

5.5家大排档在厨房改造完成且成功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开业。

6.海口龙华德圣美食店完成整改并办理环保备案后方可开业。

7.要求5家大排档与具有资质的公司签订餐厨垃圾回收协议,对餐厨垃圾进行处理。

8.15天内(9月3日前)完成整改,否则不得营业。

9.张贴了处理情况公示,请周边居民共同对烧烤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每日安排社区工作人员联合龙华区城管局进行巡查,监督落实情况。

36

D09010

海口琼山区甲子镇赣昌砖厂、中地煤砖厂在翰堂村挖地制砖,长达六年。两砖厂共破坏将近60亩农田、鱼塘、树林,造成空气污染、破坏生态。砖厂目前停产,但被毁坏的土地一直无人管理。

海口

大气、生态

1.中地煤砖厂和赣昌砖厂都有环评备案,两厂已于2017年8月9日由琼山区科工信局配合海口市节能中心责令停业整改。2017年8月19日早上,琼山区政府组织琼山区科工信局与甲子镇等部门会同市区国土部门赶到中地煤砖厂和赣昌砖厂现场进行核查,采用实地测量及现场勘查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未有开采行为,没有发现新的挖掘痕迹。矿坑开采涉及旱地和林地,未涉及农田,故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两厂完成烧结废气脱硫塔项目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并安装实时监控系统。

3.长昌煤矿矿坑地区因长年开采对局部生态环境影响较大。

4.2015年11月至今,琼山区环保局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多次召开专题部署会议,邀请琼山区检察院、属地政府对2家企业法人进行约谈。

5.琼山区国土执法大队在巡查执法中共查扣挖掘机4台、挖掘机电脑板17块,立案查处16次,共罚款424689.15元。

6.两厂均存在挖掘遗留矿坑、土地裸露的问题,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

7.两厂均存在烧结废气排放污染问题。

属实

1.2017年至今,琼山区科工信局联合市节能中心、甲子镇人民政府多次对该地区砖厂进行巡查,部分砖厂生产产品(实心砖)与报批产品(多孔空心砖)不符,均已当场责令停业整改,海口市节能中心分别与各砖厂负责人做问询笔录,同时各砖厂负责人承诺不再继续生产实心砖。

2. 由国土部门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该片区的废弃矿坑排查,将其列入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一步恢复当地生态环境。

3. 琼山区国土执法大队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加强生产监管,一旦发现有非法采挖行为,立即现场下达《责令停止采矿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协助调查通知书》。

4. 琼山区科工信局继续配合市节能中心加大巡查力度,做好该地区砖厂生产产品监控,如再次发现违规生产实心砖,由市科工信局予以顶格处罚并关停处置。

5.琼山区生态环保局督促完善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在完善脱硫设施的基础上,督促企业逐一完善除尘设施改造,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通过海口市政府,积极与省国土资源厅沟通,根据长昌煤矿矿区煤矸石储量情况,依据国土相关法律法规,核发采矿许可证,从而使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化。

37

D09018

1.海口龙华区龙桥路口一名为林雄工贸公司的工厂,臭味大,从围墙边排出黑色污水;2.举报人反映海口秀英区高新工业区的金鹿工业区,为了应付督察组,企业无论手续正规与否,要求全部停产,举报人认为该做法不合理。

海口

大气、水

2017年8月19日00时06分,我区接办第8批次受理编号为D09018(*)的信访举报件,工作人员8月19日08时00分和8月19日08时10分到达龙桥林雄工贸公司和金鹿工业区现场。

经查,存在如下问题:

(1)林雄工贸公司现场未发现黑色污水,桶装水车间沉淀池老旧,底泥沉积过厚,未及时清理。(2)金鹿工业园对18家没有环评手续的企业断电处理,限制其生产,有环评手续的企业正常供电生产。

(3)金鹿工业园目前日处理量为100吨的污水处理站难以满足即将入园企业污水处理的需求。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我区采取如下措施:

1.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的监测人员对海口林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桶装水生产车间的东侧水塘、土壤以及塑料制品车间产生的废气进行采样监测。2017年8月19日12时10分已对污水进行取样,8月20日9时已对废气及土壤进行取样(20日要求塑料制品车间正常生产,对废气进行采样监测)。

2.要求海口林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对桶装水车间的沉淀池及时进行清理。

3.要求金鹿工业园加大环保设施建设力度,以满足企业的排放需求。

4.依法维护企业生产经营权益。对环保手续齐全的,要求金鹿工业园保证正常生产秩序;对手续不全的,要求停产整改直至手续补全。

38

D09019

海口龙华区金丽商场楼顶每天凌晨3-4点排烟机传出噪音,距离居住区不到10米,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海口

噪声

2017年8月19日上午8:00,龙华区人大副调研员杨国庆带领大同街道、龙华区城管局、环保局及社区工作人员在金丽城外围观察噪音源位置。金丽城商厦与周边楼房距离约10米、可能影响海员俱乐部小区居民;在金丽城商厦楼顶,发现有鼓风机噪音较大,经核实后是海口龙华隆华轩酒楼的抽油烟设备,通过走访居民及询问业主,该店经营者承认其做糕点时间较早,厨房会在凌晨4点左右作业,噪音源来源于海口龙华隆华轩酒楼楼顶的鼓风机,经查看海口龙华隆华轩酒楼厨房情况,厨房内的进风口、出风口也产生噪音,厨窗没有封闭,排烟管道设备老化。

属实

1.2017年8月19日,停用海口龙华隆华轩酒楼楼顶的鼓风机,启用店内小型抽油烟机。

2.2017年8月19日,龙华区城管局对海口龙华隆华轩酒楼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8月26日前封闭厨窗、排风口,更换油烟净化器,整改油烟管道。

3.2017年8月20日,海口龙华隆华轩酒楼提出《关于海口龙华隆华轩酒楼噪音源及厨房排油烟源整改方案》,预计在20天内完成厨房抽送风系统改造。22:00-6:00停止作业厨房作业,8月23日9:20左右,环保协管员到隆华轩酒楼了解整改进度情况,靠近居民区的排风口和进风口一共16个,已封闭5个。

龙华区大同街道将持续跟踪厨房设备整改进度,城管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环保网格员在金丽城商厦定点巡查,防止其恢复凌晨作业。

39

D09021

海口美兰区海甸岛万福新村小区5栋原103、106房现被分割成四个铺面,分别出租给四家铝合金加工厂,自2012年开始,不定时工作,工厂生产工作时有刺耳的噪音、刺鼻的臭味,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海口

噪音、大气

1.2017年8月18日23:05分,美兰区城管局、人民街道办事处连夜赶赴现场对万福新村小区5栋原103、106房四家铺面进行了调查。经查, 103房被切割租给兴国门窗蒋红艳门窗工程部和双兴不锈钢管别金华门窗店;106房被切割租给双兴不锈钢管诚民门窗工程店和顾家门窗店。检查时,这四家铝合金加工店已经关门歇业,但个别有店员在内聊天,没有发现切割作业行为。美兰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只对双兴不锈钢管诚民门窗工程店,做了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记录、当事人询问笔录,同时店铺负责人现场签订了《承诺书》。

2.2017年8月19日10:00,由美兰区冯琳区长带队,副区长王业民、区城管局、环保局及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再次来到海甸岛万兴路调研四家铝合金门窗店,跟进案情进展。  

3.2017年8月19日12:00,区城管局案件室及海甸中队工作人员在现场对双兴不锈钢管别金华门窗店做了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记录、当事人询问笔录,其负责人也签订了《承诺书》。

属实

经现场核查,四家加工店现场均未发现超时施工作业行为,未产生噪音污染,并已关停歇业,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巡查,严加管控。

 

40

D09023

海口秀英区粤海大道富力盈溪谷小区的东面和北面不到500米处有多家砂场(其中有一家叫做震源砂场)多家砂场从下午开工直到凌晨6点,噪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土方车拉沙导致路上扬尘大;洗砂时的噪音污染严重,洗砂水无处理直接排放到地上,旁边50米左右原有一条河,现被挖成了水塘。反映人称因为砂场的老板为西秀镇副镇长、海口市环保局的领导,所以多次投诉,但无处理。

海口

噪音、扬尘、水

1.2017年8月18日,经查,5家砂场的洗沙设备已于8月10日依法强制拆除,场地内尚存砂堆,无生产作业痕迹,所反映的生产作业噪声、拉沙扬尘、洗砂水污染问题不属实。原砂场开挖面积未回填,降雨淤积,形成小水塘。

2.2017年8月19日 8:30分,秀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浩同志组织对该线索的分析评估和处置工作,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洗砂场老板为西秀镇副镇长、海口市环保局的领导问题,组成调查组,深入相关部门及洗砂场现场进行走访调查。经纪委核查,反映所称砂场的老板为西秀镇副镇长、海口市环保局的领导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对现场尚存砂堆进行清理并完成路面坑洼的回填。

2.将加强对富力盈溪谷小区周边环境的巡查频次,避免沙场死灰复燃。

3.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查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监管不力的部门和个人立即启动问责。

4.该沙场的洗沙设备已于2017年8月10日依法强制拆除,场地内已无堆沙,无生产作业痕迹。该片区的四家沙场已拆除搬离,下一步将加强对该片区的巡查,防止沙场死灰复燃。

