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南省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第二批次)的通知
琼府〔2021〕3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二批次共28处)的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请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海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第二批次)汇总表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第二批次)汇总表
一、海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序号 |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 年代 | 详细地址 | 保 护 范 围 |
一、古建筑(1处) | ||||
1 | 石石矍村冯氏祠堂 | 明—清 | 澄迈县老城镇石石矍村 | (一)以文林冯公祠、将军第、夏阳侯庙、次世宗房祠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至夏阳侯庙东侧围墙,向南至次世宗房祠前门外4.3米,向西至文林冯公祠围墙外1米,向北至学校围墙,面积3408.75平方米,合5.11亩。 (二)以广文第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至祠堂围墙,向南至祠堂围墙,向西8米至水泥路,向北至祠堂围墙,面积546.64平方米,合0.82亩。 |
注: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冯公祠由省保核定公布为第八批国保,调整划定其保护范围,原冯公祠保护范围即日失效。 |
二、海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序号 |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 年代 | 详细地址 | 保 护 范 围 | |
一、古遗址(3处) | |||||
1 | 达士巷古道 | 明 |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马鞍街与云露路之间 | 文物保护范围在马鞍街与云露路之间,向东至马鞍街,以巷道中心向南5米、向北3米,面积741.48平方米,合1.11亩。 | |
2 | 英墩遗址 | 新石器时代 | 三亚市海棠区江林村东约1.5公里处 | 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各5米,面积12917.47平方米,合19.38亩。 | |
3 | 踏头遗址 | 远古时期 | 万宁市东澳镇神州半岛 | 东南至原围墙,东北至山海居小区围墙,西南至踏头村南,西北至出海河道50米,面积171.6亩。 | |
二、古墓葬(2处) | |||||
4 | 林杰墓 | 明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仁里村村委会云庵村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各10米,面积924.39平方米,合1.39亩。 | |
5 | 吴元猷墓 | 清光绪六年(1880年) |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眼镜塘村委会排市村 | 以文物本体中心向外四至延伸各35米,面积4882.58平方米,合7.32亩。 | |
三、古建筑(12处) | |||||
6 | 国仓村石桥 | 明成化七年 | 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玉柳村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各30米,面积20223.13平方米,合30.33亩。 | |
7 | 钟芳井 | 明 |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达士巷10号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各10米,面积553.94平方米,合0.83亩。 | |
8 | 净禅院 | 清 |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王廷村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12.2米,向南14.6米,向西15.4米,向北12.8米,面积3291.11平方米,合4.94亩。 | |
9 | 吴元猷故居 | 清嘉庆十五年 (1810年) |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大林管区道郡村63号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自其中心点向东42.5米,向南42米,向西92.5米,向北42米,面积11345.85平方米,合17.02亩。 | |
10 | 贞寿牌坊 | 清 |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民昌村委会木兑村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20米,向南8米,向西10米,向北8米,面积744.91平方米,合1.12亩。 | |
11 | 邢氏祖祠 | 清道光十六年 (1836年) | 海口市琼山区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6米至民宅,向南5米至市公安局宿舍围墙,向西与黄忠义公祠保护范围线重合,向北1米至民宅外墙,面积1584.18平方米,合2.38亩。 | |
12 | 糯村敬字塔 | 清 | 儋州市光村镇新地村委会糯村祠堂西北侧 | 以塔基为中心,东南面向外延伸3.5米,东北面2.6米至围墙,西南面向糯村祠堂方向延伸8.3米,西北面2米至围墙,面积89.7平方米,合0.13亩。 | |
13 | 海雅林氏民居 | 清 | 儋州市南丰镇武教村委会海雅村 | 以现存文物本体为核心,东南从文物晒谷场延伸约5米至现有村道北侧沿,东北至林碧权宅,西南至林振江宅,西北从文物后挡土墙外延约10米至现有村道南侧沿,总面积1729.59平方米,合2.59亩。 | |
