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政绩观 保护与发展并举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5

树立正确政绩观 保护与发展并举

——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二

  ■ 海南日报评论员

  “抓发展是政绩,抓民生是政绩,把优良的环境资源保护好,对海南的干部而言,更是实实在在的政绩。”在省委七届二次全会上,省委书记刘赐贵强调,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这是一次政绩评价考核制度的重要改革。全会不仅明确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而且提出了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的具体举措,充分彰显了省委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坚定信念和决心。这是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又一重大行动,对推动海南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绩评价考核,是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指挥棒”,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政绩观如果错位,往往会滋生一系列问题,产生消极后果。海南有着优良的生态环境,可是在环保工作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从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国家海洋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来看,一些领导干部对保护好海南的生态环境在全国大局和海南新形势下改革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不少人盲目乐观,甚至还有个别人把发展与保护对立起来。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人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出了偏差。此次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就是为了引导全省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因此,我们要从政绩观上发力,保护与发展并举,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精心呵护好海南的“最强优势”“最大本钱”。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完善评价体系,必须突出绿色发展这个重要导向。我们要按照全会的要求,“淡化并逐步取消省对市县GDP、工业生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的考核,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逐步增加对生态保护、互联网产业、全域旅游、百镇千村建设、“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的考核权重。考察干部要重点考察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作为和实效,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放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来,把保护好海南的生态环境当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重要评判标准。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还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奖惩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既要引导也要倒逼。在干部的考核中,我们要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与政治巡视、环保督察等结合起来,以党纪的刚性约束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增强其绿色发展的执政理念。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该通报的公开通报,该查处的及时查处;对盲目决策导致环境质量恶化的领导干部,要终身追责。通过严格的考核问责,倒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海南最宝贵的发展资源。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中央对海南生态文明建设寄予的厚望,深刻认识到保护好生态系统对海南、对国家的重要战略意义,深刻认识到海南岛屿生态的脆弱性和建设短板,牢固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始终做到发展与保护并举。只有精心呵护好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我们创造出来的政绩才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