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21-36768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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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由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及其直属分局行使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区域内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 文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302号发布日期: 2021-11-29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30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由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及其直属分局行使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区域内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已经2021年10月25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冯 飞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由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
及其直属分局行使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区域内林业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以及《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9〕83号)有关要求,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由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及其直属分局以本单位的名义行使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区域内涉及42项林业行政处罚事项的林业行政处罚权(目录附后)。
海南省林业局应当加强业务指导,共同做好涉林行政案件查处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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