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
2020-05-13 08:09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我省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
暴力、威胁阻碍执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海口5月12日讯 (记者良子 通讯员王欣)5月12日,海南日报记者从全省“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省“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全省“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告》明确,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为在海南省管辖海域航行、停泊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以下简称“三无”船舶)。套用合法或伪造渔船船名、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的,均按照“三无”船舶处理。在海南省内的无证经营修造船厂、环境影响评估不达标的修造船厂、违规修造无合法手续船舶的单位和个人等均纳入此次清理整治范畴。

《通告》指出,修造船厂(点、作坊)严禁违法违规开展生产活动,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或经公告逾期无人认领的“三无”船舶,由各市县人民政府、洋浦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并统一拆解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