41

D09025

海口秀英区椰海大道道路坑坑洼洼,大货车通过居多,导致路上扬尘四溅。

海口

扬尘

经调查核实,椰海大道管廊施工路段内发现道路坑洼共129处,面积约1175平方米;椰海大道新城吾悦广场段、碧桂园项目(海马一路-中央大道段)有大型车辆经过产生二次扬尘。

属实

1.椰海大道各项目部立即对129处道路坑洼部位进行修补平整(计划于8月26日前完成修补)。

2.椰海大道各项目部立即安排洒水车加强洒水,降低道路扬尘(施工期间持续管控)。

3.椰海大道各项目部立即组织专门的清扫队伍,负责对进出场道路进行清扫(施工期间持续清扫)。

4.由项目业主铁海公司负责立即租用市环卫部门清扫车,进一步加强对道路的清扫(施工期间持续清扫)。

5.椰海大道各项目部进一步加强对进出施工现场渣土车的管理,渣土车出场前确保冲洗干净并检查渣土车封闭情况,确保行驶过程中不掉渣掉块(施工期间持续管控)。

6.为确保以上措施落实到位,市国资委协同市管廊公司自8月19日起,对椰海大道现场整改工作进行不间断地督导和检查,确保信访件反应的问题彻底解决(施工期间持续管控)。

42

D08052

乐东县利国镇抱岁居委会抱岁村有一王槐吉养猪场,污水直排居民旁小水沟,空气污染严重,无法居住,多次向利国镇镇政府、乐东环保局反应无果。

乐东

水、大气

  2017年8月19日,由利国镇政府牵头,联合县生态环保局、县农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畜牧中心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赶赴现场对王槐吉养猪场负责人进行询问,并对该养猪场的养殖情况及污水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猪舍内有猪仔,猪的排泄物没有清理,有异味,导致周边居民生活受到影响,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现场向王槐吉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王槐吉按照整改要求封闭或拆除位于距离最近的2户农户房屋围墙边的猪舍5间,改为饲料存储间。按时清理猪舍内猪的排泄物及污水,办理环境评估报告和动(植)物防疫证等养殖手续齐全后方可养殖。利国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切实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3

D08109

乐东黄流镇正在建的通海大道,公路最后30米路段排污管提高2米左右,怀疑污水无法排出,建设不合理。

乐东

其他

8月20日,乐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黄流镇政府、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等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与设计公司对现场及图纸进行比对,确认该污水工程的设计是合理的,符合设计要求的,并不存在污水无法排出的情况。

不属实

群众所反映事项不属实,无任何处理和整改措施。

44

D08065

临高县加来镇松涛加来电厂生活区周边一家废弃塑料制品加工厂,排放废气且废水排入周边池塘,举报人称已污染附近村民的地下水(饮用水)

临高

大气、水

塑料加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水洗工序废水从东侧沟渠排入废水池内。

属实

对塑料加工厂予以取缔,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切断生产用电。承诺于9月9日前联系商家运走原料。

45

D08102

临高加来镇松涛加来电站里有一私人生产塑料加工厂,在2013年开始建设,生产时散发出烟雾,有刺鼻性臭味;污水排放不合格,无污水排放管道,工厂私自挖一池子用来排放污水,该池距离饮用水井仅100米,近年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质的某些指标有受到影响。

临高

大气、水

塑料加工厂无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水洗工序废水从东侧沟渠排入废水池内。

属实

对塑料加工厂予以取缔,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切断生产用电。承诺于9月9日前联系商家运走原料。

46

D09033

临高县临城镇龙罐新村德昌巷137号10米处,临高食品屠宰场,恶臭污染空气,晚上猪的叫声影响居民生活。

临高

大气、噪声

屠宰场有恶臭,屠宰作业时噪音相对比较大,存在噪声污染。

属实

1.采用电麻麻醉方式屠宰生猪,一天两次屠宰作业调整为一天一次;2.对屠宰设施进行改进;3.加强对卫生工作的管理,增加场地消毒次数,将露天水沟改为暗沟,并加盖盖板;4.垃圾日产日清;5.将散发臭味排污口关闭,居民洗车水接入雨水管网。

47

D08083

陵水英州镇清水湾阿罗哈小区开发商正在报建一房地产项目(B3-B5项目),举报人认为此项目在海岸带向内陆延伸100米范围内,违反了海南省人大就海岸带一类生态红线做出的严格规定(一类生态红线为海岸线向内陆延伸两百米),然而经向环保部门咨询,发现此项目并不在红线划定范围内。举报人认为政府在实际划定生态红线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划线,红线区域避开许多距离海岸带200米以内的房地产项目。举报人质疑地方政府划定生态红线时与人大规定相违背,划定生态红线原则不透明。

陵水

生态

  省政府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与该区域清水湾旅游度假区规划充分衔接,最高潮位线起100米外的土地没有划入生态红线。阿罗哈建设项目正在办理报建手续,该项目未超用地红线建设,未发现在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建设。该项目目前尚未正式动工。

不属实

一是责令企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加快完善规划报建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一律不得动工;二是责令企业加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主动向附近业主做好解释疏导,同时认真做好文明施工相关准备工作和进一步完善用地区域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业主谅解;三是我县将加强沿海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监管,强化动态巡查,按照生态红线划定规定严格进行管理,如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48

D08086

陵水光坡镇中心小学门口223国道减速带太高、太多,大卡车过路时震动声音大,特别是深夜严重扰民;另外许多大卡车载满砂石,经过减速带时洒落在公路上,造成环境污染。

陵水

噪声、扬尘

为了确保校园周边安全,我县在陵水光坡镇中心小学门口223国道按照标准设置减速带。由于该地段周边施工项目较多,有工程车辆时常经过。工程车辆经过减速带时,车辆因震动发出声响,车上所载建筑用材料因颠簸会洒落地面,对周边居民休息和卫生环境有一定影响。

属实

    1、8月19日早上,我县已派出工作人员到光坡镇中心小学门口,在确保校园周边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采取降低减速带等方法进行整改。

2、我县组织交通、交警、公路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地段的巡控管理,要求工程车辆进行加盖帆布,避免砂石掉落污染环境卫生,同时加强对工程车辆的监管,要求司机安全驾驶,避开晚上作息时间作业,影响市民正常作息。

    3.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我县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发现三才镇大丰路牛堆村机场路口段减速带铺设不合理,车辆经过易产生噪音,已组织人员到现场,对该路段减速带开展拆除工作。下一步县交通、交警、公路部门将联合发文,要求全县各乡镇对其范围内建设的不符合道路安全规范,对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减速带进行排查及依法进行拆除。

49

D08053

琼海嘉积镇朝标路华升花园外围富海路,华莱士炸鸡排店、琼南方餐馆、火锅店、小餐馆等,污水直排小沟、无油烟处理、晚上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琼海

大气、噪声

  2017年8月19日,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符史恩、王文锋会同市水务局王丰、嘉积镇李曼对华升花园外围富海路的小餐馆进行检查。针对小餐馆污水直排小沟问题,市水务局和嘉积镇工作人员对9家正常营业的小餐馆进行了检查,经现场检查,该 9家小餐馆的污水都接入了市政管道。
  针对小餐馆无油烟处理问题,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检查了油烟的情况,这9家小餐馆中,黄焖鸡米饭店、犇牛牛杂是以蒸和煮为主,不产生油烟,琼南方餐馆已经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其余6家尚未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针对晚上噪声影响居民生活问题,8月19日夜间10时琼海市生态监察大队王文锋、琼海市环境监测站邢宝钗到达华升花园小区现场勘查,只有华莱士炸鸡汉堡安装2台空调外机,并且在运转,经现场监测噪声值为58.6分贝,已超标。

部分属实

  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分别向沙县小吃、琼富小吃店、如意人家快餐店、正新鸡排、兰州拉面馆、华莱士炸鸡汉堡等6家小餐馆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油烟问题进行整改。
  根据现场监测噪声值显示,华莱士炸鸡汉堡安装2台空调外机运转时的噪声值已超标,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华莱士炸鸡汉堡把2台空调外机移到地下库。
  现沙县小吃、琼富小吃店等6家存在油烟污染问题的小餐馆上报了油烟治理方案,并定于2017年9月19日前全部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华莱士炸鸡汉堡于8月23日已将2台空调外机移到地下库。下一步,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该6家小餐馆的管理,并督促该6家小餐馆加快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的进度。

50

D08091

琼海嘉积镇银海路大印经典花园一池塘,周边几户居民将污水排到池塘里,导致水体发臭,蚊子苍蝇多。该问题已持续5-6年。

琼海

水、大气

2017年8月19日上午,水务局派员会同嘉积水电工程管理处主任、大坡村委会、大坡村委会第二村小组等单位对该信访案件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了解,“池塘”现状长满了水生植物,水色呈灰色及浅黑色。据周边村民反映,该低洼处主要是汇集着雨水及日常生活排水,以前是通过原有天然排沟自流而汇入双沟溪。现状低洼处积水排不出去主要是由于近些年周边的开发建设,回填大量土方,标高抬高,且原有的天然排水沟已被周边地产阻断,从而形成现有的“池塘”。村民为了不使此低洼处储积大量积水,自行在“池塘”东南角边修建一座排水口,将积水引流至现有的排水通道。由于现有的排水管道标高过高,造成“池塘”一直存在的积水逐渐变成“死水塘”,导致出现水体黑臭现象。

