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须强化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2017-01-18

  ■ 侯小健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48名帮扶责任人因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责被白沙纪检监察机关通报。而陵水4名村干部开扶贫会打瞌睡近日也被通报批评。所有这些,无疑是给扶贫干部敲警钟,让大家时刻绷紧心中那根弦。

  省委、省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采取系列措施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有的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个别扶贫干部工作作风漂浮,精准识别不准,帮扶责任人不明等现象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就是缺乏责任担当、实干劲头和为民情怀。

  扶贫干部能否扛起责任担当,事关扶贫工作的成败。因而,脱贫攻坚,强化责任担当是根本,要以强化责任落实制度为总抓手。要打好脱贫攻坚战,就要严格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这就要求扶贫干部要敢于担当,做到心中有责、齐心尽责包村履责、帮扶负责、驻村担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为民情怀推进扶贫工程,层层传导压力。

  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还必须建立考核督查问责制度。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扶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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