14 | 邢祚昌牌坊 | 清 | 文昌市潭牛镇大昌村委会仕陶村北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13.42米,向南至加固坎,向西12.98米,向北田坎边,面积733.45平方米,合1.10亩。 | |
15 | 潘存故居及墓 | 潘存故居 | 清 | 文昌市铺前镇东坡村委会港头村北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至水泥路,向南23.13米,向西10米,向北5.5米,面积1885.83平方米,合2.83亩。 |
潘存墓 | 清 | 文昌市铺前镇东坡村委会港头村庵头坡上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各20米,面积3219.15平方米,合4.83亩。 | ||
16 | 寿门坊 | 清 | 临高县博厚镇洋大村委会三省村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北27.7米,向东南25.81米,向西南28.02米,向西北55.01米,面积6050.82平方米,合9.08亩。 | |
17 | 高林张氏宗祠 | 清 | 定安县龙湖镇 高林村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2.5米,向南33米,向西2.5米,向北5米,面积3440.86平方米,合5.16亩。 | |
四、石窟寺及石刻(1处) | |||||
18 | 石室仙踪摩崖石刻 | 明万历 三十八年 |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迈瀛村美舍河边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8.2米,向南、西、北方向各30米,面积3068.93平方米,合4.60亩。 | |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处) | |||||
19 | 林文英烈士殉难处纪念碑及林文英烈士纪念亭 | 1919年 |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文庄路101号工人文化宫大门旁 | 以碑保护栏杆向东18米,以碑保护栏杆向南17米,以亭向西15米,向北至文庄路规划红线,面积2707.60平方米,合4.06亩。 | |
20 | 中共琼崖特委、海口市委旧址 | 1929年 | 海口市龙华区义兴街178号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西、北方向各6米,向南12米,面积1917.22平方米,合2.88亩。 | |
21 | 海南革命烈士 纪念碑 | 1954年 | 海口市龙华区公园路2号海口市人民公园内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南、西方向各10米,向北14.9米,面积803.11平方米,合1.20亩。 | |
22 | 李硕勋烈士殉难处 | 1931年 | 海口市琼山区 勋亭路39号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33米至围墙,向南17.1米至大门围墙,向西10米至围墙,向北17.8米至围墙,面积3279.62平方米,合4.92亩。 | |
23 | 那大基督教堂 | 1909年 | 儋州市那大镇东风社区东风街156号 | 主教堂南至东风路道路红线,其他三面以现有围墙为界;王道琼牧师楼、林保罗牧师楼、王约翰牧师楼、李慧霖牧师楼、郭柏牧师楼、神学灵修楼以文物本体外扩5米为保护范围。总面积5547.68平方米,合8.32亩。 | |
24
| 六连岭革命根据地旧址 | 红色娘子军第二连成立旧址 | 近现代 | 万宁市龙滚镇 田头村 | 以文物遗址中心位置向外四至延伸,向东35米,向南18米,向西35米,向北8米,面积2282.79米,合3.42亩。 |
红军洞 | 近现代 | 万宁市和乐镇 六连岭 | 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南、东北、西南、西北各50米,面积21383.76平方米,合32.08亩。 | ||
抗日军政 干部学校 | 近现代 | 万宁市和乐镇 六连岭 | 抗日军政干部学校: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南、西、北各30米,面积9443.22平方米,合14.16亩。 | ||
红军操场 | 近现代 | 万宁市和乐镇 六连岭 | 红军操场:以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南、西、北方向各50米,面积18873.22平方米,合28.31亩。 | ||
25 | 南田起义旧址 | 工农赤卫队誓师大会旧址 | 近现代 | 屯昌县西昌镇土龙村委会南田村 | 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东方向至房屋路巷,南方向至邱圣文房屋,西方向至公路边,北方向至公路边,面积775.75平方米,合1.16亩。 |
起义军指挥部旧址 | 近现代 | 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东方向至环村路,南方向至环村路,西方向至广场,北方向至鱼塘,面积1331.25平方米,合2.00亩。 | |||
红军井 | 近现代 | 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各10米,面积942.87平方米,合1.41亩。 | |||
26 | 王震将军橡胶 试验田 | 近现代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什在村 | 以文物为中心外扩10米,面积24783.58平方米,合37.18亩。 | |
27 | 白沙县委与白沙县人民政府办公旧址 | 白沙县委办公旧址 | 近现代 | 白沙黎族自治县县委大院 | 文物本体向外四至延伸,向东2.18米,向南1.2米,向西2.2米,向北4米,面积444.84平方米,合0.67亩。 |
白沙县人民政府办公旧址 | 近现代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院 | 以文物本体向西北方向延伸10.23米至围墙,面积426.76平方米,合0.6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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