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政策文件>省政府文件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1-31289 主题分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1-11-04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第二批次)的通知
  • 文  号:琼府〔2021〕38号发布日期: 2021-11-08
  • 主  题 词: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海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第二批次)的通知
琼府〔2021〕3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二批次共28处)的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请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海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第二批次)汇总表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