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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要展现人文美
2017-05-09 08:05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潘雪茹 【字体:   打印

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言论篇
美丽乡村建设要展现人文美

  海南观察

  ■ 饶思锐

  日前,省委书记刘赐贵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鸭坡村调研时,对村里富有现代气息和文化气息的共享书屋进行了点赞,鼓励更多文化元素走进美丽乡村,鼓励村民们通过传承与学习树立文化自信。

  一个“藏”在农村深处的共享书屋,因其“内外兼修”的气质,彰显出美丽乡村的文化自信。一来,这个书屋有着“小清新”的外在,其天然淳朴的外表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成为妆点乡村的美丽风景;二来,这个书屋内在充满现代人文气息,其融共享阅读、乡村文创、乡村旅游等内容于一体的“文艺范儿”,成为丰富村民和游客精神文化生活的驿站。就是这样一个书屋,没有选择建在人声鼎沸的闹市之中,而是选择建在风声雨声声声入耳的乡村里,其本身就折射出对美丽乡村发展前景的自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袤的农村是不可割裂的重要单元;建设美好新海南,如繁星点缀的美丽乡村更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村是诗意的,无论是塘中蛙鸣、荷上蜻蜓,还是袅袅炊烟、潺潺小溪,都曾是诗人笔下勾勒出的一幅幅美不胜收的画卷;然而乡村又是现实的,整体发展较慢、产业较为单一、人均收入较低等都是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建设美丽乡村,我们既要正视乡村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不能忽略乡村之中的文化图景和人文之美,因为这既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海南建设美丽乡村的人文优势。

  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对“美好新海南”之“美”进行了阐述,那就是山水美、城乡美、人文美。建设美丽乡村,不仅仅需要山水美、环境美,更需要人文美。美丽乡村建设只有在山水美、环境美的基础上,融入地方独特的风土人文之美,才能彰显无法复制的个性之美。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大拆大建,将美丽乡村建设片面理解为建房、修路,致使千村一面,失去其原有的特色与文化内涵。我们建设美丽乡村必须回避这些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建设路径,充分发挥海南农村的热带、滨海、生态、民族、人文等特色优势,使美丽乡村“各美其美”。

  从福山的咖啡文化,到龙寿洋的田园风情;从渔排上的疍家文化,到潭门的渔家风情……乡村的人文之美从不是突兀地存在,它们有的内化为动人的人文风情,口口相传;有的外化为美丽的人文景观,人人争睹;还有的早已浸入村落的血脉,成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澎湃精神动力。美丽乡村建设只有打上深深的人文烙印,才能成为一个地域的品牌,才能拥有持久的生命力。也只有各地形成独特的人文之美,“美美与共”,才能成就美丽乡村建设“满天星辉”的恢弘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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