属实

市水务局已就“池塘”的土地性质及城市规划建设问题分别咨询国土部门及规建部门意见,该“池塘”及周边区域土地属建设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因该区域市政污水管道尚未覆盖,且涉及到城中村总体改造问题,我市拟采用临时处理措施对该“池塘”周边居民的污水进行引流至市政排水管网。目前,已联系设计单位对“池塘”周边的居民生活污水及雨水排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尽快拿出污水管道连接方案。

51

D08097

琼海嘉积镇翠屏湾小区对面的万泉河桥下有多个排污口,反映人称其中一个排污口的水是来自沐佑村的生活污水,排出的水呈黑色、发臭,对万泉河造成了的环境污染。

琼海

水、大气

经调查,沐佑沟的生活污水主要由新村湾居民区和光华路南北两侧共三处污水排入点排入。新村湾居民区污水排入点位于沐佑沟上游,该区域中有个城中村为嘉积镇文坡社区的牛路塘村,并非群众反映问题中的“沐佑村”,该片区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部分生活污水露天排放,未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直接排入沐佑沟,导致沐佑沟排放口排出的水质比较浑浊,散发臭味,是沐佑沟生活污水排放的主要来源。

属实

一是正在实施沐佑沟整改工程项目对新村湾居民区和光华路北侧两处污水排入点进行治理,工程完毕后截污效果将达到90%。二是监督步行街小区物业单位自行对光华路南侧人行道下排水方沟污水排入点进行整改治理,治理后可以截流余下10%的污水排放。三是对牛路塘村和周边村庄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全面改造,使得该区域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得到明显的改善。四是加大对群众的环保宣传力度,对于建设排污设施需要占用土地、青苗、附着物等,获得群众对的大力支持。五是严格落实“河长制”,组织巡查队对万泉河两岸排污口进行全面巡查。    

52

D08100

琼海万泉镇加城大队加三村有一海南大午农牧有限公司,主要是生产猪饲料和养鸡厂,距离反映人居住地只有300米,自2002年起,该公司臭味严重,影响村内居民正常的休息。

琼海

大气

8月18日晚万泉镇人民政府接到信访案件后,8月19日上午由琼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符平同志带队,镇委书记王志强同志和镇委副书记、镇长禤儒同志陪同,到大午农牧有限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核实。经了解,海南大午农牧有限公司为2011年3月才成立,与信访件中提到的时间不相符,另外,针对信访件中提到的臭味问题进行了严格的实地检查,市委副书记、市长符平同志向市相关责任部门强调了检查的标准并要求我镇要加强监督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臭味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且就该公司的环境卫生治理方面情况提出了一些整改要求,要求该公司最大力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8月24日上午,万泉镇镇委副书记、镇长禤儒组织人员对该公司的环境卫生治理情况进行复查。根据现场检查,鸡场内的臭味浓度较整改前有所降低,且整体的环境卫生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善,该公司对环境卫生治理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和计划。

部分属实

针对海南大午农牧有限公司,万泉镇人民政府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1、整改养鸡场内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2、在每天早上9时前对生产产生的鸡粪等垃圾进行及时的清运及厂房的冲洗清理,对出粪区域必须进行严格的密封处理。
3、增设相关的处理净化设备。
4、建设封闭型鸡粪堆放室,作为潮湿或雨天天气等一些紧急情况下的临时堆放点。
5、制定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鸡场的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减少鸡场异味。
万泉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欧健军对大午农牧有限公司的整改行为进行监督,由龙头村党支部书记梁振江对该养鸡场的日常卫生清洁管理工作进行监管。

53

D08111

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博海假日小区旁污水沟,长期污水横流,散发出臭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琼海

大气

根据现场调查了解,该信访件所反映的污水沟和第五批信访举报件(受理编号D05102)中反映的水沟为同一条污水沟,属重复举报件。该排沟的源头位于嘉积镇先锋商业城,主要承担着上游及沿途的排涝功能,直至汇入双沟溪。其中,先锋商业城至人社局前的瑞华小区(博海假日小区对面)段基本为暗渠,瑞华小区至双沟溪段为明渠。排沟暗涵段两侧现已被建筑物挤占及覆盖,沿途住户往该排沟排放生活污水及沿途外部地下水渗透,流入该排水沟,造成水体黑臭现象。

属实

针对排沟上游至瑞华小区段两侧已被建筑物挤占及覆盖,排水管道错综复杂,以及排沟内污水发臭,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我市现将实施瑞华小区路边明渠(约25米)改造为暗渠工程,以减少臭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工程已完成场地平整、清杂及污水导流及完成部分底板、施工挡墙浇筑工作,目前正在制作面板钢筋。
为永久性解决该排沟的黑臭现象,市水务局已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具体治理实施方案,并计划将治理内容纳入正在开展的双沟溪黑臭水体治理永久治理工程方案当中,同双沟溪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同步实施。

54

D09005

琼中营根镇思源学校旁,木材厂棚户区3栋居民楼后有一条排污管道今年5月底被挖断,污水外流形成污水沟,黑色有臭气,滋生大量蚊虫,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县住建局曾反馈8月修理,但截至目前没有任何措施。

琼中

819日上午琼中县住建局联合县水务局、营根镇等单位组成工作小组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对琼中思源实验学校旁木材厂棚户区3栋居民楼后面排污管道被挖断导致污水外流污染环境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该处污水管道已出现破裂,污水流向雨水沟渠且出现堵塞,导致积淤引起臭气。

属实

计划采取污水引流的处理方式,利用原有沟渠道,把下游地势挖低,将原有污水排入城区污水管网;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污水通过管道收集的方式引排至污水管网。同时查找出污水管道渗水、漏水的源头,并及时进行修复。

55

D08063

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乌石村附近天南货仓超市的冷柜压缩机、柴油发电机每天早9点至23点发出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投诉三亚12345热线,仍未整改到位。

三亚

噪声

1.天南货仓超市柴油发电机和冷柜压缩机噪声超标排放。

2.柴油发电机作业时产生废气,通过窗户直接排放。

属实

8月18日,该公司按要求自行拆除并封堵排烟口,砌墙封闭冷柜压缩机和发电机房窗口,8月18日18时,砌墙封闭完成。

56

D08077

三亚天涯区金吉岭街16号昌达新世纪花园旁边经营2年的潘记东北私房菜饺子馆,未建排污烟囱,油烟直排下水道,臭味会从马路边的下水道散发出来,影响周边居民的环境。小区外街道边还存在违法搭棚的铺面。

三亚

油烟、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铺面实为三亚大满潘记春饼饺子私房菜餐馆和三亚海滨富侨健康养生馆。经查,存在以下问题1.三亚大满潘记春饼饺子私房菜餐馆和三亚海滨富侨健康养生馆违法搭建简易房。2.三亚大满潘记春饼饺子私房菜餐馆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属实

 1.三亚大满潘记春饼饺子私房菜餐馆和三亚海滨富侨健康养生馆已于8月21日拆除违法搭建的简易房和排烟管道。

2.已对三亚大满潘记春饼饺子私房菜餐馆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管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该店已停止营业。

57

D08059

万宁市万城镇东山村委会东山岭旁的污水处理厂非法接受垃圾车运送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并进行处理,质疑该行为会污染周边环境。

万宁

反映情况位于万城镇东山村委会东山岭旁的万宁市污水处理厂2号泵站。经查,由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造成渗滤液调节池高位运营,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经与水务、城投部门沟通,在对渗滤液处理设施扩容项目建设完成前,用密闭吸污车应急将剩余渗滤液运往万宁市污水处理厂2号泵站输送往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2号泵站是污水收集及提升作用,且使用密闭管道输送,并非处理终端排放。

属实

1、万宁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市污水处理厂按相关规范接收外来污水,加强泵站管理,确保污水不外溢。

2、对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加强管理,做好日常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58

D08069

群众对万宁大茂镇群爱居委会旁边木板加工厂处理情况不满意,目前虽已停工,但许多木材还堆放在原地,散发气味,未根本整治。

万宁

大气

万宁市林业局于2017年8月20日上午联合大茂镇政府、市消防大队、群爱村委会、大茂木材检查站再次对该木材加工厂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发现该业主对各部门在上次督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正在落实中。关于举报人再次举报场地存放木材散发气味的问题,经核实为木材散发的气味,是没有臭味的。

部分属实

一、木材加工厂对提出的整改事项正在落实整改,在没有经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整治工作之前,该木材加工厂不得重新加工生产。

二、对以前加工产生的木皮木屑收集集中处理;对厂里停产后原有的木材,集中堆放整齐,杜绝零零散散的现象;加强加工场地环境卫生整治,不留死角,厂里的卫生在3天内完成整改,杜绝“脏、乱、差”现象。

三、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来群众反映木材加工厂存在的问题,万宁市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通知》(万林〔2017〕129号),要求全市各木材加工厂要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存在的问题为契机,引以为鉴,加强整改,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59

D08088

举报人称之前反映的万宁长丰镇东河居委会海南农垦宝牧有限公司大型养猪场问题,万宁市调查人员到当地调查,回复群众猪场会撤离,但未给明确时间,担心督察组离开后问题仍未解决,要求提供明确撤离时间。且反映该问题的处理情况仍未向社会公开。

万宁

其他

经核实,海南农垦宝牧养猪有限公司养猪场现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该养猪场也已制定搬迁计划,逐步落实搬迁工作。目前仍未将该问题的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属实

