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细品“海南元素”
2021-03-06 10:18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翁美玲 【字体:   打印

海南日报特派记者 金昌波

备受瞩目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点到的自贸港建设、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工程、“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知识产权保护等大事,都与海南密切相关。目前,这些重点工作在海南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何新部署、新目标?海南日报记者撷取其中的重点进行了梳理。


海南自贸港建设等重大举措陆续推出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举措陆续推出。”

“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发挥好各类开发区开放平台作用。”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自贸港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总体方案》公布以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蓬勃展开。一是加快重大政策落地。发布实施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进口原辅料和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正面清单、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等政策;二是争取更多早期收获。新增市场主体增长30.86%,新设企业增长113.71%、位列全国第一,总部企业累计入驻64家。离岛免税“新政”促进全年销售额实现倍增。项目集中签约315个,集中开工538个。引进人才12.2万人,比上年增长177%;三是滚动推进先导性项目。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完成首单业务,乐城先行区进口特许药械品种引进120例,离岸新型国际贸易收支增长10倍;四是提升监管和风险防范水平。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初具全天候、实时性实战能力。打掉离岛免税品“套(代)购”走私团伙39个。

今年,我省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从落实政策措施、加快重大功能平台建设、加紧封关研究准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对落实自贸港早期安排作出了明确部署安排。

在载人航天、深海工程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天问一号’、‘嫦娥五号’、‘奋斗者’号等突破性成果不断涌现。”

“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工程、超级计算、量子信息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7月23日,长征五号遥四运载火箭搭载我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天问一号”探测器,在海南文昌航天发射场点火升空。同年11月24日,长征五号遥五运载火箭在海南文昌航天发射场,成功发射探月工程嫦娥五号探测器,开启了我国首次地外天体采样返回之旅。同年11月28日,“奋斗者”号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成功完成万米海试并胜利返航海南三亚母港,标志着我国具有了进入世界海洋最深处开展科学探索和研究的能力,体现了我国在海洋高技术领域的综合实力。

“十四五”时期,海南将打造种业、深海、航天三大科创高地,争取国家实验室落户海南,培育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全国深海科技基地、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和航天重大产业基地,“陆海空”产业总规模超350亿元。集聚全国热带学科研究力量,攻克若干热带特有疾病。建设重大新药创制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力争创新药突破10个。拓展“智慧海南”应用场景,在“多规合一”、教育、医疗、应急等领域领跑全国。积极推动重点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先导试验区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扩容提速行动,企业数量超3000家。实现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34%、投入强度达1.6%,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2件。

“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

“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近年来,海南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窗口管受理、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推行,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

为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2020年10月,海南发布《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从开办企业、获得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获得信贷和改善融资环境、纳税便利化、跨境贸易、保护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人才流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等11个方面出台了31项措施。同时,出台“六要和六不准”,明确政府和市场交往的规则。

全面促进消费

“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海南紧抓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这一契机,于2019年10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海南国际旅游消费年活动。2020年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新政策开始实施,将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并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2020年9月,海南出台《海南省促消费七条措施》,明确提出释放免税购物新政策效应、鼓励汽车消费、拉动餐饮消费、促进网络零售、加大活动促销力度、完善“消费一码通”促销功能、加强统计调查监督等七条措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南离岛免税日均销售额超1.2亿元,同比增长2倍多。免税新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吸引国人境外消费回流,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也有利于推进我国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自2019年12月1日起,海南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在此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真正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全覆盖。在试点工作中,海南省对中央层面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地方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分别按照直接取消行政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31日,全国第四家知识产权法院——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揭牌办公,海南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全国第四家拥有专门知识产权法院的省份。成立以来,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从全省抽调25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办案团队,并积极构建“1个知识产权法院+5个保护中心+11个重点园区联系点”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体制。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已设立生态软件园、文昌国际航天城司法保护联系点,将充分发挥联系点“就近服务、定期咨询、专场培训、诉调对接、强化保护”职能定位,积极回应园区司法需求,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营造激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服务业有序开放,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全文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2020年版自由贸易港负面清单共27条,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进一步缩减,还有一些条目部分放开,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开放。目前,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抓紧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相关工作。

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1日起,《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十四五”时期,海南将优化升级清洁能源、节能环保、高端食品加工等三个优势产业,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并重点推进一系列标志性工程,例如: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80%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新增400万千瓦;清洁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和车桩比达到全国领先;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加快热带建筑建材产业集群发展;稳步推进“禁塑”,形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完整产业链。(本报北京3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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