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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多规合一”与市县“多规合一”的工作侧重点有什么不同?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11 08:08

  我省是按照省域和市县域两个层级协同推进全省“多规合一”工作:省域 “多规合一”工作主要是通过编制《海南省总体规划》,科学谋划全省发展建设的顶层设计,破除行政界线和部门壁垒,落实全省“一盘棋”的理念和要求,协调并消除省级各有关规划、各市县主要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之间的矛盾,形成引领全省发展建设的一张蓝图,侧重于以下内容并具体落实到各功能区块:研究确定全省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定位;统筹划定全省统一的生态管控红线;科学确定全省功能分区和产业空间布局;合理配置省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城镇建设和产业区块的用地发展边界、开发规模。市县“多规合一”工作主要是结合本市县实际,全面落实《海南省总体规划》,在《海南省总体规划》的指导、管控、约束下,深入梳理并协调消除本市县各类规划的矛盾,实现市县域“多规合一”。侧重于以下内容并落实到具体地块: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要求并结合本市县实际,将各类生态管控红线、城乡建设和产业区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大项目用地等落实到一张蓝图上;以“多规合一”为平台完善项目审批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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