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2019-09-30 08:24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海萍 【字体:   打印

海南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为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


9月4日,省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重点通报该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的二十条措施》和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海南省检察院供图

■ 本报记者 金昌波 通讯员 杜菲 杨帆

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捕诉一体”、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做法,在中央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书面经验介绍;

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列席全覆盖,并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创新“科技+巡回”监管场所检察监督新模式,得到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肯定;

……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之年,也是海南检察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省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省委、省政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团结带领全省检察干警以“八个落实、八个提升”为抓手,按照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宽严相济、公正高效,忠诚担当、廉洁奉公的“三大理念”,忠实履行职能,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在今年省“两会”上,与会代表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8.4%的赞成率高票通过。

据悉,今年年初省检察院确定的全年254项目标任务,截至7月底,已有211项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完成率83.1%。

A

服务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有新作为

设立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成为制度创新典型案例

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扩建项目正进行紧张施工。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派驻美兰机场二期扩建指挥部检察工作站负责人陈雄时常带着几名检察官来到现场走访。

“每周一、三、五,我们都要到项目实地查看、询问,从强化社会治安、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多方面做好服务保障。”陈雄说。

美兰机场二期扩建指挥部现场总指挥潘建说:“工作站就在身边,我们项目方更有底气,遇到一些疑难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有了现成的‘法律顾问’和‘调解员’了。”

这是检察机关开展制度创新的一个典型案例。为全力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局,海南省检察院在全国首创设立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截至目前,已在全省设立28个工作站,确保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法律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快速解决。

“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顾大局’,是检察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创新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指出,海南这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全岛自贸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重大国家战略,“服务保障自贸区自贸港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南检察机关重中之重,是最迫切的工作。”

基于此,省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提出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试验区的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服务保障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确保检察工作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制度创新是自贸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海南检察机关出台狠抓制度创新服务保障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实施意见,设立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被收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制度创新典型案例。

营商环境,是必须补齐的短板问题。海南检察机关制定服务保障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17条意见,开展“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起诉非法经营、逃税骗税、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34人,同比上升14%。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海南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共起诉944人,同比上升21.7%。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必要条件。海南检察机关从严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287人、起诉21198人;

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对“菜霸”“砂霸”“运霸”等涉黑涉恶犯罪重拳出击,快捕快诉;对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决不放过一个,对确实够不上黑恶势力的,决不人为拔高凑数。中央督导组到省检察院走访座谈时,对海南的工作给予肯定;

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维护海南和谐稳定。

脱贫攻坚,是建设自贸区自贸港的底线目标。着力服务脱贫攻坚,省检察院制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17项措施,全省检察机关派出74名检察干警投入乡村振兴、129名检察干警常年驻村扶贫,省检察院2018年帮扶的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同时,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起诉恶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48人,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3300余万元。

一项项有力举措的实施,极大增强了检察机关保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B

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新举措

向工商联、旅游景区等派驻检察工作站,搭建服务民营企业“直通车”

今年8月,在临高县,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在临高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博厚检察室、皇桐镇司法所的共同努下,成功化解。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家属表示了歉意,被害公司代表接受家属代表的道歉,决定谅解6名犯罪嫌疑人。

这次调解,既保障了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又充分保护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力量,而良好的法治环境,则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阳光和雨露”。

“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障民营企业权益方面责无旁贷、重任在肩,必须把加大对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作为重中之重加以落实。”路志强表示。

坚持把民营企业的事当作“自家事”,海南检察机关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6条措施,对照最高检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办准办好每一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在办案实践中,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敲诈勒索、侵占挪用等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嫌疑人117人;

组织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对排查出的18件重点案件进行督办;

坚决监督纠正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违法侦查行为,对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不批捕、不起诉85人。

与此同时,我省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新服务保障的新机制、新举措,搭建起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直通车”,为民营企业带来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

28个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各工作站采取“每周固定时间+应急快速响应”等工作模式,靶向发力,精准服务,先后在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12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534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75件、办理涉项目建设的相关案件154件。

检察工作站,“住”进了各市县(区)工商联——

面对面提供服务,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共接受工商联移送线索24件,会同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法制培训和宣传31次,建立专项工作机制19项,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73次。

“服务民营企业窗口”,开通了民营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和司法救济的专门渠道——

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服务大厅、派驻乡镇检察室等窗口单位设立了“服务民营企业窗口”,方便涉民营企业相关人士控告、申诉、举报。

旅游巡回检察工作站,成为了旅游景区的新名片——

在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大小洞天旅游区等6家5A级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检察工作站,利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接待游客1000余人次,联合食药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执法监督3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旅案件2件,为游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路志强指出,下一步,海南检察机关将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各项工作,着力打造检察工作服务民营经济的升级版。

一是树立一个新理念。“也就是‘刑罚谦抑’理念,要求对于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处理的案件,就不要动用刑事法律手段,少用甚至不用刑罚,力求支出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路志强表示,具体到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就是要在法律限度内适当倾斜,同时大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是推进一系列专项工作。部署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系百家重点企业”专项活动、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深化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工作和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工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司法救济等服务。

三是建立一批制度机制。“例如,建立涉企刑事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做到慎捕、慎诉;建立涉企案件情况通报制度,缓解企业所急、回应企业所盼;建立‘民事行政监督案件首访必见’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全省检察机关保护民营经济白皮书制度,每年年底定期向社会发布,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路志强表示。

C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新突破

今年前8月全省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39件,同比上升222.71%

公益诉讼,保护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尤其体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英烈保护等领域。近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提出并坚持“三多一精”理念,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解决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特别是先后部署开展的“增绿护蓝”“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净空行动”“捍卫英烈荣誉与尊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其中,“捍卫英烈荣誉与尊严”专项行动被最高检写入2019年全国人代会工作报告。今年1-8月,全省检察机关就已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五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39件,同比上升222.7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好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全力配合中央对海南第二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推动海南省环保督察问题后续整改任务落实,今年7月,省检察院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将我省生态环保领域滥伐林木、垃圾处理、水源污染、非法采砂、近海养殖和食药安全六大突出问题作为办案重点,采取发现、纠违、督办等三大行动开展专项工作。

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集中办理六大方面破坏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件,监督纠正了一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公益侵害突出问题。

凡是过去,皆为序章。

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全力开展“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全面落实”百日大行动,要求全省上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挖掘一切资源潜力,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完成全年改革发展稳定各项目标任务。

路志强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要切实把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作为当前全省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主动融入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重大任务,采取有力举措全力投入到百日大行动当中。

为抓好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利用近10天时间先后走进5家国有企业、6家民营企业和6个市县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最终制定二十条措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9月4日,省检察院在省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的二十条措施》,力求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发力,为百日大行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省检察院不仅对二十条措施进行任务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还将全部纳入2019年度目标任务,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确保这二十条措施真正落地落实,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扛起检察担当。

(本报海口9月29日讯)

最高检通报的2018年33项核心业务数据中,海南有26项同比上升,其中21项上升幅度排在全国前十位,14项排在全国前五位。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有112个集体和319名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东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秀莲同志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今年1-8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五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39件,同比上升222.71%;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6件,同比上升293.9%。

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共接受工商联移送线索24件,会同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法制培训和宣传31次,建立专项工作机制19项,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73次。

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在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12场次、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534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75件、办理涉项目建设的相关案件154件。

旅游巡回检察工作站:利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接待游客1000余人次,联合食药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执法监督3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旅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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