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立省 呵护青山绿水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4

坚持生态立省 呵护青山绿水
——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一

  ■ 本报评论员

  “云散月明谁点缀,天容海色本澄清。”良好的生态,是海南的“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生态立省,是海南谋发展的重要战略。刚刚闭幕的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再次强调,海南要“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并且将其放在了生态文明建设“五个坚持”总体要求的首位。这是省委立足海南实际、科学研判当前发展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开创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倍加珍爱、精心呵护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坚决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生态立省,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南的殷切期望。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希望海南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着力在“增绿”“护蓝”上下功夫,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当个表率。牢记嘱托,当好表率,要求海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海南坚持生态立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近年来,随着生态立省战略的深入贯彻,以及“多规合一”、六大环境专项整治、“两个暂停”等一系列举措的深入实施,全省的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向新高度。深入贯彻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要求我们再接再厉,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一以贯之保护好生态环境。

  坚持生态立省,是契合海南实际的科学抉择。从建省办经济特区起,海南就一直在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之路。在认真审视自身优势、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海南于1999年在全国率先作出了建设生态省的重要决定。在省第五次党代会上,“生态立省”成为海南发展的重要战略。经过长期的发展实践,海南逐渐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近30年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只有坚持生态立省,切实保护好海南的青山绿水,海南才能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才能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坚持生态立省,要用正确的理念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按照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2013年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和生态自觉;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探索建立健全绿色GDP考核体系,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好的资源吸引最好的投资,让绿水青山成为造福海南百姓的金山银山。

  坚持生态立省,呵护绿水青山,要坚决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举措。省委七届二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正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最为明确、最为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定。其中,坚持“多规合一”、走绿色城镇化路子、扎实推进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内容,都是符合中央要求、紧贴海南实际的务实举措,我们必须不打折扣将之落到实处,给予生态环境最精心的呵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好新海南,既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又要牢牢把握生态立省这个前提。我们只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生态立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海南的生态环境优势,才能“脚踩金土地、手捧金饭碗”,攒足加快发展的足够本钱,才能确保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