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
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函〔2023〕26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提升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12月6日至19日,我厅按照《考核指标》中规定的检查标准,对全省正在运行的122个政府网站进行抽查, 抽查比例为100%,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3个,抽查合格率97.5%;对全省正在运行的1084个政务新媒体中的221个进行了抽查,抽查比例为20.4%,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28个,抽查合格率87.3%。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省公安厅、省供销社网站的“解读回应”栏目更新不及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的“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和“新闻发布”栏目超过一年未更新。
(二)部分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不规范。微信账号“昌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栏目存在多个断链错链;美篇账号“东方市乡村振兴局”、抖音账号“这里是大成”等14个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微信账号“儋州民政”等9个政务新媒体未按要求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微信账号“椰岛蒲公英”已注销,但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申请下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和关停注销的动态管理,将政务新媒体作为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平台,不断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内容保障、规范菜单栏目设置,切实打造利企便民的“网上政府”。
(二)依规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开工作。2024年1月31日前,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在本级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2023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对此次检查通报的3个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28个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各有关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属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应及时予以关停注销,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申请下线。2024年1月12日前,各有关市县政府、有关单位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注销关停情况报送我厅,我厅将对有关情况进行复核。
附件:1.2023年第四季度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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