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 2003年 第11期 (2003-06-1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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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琼府办〔2003〕3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3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三年五月三十日

 

2003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部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帮助中部地区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继续开创中部地区发展新局面,特制定《2003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

  一、发展山区特色产业,提高中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

  1.发展中部特色养殖业。利用我省建设无规定疫病区的有利条件,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养殖业,培育一批养牛、养鹅、养鸽、养兔、养羊、养蜂的专业村,尤其要结合推广农村沼气,大力发展家庭养猪业。争取利用国家山区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资金,扩建定安法国肥肝鹅养殖基地,新建鹅肝加工项目,带动山区农民养殖肥肝鹅,培育新的特色经济增长点。

  2.发展中部特色种植业。继续提高五指山野菜,保亭红毛丹、早熟荔枝、龙眼,白沙绿茶、夏威夷木瓜,定安圣女果、火龙果和琼中“大林业”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努力创造品牌产品,发挥品牌优势。以中部山区丰富的次生林、人工林资源为基础,综合发展棕搁藤、药用植物、食用植物、观叶植物以及林下养殖业等复合农林业经营项目。继续加强五指山、琼中、保亭、屯昌等中部市、县300公顷复合农林业项目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3.振兴中部特色旅游业。指导和扶持七仙岭森林温泉旅游区、五指山生态旅游区等重点景区建设。配套完善七仙岭旅游区的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五指山毛阳河漂流设施。旅游部门要组织专家对中部市、县旅游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把中部生态旅游与滨海旅游有机结合起来,合理安排旅游线路,积极向客源地推广特色旅游产品,围绕旅客需求开发旅游资源,开拓旅游市场。

  4.扶持中部地区发展特色工业。省工业主管部门要从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或其他工业投资中安排一定资金,通过贴息、借款等措施,扶持中部市、县吸引民营资本盘活现有工业企业或利用现有企业的厂房、设备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手工编织业。帮助白沙县解决白沙糖厂污染严重的问题。指导中部地区24户改制无望的工业企业做好关闭破产和职工安置工作。帮助中部市、县策划具有山区特色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国内外企业到中部地区投资开发、兴产创业。要结合山区资源优势,发展资源加工业和农村小水电,做好五指山毛阳河梯级水电站、系列野菜加工厂,白沙竹藤加工企业,定安芦荟加工厂,屯昌槟榔加工厂、松脂加工厂等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争取定安果蔬加工厂下半年正式投产,琼中水果保鲜项目年内动工。

  二、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中部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5.加快中部地区路网建设。今年计划投资6亿元用于中部地区380公里公路改造,使中部地区公路网水平有明显提高。其中:投资2亿元改造海榆中线营根至五指山市77公里公路,争取年内竣工通车,圆满完成海榆中线全线改造。第一批已下达的乐东抱由一九所、白沙牙叉一南辰一那大、五指山水满一南圣、定安塔岭一中瑞等县乡公路改造工程,争取年内基本完工。第二批县乡公路改造计划适当向中部市、县倾斜。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以工代贩资金3000万元,继续建设中部地区20个行政村、50个自然村建设桥梁、涵洞及实施乡村道路重点路段改造硬化工程。交通部门安排2000万元,用于中部地方道路管护,确保中部地区地方道路畅通。

  6.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今年中部地区水利设施建设重点是对部分水库除险加固、完善灌区配套和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省水务局安排水利建设资金528万元,用于南扶水库、南林水库、牙日渠道等病险水库加固和灌区配套设施建设。省发展与改革厅安排以工代娠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资金1500万元,用于琼中营根城文水利工程、五指山红运炮买水利工程、屯昌红花水破和保亭什来水破水渠硬化工程等小型水利项目建设。加大中部地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投人力度,安排以工代贩资金1200万元、国债资金400万元,在中部山区农村建设一批人畜饮水工程,帮助中部山区群众解决饮水困难和饮水卫生问题。抓好保亭毛拉洞水库资产重组工作,争取该工程年内复工建设。

  7.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中央财政计划投人资金1500万元,续建南渡江定城段防洪、河县城防洪、五指山市南圣河市区防洪和保皇予沙县南叉县保城河县城防洪堤工程。力争在2004年前使定安、五指山、白沙和保亭的县城防洪设施达到20年一遇标准。加大国债资金投人力度,加强中部地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保亭、屯昌县城水厂,配套建设定安供水管网工程,提高县城供水能力;争取年内动工建设白沙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解决松涛水库上游水源地污染问题。继续安排省级财政基本建设资金,扶持屯昌、定安县城改造扩建主要街道。利用国家小城镇建设资金,实施白沙县牙叉镇小城镇建设试点工程,开展保亭县什玲镇小城镇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8.加大电网、通信网建设力度。投人农网和县城电网改造资金1.7亿元,对中部地区乡村、农场的电网进行改造,使中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覆盖面达到95%;改造屯昌、五指山110KV变电站、屯城及保城35KV变电站、白沙打安至南丰110KV线路和南吕至枫木35KV线路,新建七坊35KV输变电工程,提高中部地区县城的供电质量。改扩建中部地区的市话通信设施,扩大通信能力,提高通信质量。计划投人1.3亿元,建设通信管道153孔公里,敷设光缆1670芯公里,新建基站55个,建设中部地区CDMA三期工程,增加移动电话放号数量2500户。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9.切实抓好退耕还林工作。今年中部地区要实施退耕还林面积1.73万公顷。其中,五指山市0.347万公顷、琼中县0.433万公顷、白沙县0.267万公顷、保亭县0.233万公顷、定安县0.2万公顷、屯昌县0.253万公顷。中部各市、县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监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省发展与改革、财政、林业和粮食等部门要确保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粮食按时足额兑现,林木种苗供应按时到位,保证退耕还林任务顺利完成。

