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
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海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琼府办发〔2018〕34号),省政府办公厅拟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开展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发〔2017〕191号)、《海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琼府办发〔2018〕34号)等法规制度。
二、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省政府直属单位、市县(区)政府、部门和普查范围内的各政府网站。
三、评估指标
本着督促落实《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原则,将指标设计为平台功能、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加分项、扣分项等七个一级指标和若干二、三级指标。
四、评估方法
坚持问题导向,以平台为抓手,基于公众视角,评价政务公开实际效果,主要采取人工检查和系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普查范围各政府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估。
五、评估进度
拟于6月至10月份,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指标逐月分类分批对各政府网站进行评估,并指出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对照整改;11月份,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评估报告;12月份,发布评估结果。
六、有关要求
此次评估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评估结果连同得分排名,都将原汁原味地向社会公开。望各单位切实引起重视,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查和改进工作,推动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取得新成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