由万宁市农业局将海南农垦宝牧养殖有限公司关于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及猪场搬迁计划于8月25日前向社会公开,并深入实地向养猪场周边村民做好解释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由万宁市农业局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督促猪场按要求继续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60

D09006

万宁兴隆农场32队居民区附近(原兴隆第三中学运动场)常年露天烧沥青,占地1亩,燃烧产生硫化物严重污染大气,影响居民区和附近学校正常生活学习。

万宁

大气

2017年8月19日王振羽副市长组织兴隆、环保、交通等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兴隆农场32队原兴隆第三中学运动场旁建有一处50平米左右瓦棚,里面装有2个煮沥青的铁锅,铁锅内煮沥青用于修补道路。

部分属实

一、立行立改。兴隆管委会立即组织人员拆除该沥青加热点的所有设施设备,不再建新的沥青加热点。

二、今后兴隆区的道路路面修补工作,采用购买环保型乳化沥青或委托专业服务公司的进行修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1

D09016

万宁东澳镇蓝田村150米左右的东澳垃圾场,臭味浓重,蚊子苍蝇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万宁

大气

反映的垃圾堆场位于万宁市东澳镇明灯村大太洋,距蓝田村约2公里,附近150米左右有2户村民房屋,该场用地原是钛矿坑,后被租用于堆放生活垃圾,东澳镇政府日常安排专人管理及喷药消杀,但现场垃圾臭味重和苍蝇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属实

1、东澳镇政府立即关闭该垃圾堆放场,严禁新垃圾入场,新产生的生活垃圾运往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2、东澳镇政府加强监管,盯死看牢,对乱倒垃圾行为从重处罚;

3、对现有建筑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

4、鉴于目前该场历史问题,存量垃圾过多,一时清运难度大,将分期分批清运处理,清理时限一年;

5、剩余部分生活垃圾防渗覆盖、填压,控制堆放区臭气排放和雨水渗透,加强该场区喷药消杀,减少蚊蝇滋生;

6、清运完毕后对该场植树造绿,恢复生态环境。

62

D08040

文昌冯坡镇白沙溪河,河流流径蓝坡村、金坡村、汕头村;河流的上游和下游有多个小型钛矿洗矿的矿场,已有十年的时间,洗矿水直排到白沙溪河,河里有大量的污泥沉淀物。

文昌

经现场调查并走访白沙溪河流经的金坡村民小组、青蓝坡村民小组、青蓝坡下村民小组、白沙北村民小组、汕头村民小组、敢斗坡村民小组,未发现钛矿洗矿的矿场。

不属实

由市国土局、冯坡镇在2017年8月后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白沙溪河流进行长期排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厉取缔。

63

D08075

文昌潭牛镇碧桂园小区近两年每天下午6、7点可以闻到很浓臭味,怀疑为周边糖厂、木材厂排污导致,小区外马路上货车、公交车喇叭声很大,噪音扰民。

文昌

大气、噪声

海南岛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一是存在私设暗管将污水通过地埋式管道排入外界,最终流入大丹洋的水沟,实施了通过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二是存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海南杰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没有环评审批手续和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潭牛镇碧桂园小区未闻到臭味,马路上货车、公交车喇叭声造成的噪音,经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

属实

1、文昌市生态环保局对海南岛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文昌市生态环保局对海南岛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实施了通过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一是责令立即拆除暗管,封堵排放口;二是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3、文昌市生态环保局对海南岛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投入生产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一是责令公司建设的食品加工厂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二是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4、文昌市林业局对海南杰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关于责令停止经营加工木材的通知》。

64

D08076

文昌市东阁镇宝方路往水白路方向3公里处有一家私人肥料场,散发很浓臭味。

文昌

大气

海南文昌鑫稼源有机肥料有限公司,位于文昌市东阁镇文林村委会定公坡,总占地面积7173㎡,总建筑面积1922㎡,总投资48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明发,该公司于2016年8月份开工建设,同年10月份完工投产,主要是鸡粪有机肥生产,生产规模2万吨/年。

该厂虽已通过环评,但还未通过专家的验收,且没有农业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目前,该肥料厂已停止生产。

属实

鉴于该厂未通过专家验收,无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生产许可证,且严重影响到了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8月23日下午,由我镇牵头,联合环保局监察大队、农业局执法大队责令该厂停产停业。

65

D08101

文昌锦山镇士手村前50米左右有一饮用水井,水井中含有大量杂质,水质变得浑浊,水井南面有一条河流被严重污染,稻田里的水也被严重污染,怀疑污染来源是锦山镇的排水管道,污染了地下水。

文昌

1、该水井距锦山镇区排水沟约50米,井水水质有时变浑浊,2、士首村后沟田洋排水沟长久未清理,3、镇区部分生活污水经排水管道流入该村田洋,该片区部分排水沟未进行硬化,田洋里的水受到污染。

部分属实

一是政府、市环保局组织疾控中心人员于2017年8月20日到现场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将在2017年8月27日公布(水质监测结果最快7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水质结果未达标,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二是政府于2017年8月20日组织人员对该排水沟进行全面清理,加深排水沟,清理沟里沟外杂草杂物;三是政府对尚未硬化的排水沟进行硬化,现锦山镇区污水工程已经市发改委立项通过,政府加快着手准备前期工作,预计在2018年10月底动工,2019年12月底完成。

66

D09026

文昌文教镇宝典东村四队10号前三四十米左右有一占地二三百平方的养猪厂,排泄物的沼气池为半露天,臭气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文昌

大气

  被举报对象为陈某,文教镇宝典村委会宝典东村人,陈燕英养猪场位于文教镇宝典村委会宝典东村旁,为林下小规模家庭养殖,现有简易猪舍15间,面积120平方米,存栏生猪41头。该猪场建有雨污分流、干清粪、沼汽池、干粪防渗堆放池等环保设施。产生沼液用于自己种植槟榔园消纳,粪污不直接向外排放,生猪年出栏量不达到环保网上备案的规模要求。存在问题:一、沼液贮存池未加盖处于半露天状态;二、干粪堆放在村道路旁边,猪粪露天堆放没有及时进行综合处理还田,导致散发一定臭气影响过路群众;三、猪场周边环境卫生达不到整洁有序生产。                          

部分属实

截止8月22日,经文教镇政府有关人员现场核查,该猪场已全部完成各项整改措施。
  一、沼液贮存池已经完成钢筋混泥土封盖避免沼液外溢,污染环境问题已得到彻底解决。
  二、已经新建干粪堆放棚(混泥土墙体,棚铁顶,棚内安装排水暗管道)
  三、养殖户已对猪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整洁有序生产,并诚心接受监督人员有关加强环保意识的思想教育,保证场区内外周边环境保持清洁卫生常态化。
  四、养殖户已对路边干粪进行清理并转移到离村较远的田地里,对过路群众和附近村庄因散发臭气问题已得到解决。

67

D09038

文昌市冯坡镇白茅村3公里处,距贝山村800米的海岸线上,有一个三联公司采矿场长期破坏林地十几亩左右,挖了3个十几米深的坑,泥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

文昌

土壤、生态

    经调查,在冯坡镇白茅村委会距滨海旅游公路约200米、海岸线约600米处有3个采矿坑,两部采矿机组(挂三联公司牌)。据三联公司工地管工陈贻财所述,3个采矿坑是海南三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中旬开采,目前已停止开采。2017年8月20日,市林业局聘请测量队进行测量,总面积为14.53亩,套对3个采矿坑进行测量,总面积为14.53亩,《文昌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均不属于规划林地。

部分

属实

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一是加强对海南三联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区域的监管,防止违法开采行为发生。二是督促海南三联矿业有限公司开采锆钛矿后,及时复垦;如不及时复垦,市国土局将用海南三联矿业有限公司交付的文昌市铺前锆钛砂矿区1号矿体采矿权的复垦保证金38万元进行复垦。三是要求海南三联矿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前对矿坑周边种植草皮进行泥土流失防护,并进行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对海南三联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区周边环境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周边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68

D09002

五指山河北西路农垦大院19栋有居民常年养鸡,臭气熏天,干扰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五指山

大气

从2017年2月份开始,共有12间简易柴火房养鸡,共饲养60多只鸡,属家庭自养自给。

属实

现场办理。

69

X08032

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颜春岭安乐园边的白莲新海威海产品加工厂违规建厂、无证经营,每天下午到晚上排放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儒林村玉楼村村民正常生活,8年来,投诉至县政府无果。

澄迈

大气

该项目在今年7月15日开发区环保局和澄迈县环保局的联合检查中,被发现存在污水去向不明、厂区臭气严重、臭气无组织排放、危废管理混乱等问题,被责令限期进行整改(附件3),但是该公司一直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在老城开发区今年7月份开展的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中,该项目被列为“散乱污”企业。7月28日,被实施责令停产及断电(生产用电)处理。8月19日,经检查组现场勘察和查对材料,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污水没有转运台账,去向不明;二是危险废物管理混乱,没有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及危废转运台账;三是厂区及厂界周边均有明显臭气;四是项目没有用地及报建手续,属于违建。

属实

1、继续执行开发区7月28日断电停产的决定,责令新海威不得在该厂区从事任何生产、营业及仓储行为。2、对该工厂实行每日一查,严防其私自恢复生产。
3、对新海威违建行为予以立案,依法依规查处。4、开发区城建局于8月20日前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启动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在相关执法程序完成之后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70

