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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7-03-17 11:03     来源:海南日报   字体[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2月22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依法履行审判职能

  2016年,全省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六次党代会及省委六届历次全会为指引,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领导、监督、支持下,以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和省委巡视成果转化为动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海南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 充分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省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59186件,办结153794件,结案率96.61%,结案率位列全国法院前茅。

  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1113件,审结10882件,同比分别上升6.52%和7.57%,判处罪犯9257人。

  妥处民商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调节民商关系,全省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88143件,审结84914件,标的额444.5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4%、25.26%和53.59%。

  化解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全省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248件,审结4074件,同比分别上升37.7%和38.15%。

  创新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依托执行体制改革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部署开展“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并实现良好开局,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219件,执结34643件,同比分别上升52.3%和53.86%。

  加强审判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保障群众依法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256件,同比上升5.03%,依法决定再审217件,其中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87件,占同期生效裁判的0.06%,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

  二、坚持服务全省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五大发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依法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服务“多规合一”、三年拆违、海岸带整治、农垦改革等重点工作。与省法制办、住建厅、国土厅联合调研,统一相关案件审理共识,围绕海岸带整治中收回闲置土地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审结各类拆违案件1175件,妥善处理涉及闲置土地纠纷49件。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审结涉西环高铁、博鳌机场、航天城等重大项目案件629件。

  服务法治环境建设。结合案件审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在依法治省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4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64700余册,受教育群众81000余人次。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多元需求

  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注重民生权益保护。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加大对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审结婚姻家庭案件7540件,反家暴法实施后临高法院发出全省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女性当事人免受家暴。

  重点解决群众关注案件。遵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标准,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涉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3件,判处刑罚15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诉讼便民措施。对诉讼服务中心现有自助查询系统进行升级,开发移动终端APP,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案件信息。

  四、坚持思想建院制度治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为法院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大局提供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运用中央政法委“司改”督查、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的成果,结合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做合格法官”、“做合格法院工作人员”学习讨论,着力增强干警“四个意识”“三个认同”,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创先争优。

  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压实“两个责任”。以全面做好巡视巡查整改工作为主抓手,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聚焦司法能力建设,提升业务素质。举行第七届海南法治高端讲座,联合中国行为法学会设立三亚学术研究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筹),坚持和创新海南特色教育培训品牌,高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5493人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廉洁公正司法。对入额法官加强司法廉洁专题教育,严格执行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落实中央、最高法院防止内外部过问干预案件制度和机制,全省法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记录为零。

  五、拓宽司法公开领域,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健全接受监督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改进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创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圆满完成18名来自内蒙古、西藏、新疆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海南行”活动,走访代表、委员50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614人次、参加和见证法院审判执行活动1496人次。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55次,共有社会各界人士4160余人次走进法院参观,为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搭建了平台。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工作,支持配合省政协完成司法改革专题调研。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司改”两个方案要求,海南法院试点工作自2015年1月5日全面启动以来,已走过两年多的历程。2015年是“司改”的起步年,2016年是攻坚年,针对“司改”后法官员额减少31.7%,业务量增长27.73%的新形势,海南法院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按照“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范式改革,整体推进”的思路,立足于“司改”五年过渡期后要达到的改革目标,积极探索综合配套改革路径,落实四个方面53项改革任务,形成整体效应,凝聚了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完成了法官职务套改工作,联合制定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出台法检系统未入员额人员安排工作方案。根据“司改”一年多来员额法官变动情况,向省遴选委员会上报了法官第二次选任工作方案。

  二是坚定不移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尤其突出院庭领导办案责任,全省法院院庭长主办审结案件49201件,同比上升47.24%,占同期结案总数的31.99%,实现从“审而优则仕”向“仕而优则审”的转变。

  三是大力推动法院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地。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完成全省法院初任法官等级补充确认和晋升法官等级补充确认806人次,推进落实长春会议上中央确定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在全国率先兑现“两院”干警工资、奖金、审判津补贴。

  四是积极推动省级人财物统一管理。配合省机构编制部门完成市县法院机构编制移交省级统一管理各项工作。

  二、以审判为中心构建专业审判改革框架,整体推进防止改革措施出现“碎片化”效应

  一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庭审规则,突出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合议庭地位,严格落实证据裁判、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法律原则,坚决防范冤假错案,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是推进以专业化审判为特点的民事审判改革。在省委李军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全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改革,推行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试行环境资源案件跨流域集中管辖、自然保护区专门管辖,挂牌成立鹦哥岭、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逐步推进“三合一”归口审理。

  三是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进行政审判改革。配合省法制办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和促进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四是围绕破解执行难问题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在儋州法院等5家法院开展执行体制改革试点,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导向,推进执行权分权运行和法官主导下的执行工作警务化。

  五是以实现扁平化审判模式为目标开展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在海口秀英法院等5家法院推进为期两年的试点,推动建立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的内设机构体系。

  六是统一证据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落实省委禁毒三年大会战部署,制定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十六条指导意见,统一定罪量刑标准。

  七是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审判管理。适应司法责任制要求,及时研发和升级审判管理系统及审判辅助系统,完成办案系统由行政审批制流程到司法责任制流程的修订,已建成使用和正在建设的有22个项目。

  八是落实司法责任制防干扰制度。推进网上自动分案,建立防止人为干预分案的电脑随机分案制度。开发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登记系统,确保记录客观真实、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保障法官独立公正办案。

  三、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跟踪补齐短板

  一是多措并举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合理调配全省现有审判资源,增加书记员、协警等聘用人员。

  二是遵循审判规律提升司法效率。推行实质合议,确保合议庭成员实质性参与案件审理与评议。

  三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司法质量。对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新类型案件以及对法官投诉的案件等四类案件建立院庭长监督制度,部分法院实行裁判文书签发前报备制度。

  四、清醒评估改革成效

  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有不足和差距:“从严治院”落实两个责任还有不到位的问题,司法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司改”后一些法官庭审驾驭、文书撰写、法律适用、群众工作能力不足;取消案件审批之后,院庭长对如何处理放权与管理的关系理解不透,监督管理不到位;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收案持续增加且不均衡,办案压力持续增加;欠发达市县法院进不了人、留不住人;财物省级统管后经费报销,“两庭”建设的项目审批和资金配套相关制度需继续完善。我们将在省委领导下,努力改进工作,协调各方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海南三级法院将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为指引,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贯彻最高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完善司法改革措施,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从严治院治警。

  二是依托科技创新,范式推进司改。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地方发展。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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