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入选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地区
2026-04-28 09:49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记者27日从商务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推动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开展“源自中国、泽被世界: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确定18个地区为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地区。

据介绍,根据工作安排,未来三年内,试点地区将在中医药文化交流、中医药旅游路线推介、中医康养服务、食养药膳服务、中医药体育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对接国际康养市场的多层次需求,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包和消费场景,藉此促进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协同发展,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据悉,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龙江省黑河市、上海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社记者 何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琼ICP备202506422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移动版|电脑版

法律声明|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网站支持IPV6|无障碍阅读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

琼ICP备2025064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