X08033

澄迈县中兴镇和岭中学附近夜间烧烤摊噪声、油烟影响周边居民;和岭中学教师周转房门口有人养鸡、养猪,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教师正常休息。

澄迈

大气、油烟、噪声、垃圾

1.中学门口烧烤摊经营时间为晚上9点至第二天凌晨1点多,严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2.两户居民在和岭中学周转房屋门口房屋内养殖,产生臭气和噪音。

属实

烧烤摊已经取缔,外围违章建筑物和烧烤物品已经全面清理;和岭中学周转房屋门口房屋内养殖的猪和鹅已全部搬离,屋内已经清洁。

71

X08014

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东干渠沿银河公园经典小区至北部湾小区十街居民街道环境卫生差,杂草丛生、建筑垃圾、污泥、杂物、柴火乱堆乱放,无固定生活垃圾桶,滋生蚊虫、老鼠乱串。雨天时垃圾、污泥随雨水流入东干水渠,严重污染下游水质。

儋州

水、大气

2017年8月18日晚上11时许,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洪武、市政府秘书长金德辉带领市环卫局、市园林局、那大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中兴大道东干渠沿银河公园经典小区进行实地调查,经了解,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2017年8月19-22日,市环卫局、那大镇政府组织人员、车辆,利用4天时间,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市园林局在银河公园沿经典花园小区和北部湾小区路旁建设临时辅道,方便居民出行;在明隆加油站入口处和大洲桥入口处设置施工围挡;安装施工警示牌,张贴施工告示和效果图宣传资料。

72

X08028

儋州市白马井镇恒大海花岛项目无相关手续,违法填海,改变海洋环流,破坏珊瑚礁,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儋州

生态

部分项目违规,查办2宗,海洋工程项目在施工工期间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

部分

属实

涉海工程项目已全部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正在查办2#、3#通透性可控排式涵管桥。

73

X08038

儋州南辰农场八队沙河村(具体位置为儋州那大镇农委沙河小区,儋州市人民英雄纪念碑旁,儋州至万宁高速路那大镇出口施工处)有一木材加工厂,八年来用有害药水大量处理橡胶等木材,污水流出后严重污染周边村庄、农作物、鱼塘、河流(牙拉河)、水库(云月湖水库)。给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危害。

儋州

2017 年8月20日上午,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市国土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儋州天创木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检查时该木材厂没有进行生产,但发现该木材厂未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且没有任何环境保护治理措施。

属实

市生态环保局现场依法对该木材厂作出查封决定,查封木材厂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市农委停止木材厂生产用电。该木材厂水污染问题基本解决。

74

X08011

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盈滨半岛旁海口天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生产饲料为主,常散发出饲料的臭味,生产时有很大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海口

噪声、大气

2017年8月18日23:20分,秀英区西秀镇相关人员赶赴海口天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核查,当晚该厂正在生产。2017年8月19日8:30分秀英区环保局请企业负责人上门接受调查。2017年8月19日上午,曾武副区长回访海口天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秀镇相关人员陪同。

经查,该公司位于海榆西线22公里处华煌工业园区内,现场发现有施工作业,且厂房内机器轰鸣声较大,且厂区周边散发浓浓的饲料产品味道。据了解该公司生产用电从澄迈接入,澄迈要求错峰用电,只能晚间生产。该厂没有环保审批手续。

属实

1.环保部门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完善环评审批验收手续。

2.现场向企业做好环保宣传,增强企业环保主体意识,使其自觉守法,自觉肩负其企业环保责任。

75

X08020

海南华侨中学西海岸校区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和谐路侧的学生宿舍安装了120台空调,空调外机每天晚上10点到次日7点声音很大,噪音扰民。

海口

噪声

市环保站出具空调噪音监测结果,除校内一个监测点噪音轻微超标外,校内及临近小区内监测点均符合标准。

部分属实

龙卫东副市长现场调研督办,已对所有空调全面监测维护,20台噪音大、有问题的空调三天内更换完毕,消除校内超标点。

76

X08022

海口市琼山区椰博路19号椰子郎花园小区有定春鸭饭店、曼宁汤豆咖啡、多朗高端托育中心、海学教育4个店铺架设的四个烟囱。其中定春鸭饭店烟囱问题正在研究解决,曼宁汤豆咖啡店排放大量油烟,多朗高端托育中心、海学教育均完成烟囱的安装,准备提供餐饮服务。

海口

油烟

1.2017年8月18日23时,接到中央督察组信访派遣单后,海口市琼山区副区长苏龙、琼山区副调研员罗罡立即组织琼山区城管局、琼山区食药监局、琼山区环保局等部门人员,到被举报商铺进行走访调查。现场发现:4家商铺有三家己关门休息,无法联系到业主,唯有“曼宁汤豆咖啡”店开门营业,执法人员一行进入该店,详细检查该店的油烟排放和设置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执法人员要求店主提供油烟排放报批相关证件时,店主无法提供,涉嫌违法油烟污染。“定春鸭饭店”已做过多次调查取证,油烟排放相关证件齐全。另两家无法检查。2.2017年8月19日9时,琼山区城管局区联合琼山区食药监局再次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存在问题:

(1)海口市琼山曼宁汤豆咖啡厅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2)琼山区环保部门对海口琼山椰博路定春鸭饭店依法注销其备案,目前企业处于自主停业,并进行业态调整状态。

(3)多朗高端托育中心、海学教育未营业,不存在油烟排放问题。

属实

1.海口市琼山曼宁汤豆咖啡厅。

琼山区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依法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并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处以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待其油烟排放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

2.海口琼山椰博路定春鸭饭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该楼房没有建设专用烟道,依法撤销其备案。责令其停业整改,调整为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业态。如再次发现该店仍继续经营餐饮,琼山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该店目前已停业。

3.多朗高端托育中心、海学教育。

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当事人询问笔录》。现场取证发现举报不属实,下一步,琼山区城管部门、琼山区环保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如发现违规排放油烟现象,将给予重罚。琼山区将继续跟踪,加强监管。

77

X08027

海航在海口市西海岸违法填海,造一个2万亩的“如意岛”,既没有填海审批,又没有环评手续,破坏海洋生态,改变海洋环流,微生物种类灭迹,鱼类品种消失,气候也发生改变。

海口

生态

2017年8月19日上午,市海洋和渔业局陈芳局长和王狮光副局长赴海航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现场对群众投诉问题实地核查,调查组对施工现场查看后对信访件所反映的情况进行逐一核查:

1.调查组调阅了相关材料,“海航在海口市西海岸违法填海,造一个2万亩的“如意岛”,既没有填海审批,又没有环评手续”的投诉情况不属实。

2.“破坏海洋生态”不属实,但对海洋生态有所影响。

3.“改变海洋环流”的投诉情况属实。

4.“微生物种类灭迹,鱼类品种消失,气候也发生改变”的投诉情况不属实。

 

部分

属实

经核查,该项目最终实际用海450.1729公顷(约6752.6亩),实际填海造地264.7293公顷(约3971亩);项目建设用海规划的布局方案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规划,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会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为对冲淤环境、生态环境和滩涂浅海资源的影响),根据相关要求,建设单位需采取一定生态补偿的方式,弥补资源损失。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1.加强对项目环境影响每年度的跟踪监测工作。

2.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建议的环保措施。

3.督促企业加快推进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

4.加强对项目的海洋巡查力度。

5.进行环保措施补偿,或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生态环保措施偿。

78

X08030

1.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往海口方向在琼州第一村路口进入橡胶林中有一地沟油炼油点(距丁荣水库二坝溪约二十米)直接将废渣直排大湖村示谭溪,严重污染该溪;2.三江镇大湖村片湖山、示老山被个体老板私自无证开采挖石头,破坏了200亩左右的土地,多次举报至国土、公安、环保部门,问题一直存在;3.美兰区大致坡镇咸来墟崇德村委会附近的林地被个体老板私自租用做无证采石,破坏200亩的土地,没有部门监管。

海口

水、生态

1.关于三江镇地沟油炼油点情况

2017年8月19日10:20分,美兰区副区长程守学组织三江镇、区环保局、区水务局、三江镇食品药品监督所、三江镇派出所等单位联合现场执法。通过现场勘查,确认该地沟油加工点属于黑作坊。市监测站对地沟油进行检测,从检测结果判断,不属于危险废物。

2.关于三江镇大湖村片湖山、示老山被个体老板私自无证采石情况

2017年8月19日7:30分,由市国土资源局刘小鹏调研员带队,三江镇镇、国土美兰分局、国土执法监察局、区国土执法大队、三江镇上云村委会等单位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反映的矿坑均处于积水状态,在周边也未发现有新开采的迹象。与此同时,市国土资源局对矿坑的土地面积进行测量核查。

2017年8月19日17:00分,美兰区区长冯琳带队,副区长程守学以及美兰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美兰工商局、美兰区食药监局、公安美兰分局、国土美兰分局相关负责人赶赴三江镇督导大湖村片湖山、示老山采石场督导整改。

3.关于大致坡镇咸来墟崇德村委会附件的林地被个体老板私自租用做无证采石情况

2017年8月19日17:40分,美兰区区长冯琳带队,副区长程守学以及美兰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美兰工商局、美兰区食药监局、公安美兰分局、国土美兰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赶赴大致坡镇督导崇德村委会采石场督导整改。

