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2-09-16 18:32 来源: 海南日报客户端 【字体:   打印

海南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督察海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12个问题中,10个已完成整改,其他2个问题整改工作已达到节点进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自觉,坚决落实督察反馈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统计督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构建了全省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体系。

(二)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夯实责任。省委、省政府认真研究督察反馈意见,精心制定整改方案,紧扣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制定32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措施》,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各市县、各有关部门主动认领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整改台账,细化整改任务,明确任务节点与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强化协调督办,确保整改实效。省统计局积极发挥牵头抓总协调作用,成立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省纪委监委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会同省统计局建立整改督办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力量推动市县整改落实。省统计局组建4个统计督察整改督导组,督促指导各市县整改落实。

二、聚焦反馈问题,从严从实落实整改任务

(一)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实现重要统计文件学习全覆盖。省委、省政府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听取统计工作汇报,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纪委监委、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及时组织学习贯彻《监督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简称《汇编》),省委组织部将《监督意见》确定为全省“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学习重要内容。各市县及市辖区通过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学习重要统计文件,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统计造假危害性的认识。

二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全覆盖。印发《关于将统计法及相关统计知识纳入我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的通知》,建立健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将统计法律法规及《汇编》等重要统计文件列入主体班次教学内容。

三是完善干部任用有关机制。全面梳理近年来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免情况,健全统计干部任免征求意见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将是否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攀比和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情况列为干部考察考核重要内容,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四是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审议统计监督、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等统计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多个市县联合发文、开展会商,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凝聚合力。市县党委加强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建设。

(二)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督促市县区制定本地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层层压实党委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二是严肃统计造假追责问责。省纪委监委、省统计局认真梳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督贯通工作机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相关责任人处分处理材料归入干部人事档案。三是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省纪委监委和省统计局联合通报两起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省统计局在官方网站和统计微信公众号上曝光典型案件。各市县通过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

(三)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一是依法维护统计机构执法职权。各市县自查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保障统计机构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二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开展两次集中清理和纠正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及时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相关文件。三是提高统计工作保障水平。各市县有关部门依法明确内设统计机构或统计人员;充分运用人员招录和干部交流等方式,优化统计局干部年龄结构;建立健全加强统计聘用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多个市县增加乡镇(园区)统计聘用人员数量,同时不同程度提高工作待遇。

(四)依法严查严管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严肃查处统计督察移交线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处罚,按程序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认真开展举报问题线索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持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省统计局开展“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基层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印发数据质量核实工作方案,组织各市县分专业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全力促进海南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政令。进一步深学深思深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和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迫切要求,坚持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持之以恒推动统计事业发展。聚焦统计工作力量保障、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发挥等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从制度层面入手,补短板、强弱项,充分运用督察整改成果,不断提升统计能力,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三)踔厉奋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高统计监测分析水平。对标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政绩考核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海南省统计局;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海南统计大楼;邮编:570203;联系电话:0898-65367963;电子邮箱:tjjzfc@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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