  10.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中部自然保护区建设。在琼中、保亭和白沙县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8万公顷,做好中部山区10万公顷封山育林区的管护工作。新建南味一湾岭、白马岭、黎母山、鹦哥岭等省级自然保护区,扩建吊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五指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项目建设。

  11.继续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优先选择乡镇周边的村庄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今年要新建文明生态村230个,其中:定安县60个、屯昌县50个、琼中县40个、白沙县31个、保亭县30个、五指山市19个。扩大中部地区推广农村沼气投资规模,适当提高贫困农户建池补助标准,中部六市、县新建“三联通”沼气池2万户,比上年增长50%。各市、县要做好组织、培训、管理工作,确保沼气池建设质量。

  四、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和卫生事业建设,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12.加快发展基础教育。认真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琼发〔200125号),继续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工程”,利用国家和省财政教育资金,帮助中部地区改善中小学校舍等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国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投人资金2000万元改造危房5.8万平方米。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在中部地区兴办各类学校。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重点培训2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争取教师培训面达到30%。分期举办新任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和校长高级研讨班,2003年要保证各办一期。采取对口扶教办法,实施教育“扶弱工程”,加强海口等教育水平较高的市、县与中部地区校际之间在师资、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对口扶持。

  13.加强职业技术教育。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200310号),实施“科教兴农富民”培训工程,扶持中部地区办好“小康班”。在省农业学校和五指山农业学校举办乡镇和村管理干部种养技术培训班,为每个市、县培养100名乡镇和村干部,提高中部地区6市、县的乡镇、村干部科技知识水平和管理水平。委托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学院、海南医学院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委托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培养职业技术专业教师。把培育农村建筑队伍与扶贫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当地群众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参与各类扶贫项目建设,培养农民建筑队伍。各市、县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和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建设经费。

  14.努力提高劳动者科技素质。切块安排科技资金支持中部地区科技重点项目,实施“星火小康行动计划”,组织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健全科技服务网络。抓好白沙县国家科技扶贫示范工作。

  15.加快农村广播电视网建设。继续建设中部地区市、县广播电视转播设施,完成琼中县发射机房和配套设施、保亭县发射铁塔和发射机房续建工程,新建白沙县广播电视发射塔和五指山市6个乡镇有线电视站。继续抓好中部山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10.加快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增加对中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人,配套建设中部地区乡镇医疗设施,帮助白沙、五指山、定安、屯昌和琼中等市、县改造乡镇中心卫生院,给中部6市、县各安排1辆农村巡回医疗用车,缓解山区群众看病难问题。

  17.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10万元,建设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6个,在乡镇卫生院附设计划生育服务室20个。配套完善已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场所的医疗设施。

  五、加强对中部地区发展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中部地区发展新局面

  18.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中部地区是我省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地区,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中部市、县政府要制定本市、县的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工作,做到资金落实,项目落实,措施到位,保证2003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实施计划各项任务的完成。

  19.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部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南北带动,两翼推进,发展周边,扶持中间”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积极报导各部门、各市、县帮扶中部地区加快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为加快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继续开展联手扶贫工作。各联手扶贫单位及沿海结对帮扶市、县,要继续派出工作组下到中部地区帮扶乡镇,按照“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的要求,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经济等方面,继续加大资金、实物和智力的帮扶力度。各联手扶贫单位要指定一名党政领导分工负责扶贫工作,制定帮扶规划并逐步实施,不断提高帮扶效果。争取国家建设资金,在白沙、琼中和五指山3市、县位于生态核心区、主要江河发源地的7个少数民族贫困乡镇,进行以整体改善农村水、电、路和文教卫生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区域综合扶贫试点工程,增强贫困群众的增产增收综合能力。继续实施民房改造工程,投资430万元,在中部民族地区改造茅草房2500户。

  21.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中央支持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会事业建设资金等要适当向中部市、县倾斜,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扶持力度。各部门在安排今年资金计划时,安排给中部地区的资金总额和所占比例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工代贩资金总额不少于1.6亿元,比上年有所增加。

  22.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向中央争取我省原黎族苗族自治州所管辖市、县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为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努力争取建设资金。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资金的使用要求,帮助中部地区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为争取国家资金做好项目储备。

  附件:

2003年加快中部地区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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