属实

1.关于地沟油炼油点

(1)现场联系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来抽运剩余的地沟油。

(2)三江镇联合美兰工商局等部门现场取缔该地沟油加工点。

(3)三江镇城管中队加强巡查,严加管控。

2.关于三江镇大湖村片湖山、示老山采石现象

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采石的现象,加强巡查,防止私人偷采。

3.关于大致坡镇咸来墟崇德村委会附近林地采石现象

美兰区制定方案,组织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采石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函告市供电局对非法采石点进行断电,清除采石现场电线,查扣和捣毁废弃矿工里的鼓风机。

 

79

X08034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洗马桥路南边的65号烧烤美食城每天晚上播放大功率音响,经营产生烧烤油烟,严重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和生活。

海口

油烟、噪声

2017年8月18日22:05分,海口市琼山区政府人大副主任蒙莽带领凤翔街道办、琼山区城管局、洗马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一线办公,翻阅资料、现场取证和询问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查,65号烧烤美食城确实存在每晚播放大功率音响,经营时产生烧烤油烟,严重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和生活的问题。

属实

1.琼山区城管局已当场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执法人员对该美食城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当场取缔大功率音响,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营业,并处以勒令停业和行政处罚2000元,待有关部门检查通过才能重新开业。

2.65号烧烤美食城的大功率音响已被当场取缔,并处以勒令停业和行政处罚2000元。责令其安装油烟过滤设备,待其安装完成并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

80

X08037

海口三江镇三江监狱和新城监狱向丁荣水库直排污水,污染丁荣水库及下游上千亩农田灌溉用水,三江镇罗雅坡村几十亩农田已被污染不能耕种。

海口

2017年8月18日23:50分,海口市司法局副局长梁毓和向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报告办件情况。8月19日凌晨1时许,副局长梁毓和组织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潘向红、三江监狱、新成监狱领导等召开办理部署会。会后两监狱立即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进行检查。8月19日,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副市长龙卫东、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翁书朗、市司法局副局长梁毓和、美兰区副区长杨柳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任应党,及三江镇、区生态环保局、民政局、区司法局、市环保监测站、村委会、村民小组相关负责人到两所狱进行调查。监狱内建有污水处理站,粪便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监狱内绿化及香蕉林浇灌,两所监狱的污水均未发现直排。市环保监测站对监狱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同时,调查人员沿着两座监狱周边进行细致排查,发现三江监狱靠近水库下游有一处排水口(监狱介绍为雨水口),据丁荣水库库长反映其排水时水质不黑,现场也没有发现有水排出,也未发现其他私设管道偷排、漏排污水行为。

 

属实

1.美兰区环保局将根据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对两所监狱污水水质超标的事实进行处罚。

2.积极发挥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群众的作用,加强对两所监狱周边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有直排偷排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

3.对三江监狱和三江监狱新成监狱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

三江监狱

对污水管道进行全面排查,防止直排漏排污水。

已增建容量为900立方的中水蓄水池并投入使用。

4.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检修,各环节机器运行正常。

5.加强对监狱闲置土地对外承包的管理,配合三江镇政府取缔承包户中的养殖项目。

6.邀请环保专家对污水处理设施调研评估,制定方案,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新成监狱

对负责污水站日常管理的承包方进行约谈和处罚,并要求其做到依规操作、及时维护、设备全天候运转、专人值守,确保处理水质达标;监狱也已安排专人专责管理监督;目前污水站运行情况正常。

加强中水管理,停止向狱外闲置地承包户供应中水灌溉香蕉园,并拆除排水管道;在狱内增加中水浇灌植物喷头247个,以便今后加大对合格中水在狱内的再次利用,确保不向狱外排放。

监狱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现已清理干净。

邀请省水务集团技术专家和污水站施工建设方、运维承包方有关人员对污水站管理流程、工艺进行联合检查,查找水质阶段性不达标的原因;决定增加污水处理和应急处置设备,进一步规范操作标准和流程,提升设备故障抢修速度。

81

X08039

海口琼山区羊山湿地附近、美舍河边的丁村万人海鲜广场不使用排污设施,将污水通过软管偷排,防护坡有污水渗漏,污染环境。有关部门曾责令其整改,但没有效果。

海口

水、噪声

2017年8月19日8:10分,陆乙源副区长带领区环保局、城西镇政府工作人员到丁村火车头万人海鲜广场现场调查处理。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尚在调试阶段,重点检查了污水处理站调试情况,以及防护坡和污水收集井。

经查仍存在以下问题:

1.防护坡仍有污水渗透;

2.污水处理站正在调试阶段,未达到中水回用标准。

属实

1.要求万人海鲜广场2017年9月8日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回用并通过验收。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则停业整改。在未达标之前,污水由海口胜达高清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运送到白沙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建立好污水处理台账。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浇灌万人海鲜广场绿化。

2.防护坡渗透出来的污水收集送入桑德公司污水收集井中,由提升泵将井内污水送入美舍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最后送入凤翔公园湿地生态系统进行处理。

3.市、区环保部门和城西镇政府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守法经营。

82

X08045

海口市长流镇长南村委会文毓村181.79亩农田被长流镇农业服务中心非法租赁给銘投公司开发卡丁车场,破坏农田耕地。

海口

生态

2017年8月19日上午,由秀英区黄奕军副区长带队,组织区农林局、国土执法大队及长流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到长流镇长南村文毓村进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1.该部分土地为文毓村组出租,并非被长流镇农业服务中心非法租赁。

2.办件涉及地块不属于基本农田耕地,属于其他地类(其中林地面积5.13亩,设施农用地面积0.24亩,园地20.81亩)。

3.该卡丁车场没有相关的用地手续和批文。

部分属实

1.秀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已对卡丁车场地硬化等违法建筑问题立案查处,经法院《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决书(2017)琼0105行审53号》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2.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于2017年7月6日向秀英区政府上报该投诉点情况,提出将其列入2017年打违计划的建议(相关文件名为《关于将海口汇东花卉综合研究开发专业合作社违法建筑列入2017年打违计划的建议》(秀英土资执办字[2017]139号))。

3.由长流镇政府牵头,秀英区国土、城管等执法部门1日内对卡丁车厂进行拆除。

83

X08046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溪北岸水岸星城B小区商业铺面地势比小区地势低,生活污水很难排出,长期积水。该问题已持续5年。

海口

1.2017年8月19日8:00,区委常委、长陈新,区房屋征收局、海甸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现场研究核实海甸溪北岸水岸星城B小区商业铺面排污问题。  

2.经调查了解,污水管网一直未做好,目前只做了一半,之前一直是市管道路,城发物业作为管理铺面的物业,污水管网从2012年开始起建,由于资金问题,工程只完成一半。

属实

1.市城发公司已向市水务局申请排水许可,并向区市政市容委申请动工,完成市政排污管道工程项目;

2.市城发公司预计8月21日进场,在市城发公司报主管部门资金审核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整改。

84

X08019

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北侧福秀小区北侧的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地由于乱搭乱建污染环境,私人作坊影响居民生活,建议取缔。

海口市

大气

1.2017年8月18日23:10分,秀英街道副主任施良健、秀英街道城管中队队员、秀中社区书记、主任何明、街道值班人前往福秀小区北侧处理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地及周边核实情况。

2.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杨树坤副区长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到秀英街道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地现场实地核查。

3.2017年8月20日上午,任清华副市长深入秀英街道金岛海一方二期项目工地现场调研指导交办件处理整改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丛劲松同志、秀英区副区长戴洪泽及相关部门人员全程陪同。

经查,福秀小区北侧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金岛海一方工地外围的一块空地上存在9处铁皮屋,用于仓储。周边还有2家小作坊,分别是鸭毛厂和小广告制作厂。鸭毛厂负责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无环评手续,长期不经营,当做仓库储存鸭毛,存在刺鼻气味。

属实

1要求企业将存放的鸭毛在3-5日内搬离。

2.加大对鸭毛厂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按时落实整改。

3.对小广告制作厂责令停业,并在一天内搬离。

4.依法对9处铁皮屋启动拆除程序。

85

X08042

1.中税北昌村附近至少500亩土地被开山取石,噪音、粉尘污染严重;2.东昌农场十一队十二队橡胶园、大湾村、合龙尾村、十三队部、新昌肚仔村等村庄所处山体、防护林、橡胶林,被不法商人偷挖,将土运往文昌至逢莱国道24.5公里处新建的非法采砖厂及文昌槟榔仔村铝厂。

海口市

噪音、扬尘、生态

1.2017年8月19日00:11分,海口市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林仕锋大队长带队到大坡镇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中税北昌村附近有两个矿点,其中南阳石场土地权属和行政界线属于文昌市,北昌石场属于琼山区,该矿点为废弃矿点,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未发现有采挖迹象。经走访附近村庄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普通群众,再次确认该矿点无采挖行为,转办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对东昌居十一队十二队非法采土问题,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多次巡查,未发现违法采挖迹象和行为。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于19日00:11再赴现场勘察,也未发现有采土情况。

3.对转办件中反映的不法商人将偷挖的土运到文昌至逢莱国道24.5公里处新建的非法采砖厂及文昌槟榔仔村铝厂问题,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实地核查所有采挖点,并无动工迹象,现场已长满杂草,经查,砖厂和铝厂的土地权属及行政界线均属文昌市,目前已经停产,厂内长满杂草,转办件反映问题不属实。

4.中税北昌村附近的矿点已废弃,存在的问题主要为生态修复;

