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也是海南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政府与公众联络、交流,接受公众监督的重要窗口。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琼府〔2006〕57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06〕94号)要求,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获取采取以信息报送为主,以网上采集、网站链接、栏目共建为辅的方式进行。
各市、县政府、省直各部门是网站信息的主要提供单位,各单位应当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提供由本单位实施或公布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和便民查询数据;及时主动提供由本单位负责组织起草的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及时更新和丰富栏目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切实把所负责的栏目办好,保证重要信息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同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报送前的审核把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016年11月份各单位报送动态信息采用情况
序号 |
报送单位 |
报送量 |
采用量 |
1 |
省气象局 |
11 |
10 |
2 |
海口市 |
324 |
7 |
3 |
省地税 |
11 |
6 |
4 |
省工信厅 |
9 |
4 |
5 |
省环保厅 |
5 |
4 |
6 |
省物价局 |
4 |
4 |
7 |
省国土厅 |
2 |
2 |
8 |
省团省委 |
4 |
1 |
9 |
省粮食局 |
2 |
1 |
10 |
省科技厅 |
2 |
1 |
11 |
临高县 |
2 |
1 |
12 |
省农业厅 |
2 |
0 |
13 |
五指山市 |
1 |
0 |
14 |
东方市 |
1 |
0 |
注:1、省统计局相关栏目共建单位自行审核发布信息。其中省统计局发布信息16条。
2、本表未出现的单位当月动态信息报送条数为零。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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