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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
2017-04-21 11:04 来源: 海南特区报 编辑: 潘雪茹 【字体:   打印

我省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合理货币化安置、不断下调准入门槛
住上好房子 过上好日子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更是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举措,列为为民办实事事项重点推进。

  2008年以来,全省共建成保障性住房41.45万套(户), 分配入住40.03万套(户),全省各地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合理货币化安置、不断下调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等方式,让上百万低收入群众受惠。“十三五”期间,政府将继续坚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受惠。记者 张野

  案例

  海口郑村惠民小区住户曾勇平:拿到钥匙的那天,高兴得快哭了

  2015年4月12日,曾勇平永远忘不了这一天,因为这一天,他们一家三口终于拿到钥匙住进了廉租房内。

  曾勇平一家所住的小区是位于海口新大洲大道旁的廉租房小区——郑村惠民小区,房屋面积近50平方米,虽然不算大,但是明亮通透,因为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房间内除了一个冰箱,没有其他像样的家具,但是屋子里打扫得干净整洁,很有生活的气息。

  曾勇平和丈夫都是残疾人,家里有一个正在上学的女儿,“政府的廉租房算是给了我们一家三口一个家。”曾勇平说。在住进廉租房前,一家三口在城中村租了一个二十几平米的房子,每月房租400块,“房间不仅小,而且阴暗潮湿,三口人住在里面,有时候连转身的地方都没有。”

  拿到钥匙的那天,曾勇平高兴得快哭了,50平米的房子三个人住虽然不算宽敞,但是对于曾勇平一家来说已经够了,有了可以晾衣服的阳台,也有了厨房,渐渐长大的女儿也不用跟父母挤在一个房间,一家人很满足。

  “政府这些年为我们做了很多事,我身边很多低收入家庭也都住进了廉租房小区,有了自己的家。”曾勇平说。

  海口永秀花园住户周先生:没想过能住进这么漂亮的小区

  比曾勇平早大约半年的时间,海口市民周先生拿到了永秀花园的新房钥匙。永秀花园是全省最大的保障房项目,囊括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多种形式,该小区2012年起规划,2014年竣工,划分为一期、二期、北一区等多个区域。

  “从来没想过自己能住在这么漂亮的小区里,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真的要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周先生说。

  据了解,为方便居民生活,永秀花园附近有商铺、社区医院、幼儿园、综合服务中心等设施,周边小学、初高级中学、公交车站、派出所、菜市场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项目周边路网,长滨路延长线等已全部开通,到市中心只需15分钟车程。

  未来展望

  我省今年建成2983套公租房

  日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了关于下达《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明确了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目标。

  《通知》要求,各市县应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适时调整并扩大保障范围,并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建成和分配入住,重点完成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任务。已达到分配比例的市县,继续加大公租房分配,力争分配比例达100%。

  降低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准入门槛

  省住建厅表示,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土地、资金、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及各类金融支持政策,重点做好银行贷款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对接。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提高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等方式,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推动存量商品住房转为棚改安置房。

  将有关道路、公共交通、社区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项目纳入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做到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组织排查已开工保障房项目的配套设施情况,列出不完备的项目清单,纳入各地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着力加强老旧小区及以城中村、危旧房改造等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有效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制,强化保障房分配管理,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准入门槛。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可持续运营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通过定期调整准入标准和租金标准,合理引导不符合条件承租家庭退出住房保障制度。

  政策回顾

  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36%海口多次降低保障性住房门槛

  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第二类是“非城非乡”的煤矿、林区棚户区和垦区危旧房改造。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

  2008年至2016年,全省计划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6.35万套(户),已开工51.99万套(户),建成41.45万套(户), 分配入住40.03万套(户),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36%。

  2016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50113套(户),超额完成中央下达我省棚户区改造34764套(户)计划以及我省为民办实事事项。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39875套(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735户,垦区危房改造9503户。

  2015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加快全省棚户区改造进程,采取货币化安置要充分尊重棚户区改造居民的意愿,坚持货币补偿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

  棚改货币化安置按照不同情况分为居民自主购买、政府购买安置、货币直接补偿和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货币化安置等四种方式。对已有住房保障而不需要安置住房、且本人自愿的棚改居民,直接给予货币补偿。

  一方面是做好货币安置,另一方面,政府不断降低保障性住房的门槛,2012年、2013年、2015年,海口市政府先后出台政策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对公租房,由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048元“放宽”到23182元。对经适房由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328元“放宽”到26530元,对限价房,从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328元“放宽”到36000元。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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