东昌居十一队十二队曾发现采挖现象,需加强常态化巡查。

不属实

1.琼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加大巡查和查处非法采土的力度,发现一宗,从严惩治一宗。

2.大坡镇政府、村委会将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采挖行为,立即上报。
3.关于举报中涉及琼山区辖区的问题已解决。

86

X08016

琼海市长坡镇长坡村委会松树园村民小组西边沙甫岭,有人破坏千亩土地进行采石,被开挖的石坑最深有30-40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琼海

大气、生态

由市国土资源局骆行刚总工程师和长坡镇人民政府杨海坚副镇长带领地矿股、监察大队和矿务站等主要业务股室和长坡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琼海市长坡镇长坡村委会松树园村民小组西边沙甫岭石坑均为我市出让且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金泰、聚能、日富、旺旺、至诚采石场采矿遗留石坑。

部分属实

金泰采石场还差3个月就到期闭坑,市国土资源局要求金泰采石场结合现阶段开采的实际情况,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待采矿年限一到立即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至诚采石场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并签订《施工治理协议》准备进场施工;旺旺采石场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待前期工作准备就绪,签订《施工治理协议》后立即开展矿山治理工作;日富采石场已编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初稿,专家评审工作尚未开展;聚能采石场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报告尚未完成。该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陆续开展,但治理矿山需要1-2年的时间,治理效果尚未显现出来。

87

X08023

1、琼海市博鳌镇沙坡村、田龙村、书田村、排塘村、文致村、京坡坡头、蓬莱、仙寨村数千亩良田被填平、造路、筑起高楼大厦,村庄的水利灌溉渠道被填塞,村庄内房屋已被测量等候拆除迁居,举报人称此行为违背琼海市“不拆房、不砍树、不填田”宗旨。2、琼海博鳌沙坡村委会境内用于排洪的三埠塘出口约有半公里距离被堵塞,严重影响到三埠塘上游立君村、石头村、书斋村、双榜村、青莪村安全。

琼海

其他

    2017年8月19日,琼海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此信访件后,确定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建设局、中原镇政府、乐城管委会等单位配合调查核实此案件。8月19日至8月20日,市水务局会同市国土局、规划建设局、中原镇政府、乐城管委会、九曲江河系水电工程管理处等单位赶赴现场对群众举报的情况开展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举报件中提及的“琼海市博鳌镇沙坡村、田龙村、书田村、排塘村、文致村、京坡坡头、蓬莱、仙寨村数千亩良田被填平、造路、筑起高楼大厦”的情况,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该区域隶属中原境内,现为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规划范围,先行区(中原片区)已办理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的地块(项目)10个,总用地面积为3641.87亩,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3012.23亩,涉及农转用土地3001.34亩,占用耕地2587.79亩(含水田2032.56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审批权限,海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批准10个地块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数千亩良田”已经依法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综上所述,此举报内容问题是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先行区范围内,“数千亩良田”已完成耕地占补任务,依法依规转为建设用地,“造路、筑起高楼大厦”用地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已经省政府批准并完成征收和征地补偿。
     举报件中提及的“村庄的水利灌溉渠道被填塞”的情况,经水务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水利灌溉渠道”指的是莫村干渠,该干渠在园区的渠段位于先行区南岸(中原镇辖区)规划范围线内的文致村组至沙坡村组,总长2978m,系南塘灌区(中型)的干渠之一,主要灌溉中原镇农田及博鳌镇莫村部分农田。先行区南岸项目规划用地6152亩,占用了莫村干渠在园区的渠道,占用仙寨支渠约1000m的渠道。
     举报件中提及的“村庄内房屋已被测量等候拆除迁居”的情况,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村庄内房屋”属先行区征地规划范围,现已被依法征收。
     综上所述,我市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倡导的“不砍树、不占田、不拆房”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就地城镇化的体现,与国家重点开发建设并不矛盾。因此,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举报件中提及的“琼海市博鳌沙坡村委会境内用于排洪的沙坡塘出口约有半公里距离被堵塞,严重影响到三埠塘上游立君村、石头村、书斋村、双榜村、青莪村安全”的情况,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沙坡塘原有两向排水,分别排向万泉河和九曲江,排往九曲江通道现保留现状,排向万泉河通道通过预留过水涵洞排向09排洪沟(正在按规划建设中),然后流经原沙坡沟排向万泉河。据现场调查,未发现河道堵塞的现象。

部分属实

一、针对“琼海市博鳌镇沙坡村、田龙村、书田村、排塘村、文致村、京坡坡头、蓬莱、仙寨村数千亩良田被填平、造路、筑起高楼大厦”的问题,我市将重点落实好征收和征地补偿工作。
二、针对“村庄的水利灌溉渠道被填塞”的问题,我市已经在积极推进先行区管控区规划、大中原区域规划及先行区水系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莫村干渠改线重建工程项目的实施,改善当地灌溉条件。
三、针对“村庄内房屋已被测量等候拆除迁居”问题,按照市政府批复的《房屋拆迁安置方案》,将对村民进行补偿、安置。
四、针对“琼海市博鳌沙坡村委会境内用于排洪的三埠塘出口约有半公里距离被堵塞”的问题,我市将加快建设位于该区域的09单元排洪沟项目,有效解决先行区南岸09单元排水、排洪及内涝问题,为先行区及周边镇区提供防洪排涝安全保障。

88

X08036

琼海万泉镇新市墟301省道新市村委会办公楼对面有一非法土砂和石子堆放点。该堆放点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给附近居民健康带来危害。

琼海

生态

2017年8月18日晚上,万泉镇人民政府接到信访后,立即开展了工作部署。8月19日上午,由镇委书记王志强和镇委副书记、镇长禤儒带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由万泉镇工商所所长黎文奋对其临时堆放点的合法性进行检查。

属实

万泉镇人民政府要求该砂场业主在三天内完成清理工作,进行搬迁,万泉镇工商所将及时办理许可证的变更事项。

89

X08007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国营乌石农场乌石美丽春天项目部附近有一孟田坡采石场,该场在没有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开采作业,导致该地区土质松软、植被损坏、地表下沉、水土流失严重,并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琼中

大气、土壤、生态

经调查了解该石场2013年以拍卖的方式取得采矿权。并陆续取得了环评、林业、水土保持方案等手续,但是该石场还存在以下问题:采石场内开采台阶、安全警示牌和矿区拐点未埋桩等施工不符合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碎石堆积场所未采取挡土墙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等问题。关于土质松软,植被损坏,地表下沉的问题,经调查,不属实。

部分属实

1.责令该石场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治。2.要求该石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全部落实整改到位。3.当场要求改石场对乱发的淤泥进行清理。4.要求石场对进出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定时喷淋降尘措施,严禁在夜间施工,确保周边农民的合法权益。5.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分别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石场进行整改。目前该石场已完成了淤泥的清理,警示牌的竖立,增加洒水次数。预定了堆料场防尘膜。

90

X08010

三亚市大东海4A旅游景区范围内的金陵海景小区内有一面积达数百平方米的污水坑,污水坑为小区生活污水的排放坑,该坑臭气严重、蚊虫滋生影响小区居民健康生活,也影响着大东海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

三亚

水、大气

三亚金陵海景花园小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污水管道直排景观池塘。

 

属实

1.8月20日,市应急中心通过采用应急措施(使用应急排污泵和应急污水管)将小区污水排放到市政管网,目前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池塘问题已解决.

2.为彻底解决小区污水直排池塘问题,已制定污水管道改造方案,采用非开挖性质施工,将小区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工程目前已动工,按照《金陵海景花园小区污水管道改造方案》,工程将于9月13日前完工。

3.三亚市吉阳区环保局已对金的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91

X08024

群众来信附财新周刊网络报道及评论,内容为万宁日月湾人工岛项目中存在多项未批先建的问题。举报日月湾还存在较严重的岸滩淤积情况,破坏青皮林保护区。

万宁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案件与第四批D04101案件反映情况基本相同,均为日、月岛项目建设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具体为:1.日、月岛项目为我省重点项目;2.月岛项目围填海工程存在海洋环评未获批先建情况,且施工便桥同样未批先建及非法占用海域;3.日岛项目存在海洋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情况;4.项目围填海工程建设确实对海洋环境造成了影响;5.根据市林业部门提供情况,由于工程建设,造成1.7公里的保护区岸滩受到侵蚀,造成15株林木受到损坏。

属实

一、责令月岛项目继续停工,待相关案件查处完毕且完善有关手续办理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要委托技术单位对月岛已完成的填海面积进行测量,并与审批面积进行技术对比,严格控制填海范围。

二、中国海监海南省总队对月岛围填海工程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咨询省总队,目前案件调查结束,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下发给公司,下一步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将继续配合中国海监海南省总队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三、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对月岛施工便桥非法占用海域,未批先建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计划8月底完成调查取证工作,9月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四、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已于今年1月将日岛项目海洋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情况上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下一步将配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南省海监总队做好手续完善或案件查处工作。

五、责令日岛、月岛开发商要加快落实海洋环评报告书中提到的生态补偿、岸滩整治修复、日岛工程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价、海洋环境监测等各项环保措施,争取年内完成有关报告编制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实施,尽快将工程建设所带来的环境负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并控制在能接受水平范围。

六、青皮林保护区海岸带已被侵蚀1.7公里问题,责令开发商停止一切建设活动,并限期对已经破坏的海岸线进行修复。

七、针对日月湾存在较严重的岸滩淤积及影响青皮林保护区问题,我市计划在10月底之前组织专家对现场进行勘察,并对日岛波影区淤积的连体沙坝的形成是否影响青皮林生长的生态环境进行论证,待科学论证后,根据论证结果组织开展相关修复工作。

92

X08041

万宁青皮林自然保护区设立于1990年,面积约14000亩,2016年被划为海南生态保护和海岸带保护红线。1992年至今当地政府在保护范围内已出让约1400亩土地用于酒店、房地产建设。2017年8月5日起当地政府为应付中央环保督察,拆除两家已报建项目引争议:1.保护区内无林地是否还有保护价值?2.若保护区必须保护,为何只拆除两家项目而保留其他已建项目?3.为何海边大量未批先建的项目受到保护?

万宁

生态

经调查核实,青皮林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发项目主要在石梅湾旅游区和日月湾旅游区一带。从1993年至2013年,我市在涉及青皮林保护区范围内共有31个项目,出让土地62宗(62宗地块涉及30个项目),均为1996年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涉及青皮林保护区面积2426.82亩(其中属保护区核心区180.11亩、缓冲区530.38亩、实验区1716.33亩)。

部分

属实

1、由万宁市林业局牵头成立环保督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把一些已开发建设项目且确实没有保护价值的土地调出保护区范围外,完成自然保护区调整报批手续,切实解决已出让地与保护区交叉重叠的问题,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2、对青皮林自然保护区和加新自然保护区内已发土地证、在2013年前已开工建设且已竣工的14个项目,按省“多规合一”批准的生态红线相应调整青皮林保护区界线范围,报省政府审批后,要求项目业主按相关规定完善手续。

3、对青皮林自然保护区内已发土地证、在2013年前已开工建设目前未竣工的3个项目,责令项目业主停止开发建设,8月15日前拆除半拉子工程,恢复原状;并结合闲置地处置工作,收回土地。市国土部门按程序注销项目用地的土地证,恢复青皮林种植。

4、对青皮林自然保护区和加新自然保护区内已发土地证、目前未开工建设的9个项目,涉及保护区内的土地不再开发建设,保持原状;相关部门按程序注销涉及保护区界线内的用地土地证,恢复造林。结合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收回生态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

5.自然保护区内已发土地证、在2013年后开工建设的4个项目。

(1)石梅湾旅游区的用电房配套项目。对项目占用林地进行行政处罚,按省“多规合一”批准的生态红线相应调整青皮林保护区界线范围,并报省政府审批后,要求项目业主按相关规定完善手续。

(2)责令日月湾旅游区的极限运动精品酒店项目停工,发出拆除通知书,进行行政处罚;停止供应项目建设用电、用水;限期(8月5日前)拆除目前的建筑物、构筑物,结合我市闲置地处置工作,有偿收回土地。按程序注销项目用地的土地证,恢复青皮林种植。

(3)责令日月湾冲浪基地改造项目停工。两个改造项目用地在我市“多规合一”规划中不列入生态红线范围内,属开发边界和旅游建设用地边界。将按省“多规合一”批准的生态红线调整青皮林保护区界线范围,并报省政府批准后,再完善相关建设手续。

(4)台湾度假村旁边的铁皮棚屋项目。发出拆除通知书,进行行政处罚;停止供应项目建设用电、用水;限期拆除目前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按程序注销项目用地的土地证。

6、涉及青皮林自然保护区内未取得土地证、已开工建设的日月湾日岛、月岛填复出入道路项目。停止该项目继续硬化施工,按省“多规合一”批准的生态红线相应调整青皮林保护区界线范围,并报省政府批准,再按规定完善手续。

93

X08044

1.距万宁礼纪镇乌木头村100多米处一名为嘉德兴盛建材公司的搅拌站长期以来未取得环评及排污许可证,24小时生产,排放烟雾带刺鼻气味,污水排入村民灌溉水渠,造成农田硬化及农作物枯死,影响乌木头村村民健康;2.该公司的南林长青石场因非法开采受到环保部督办关闭,但因非法开采留下的大坑,下雨积水,没有植被覆盖,且周围山体无安全保护措施,有坍塌危险;3.万宁市5家搅拌站,名为嘉德兴盛、建龙、大丰收、永基、半岛,环保手续不齐全,没有排污许可证,将农业用地用作为商业用地。

万宁

大气、水、生态

一、1、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经调查,该公司的污水经过三级池沉淀排入蓄水池,生活用水经过废尿分离系统处理之后,用于清洗路面、降温降尘,循环使用。搅拌站生产过程中并没有烟雾排放。未发现污水排入村民灌溉水渠,造成农田硬化及农作物枯死及排放烟雾带刺鼻气味问题。该项目于2009年9月18日获得万宁市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已过期。
2、万宁礼纪免烧砖厂项目:在建厂初期曾经要求赔偿。之后重新设计雨水管道,将雨水排放到附近河流。该项目于2010年6月7日获得万宁市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已过期。

二、 南林长青石场项目:一是矿坑填复不完整,下雨积水,没有植被覆盖;二是矿山土地恢复治理不到位,山体无安全保护措施,有坍塌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三、1、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经调查并没有烟雾排放。未发现污水排入村民灌溉水渠及排放烟雾带刺鼻气味问题。2、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该公司具备具备相关资质,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办理国土证;还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3、万宁半岛搅拌站项目:该公司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但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清理历史遗留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审批、未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国土证、无排污许可证。4、万宁大丰收实业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该公司具备相关资质,该项目于2010年3月26日取得万宁市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有效期从2010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26日止,已过期。5、海南建龙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该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5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万环评整备字[2016]040号),但没有相关政府审批手续。

部分

属实

一、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1、万宁市林业局对该混凝土搅拌站对涉及占用的林地发出责令恢复通知书,限期退出占用林地,恢复造林;

2、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10日对万宁礼纪免烧砖厂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的罚款。

3、万宁市科工信局于2017年8月16日对万宁礼纪免烧砖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

4、在万宁礼纪免烧砖厂停产整顿期间,由市科工信局督促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相关规章制度,未经市科工信局批准不得恢复生产。

5、万宁市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出不在多规开发范围内的部分32.12亩,符合多规的38.79亩限期3个月内完善用地、规划报建等手续,逾期将进行关停。

二、南林长青石场。

1、万宁市国土资源局责令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进行恢复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万宁市国土资源局责令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南林长青采石场在3个月内完成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工作。整改时间从2017年8月23日至11月23日止。

3、万宁市国土资源局责令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南林长青采石场自接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3天内拆除并撤离碎石加工机械设备。

4、在采石场的前后设置2个公示牌,标明恢复治理前的照片和恢复治理后的效果照片。设置治理工程进度展板,标明矿山土地恢复治理时间安排、工程量、工程进度并设置警示牌等。

5、在填复治理场地,设置、安装一些水雾除尘设备,用于抑制或降低粉尘扩散。用洒水车在场地作业区、出入道路来回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对周边村庄的影响。

6、按照制定的《万宁市2017年南林长青石场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对长青石场进行复绿造林工作。

7、清除并平整场地,拆除一切不必要的建筑设施。矿山恢复治理期间不准外运石料销售,场地碎石土等作为回填处理。

三、嘉德兴盛、永基、半岛、大丰收、建龙。

1、万宁嘉德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一是万宁市林业局对该混凝土搅拌站对涉及占用的林地发出责令恢复通知书,限期退出占用林地,恢复造林;

二是万宁市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出不在多规开发范围内的部分32.12亩,符合多规的38.79亩限期3个月内完善用地、规划报建等手续,逾期将进行关停。

2、万宁永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万宁市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混凝土搅拌站限期3个月内进行迁址,逾期将进行关停。

3、万宁半岛搅拌站。

    万宁市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混凝土搅拌站立即停产,并对该搅拌站进行查封。

4、万宁大丰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万宁市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3个月内完善规划选址、论证及报建手续,逾期将进行关停。

5、海南建龙混凝土搅拌站。

    万宁市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混凝土搅拌站限期3个月内进行迁址,逾期将进行关停。

94

X08018

文昌市文城镇南阳管区小美丹村,有人长期占用公共区域建造猪圈、羊圈,牲畜粪便随意堆放,对村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且扩建羊圈,紧挨邻居厨房、卧室加建设人畜共用的粪池。

文昌

大气、生态

 8月19日下午根据符策万副市长的指示,由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陈吉夫和文城镇常务副镇长陈文强带队,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符安、文城镇南阳片区副主任华景朝、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组南阳片区组长王明东和南阳村委会副书记冯所谭(属小美丹村本村人)组成调查组,针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情况,对小美丹村进行走访核查。经在村内巡查走访和向小美丹村群众了解,特别同一起参加核查的南阳村委会副书记冯所谭(为小美丹村本村人)和小美丹村负责人韩定儒再三巡查核实,该村现有村民18户81人,未发现有本村农户或外来人员在本村范围内建造猪圈、羊圈养猪养羊的情况。

不属实

调查组针对举报人反映情况,在村里进行巡查核实,并走访周边村民,特别是同调查组一并调查的南阳村委会副书记(也为小美丹村本村人)及小美丹村负责人韩定儒一道再三巡查核实,在小美丹村未发现有本村农民或外来人员建造猪圈羊圈养猪养羊的情况,市畜牧兽医局同文城镇政府将对类似问题进一步举一反三,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如发现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期限整改。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第八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94件。截至8月28日,本批次已依法办结55件,正在办理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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