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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发展生猪养殖产业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张跃光;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    2019-11-1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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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生猪养殖产业的建议
(B类)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
    委员会第0600号提案的答复
   
    张跃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生猪养殖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海南自贸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产业扶贫的新任务、新要求,以调优增效、提质增收为主攻方向,以“优结构、提质量、保生态、促增收”为目标,“稳猪增禽促牛羊”为思路,持续提升产业规模化、生态化、集约化,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畜牧兴旺、生态循环、农民增收。
    受非洲猪瘟、猪周期叠加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全省生猪生产面临的压力加大,截止12月中旬,全省生猪存栏和出栏同比下降均超过30%,下降幅度明显。为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刘赐贵书记、沈晓明省长多次做出指示,强调要加强疫情防控,抓好
    规模养殖场生猪养殖,尽快恢复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
    一、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生猪养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琼农字〔2019〕178号),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按照2%的比例予以贴息,补贴时间从去年8月开始至2020年底。二是积极争取财政补贴资金。主动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和中央现代农业资金,用于发展黑猪产业、屠宰场升级改造、清洗消毒中心建设及相关试剂购买等补贴。三是依法合理安排生猪养殖“三区”布局和用地。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琼环土字〔2019〕9号),科学划定禁养区,对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不能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四是加强生猪养殖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先后支持海南农垦草畜产业集团生猪全产业链项目、临高新六养殖有限公司父母代种猪养殖基地项目、新希望海南昌江种猪养殖基地项目等落户落地。
    (二)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提升生猪标准化水平。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养殖小区+农户(贫困户)”模式,以“五带动全覆盖”推进生猪规模养殖,提高生猪规模化水平。推广温氏等龙头企业“五个统一”(“统一栏舍标准、统一供应种苗、统一供应饲料、统一指导防疫、统一回收产品”)模式,打造生猪联合体,带动农户快速恢复生产。加快整合散养户,采取“劝退清理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合作发展一批”的办法,引导其退出村庄、退出庭院、退出散养。
    (三)全力推进资源化利用促进产业转型。一是成立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保供给和保环境并重,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作为畜牧业发展的重点来抓。二是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加强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处理利用设施改造升级,督促抓好儋州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6000万元项目实施,组织海口琼山、澄迈、屯昌申报2020年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三是开展全省养殖场评估第三方机构评估工作。委托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作为第三方开展全省畜禽养殖环保评估工作,促进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升。
    (四)推进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组织编制《海南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关于发展禽牛羊渔蛋业增加肉蛋产品供应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海南省畜牧业近中远方案》等文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市场供应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19〕28号),统筹谋划,大力发展规模化、设施化、生态化循环养殖。2019年组织创建省级示范场11家、部级示范场1家。
    (五)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疫情管理,建立健全疫情反馈、扑杀信息可追溯及信息通报制度。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管理,加强调运监管,严格实行运输车辆备案制度,完善运输工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快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发放。继续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切实减轻养殖场(户)垫资压力。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落实中央各部门最新政策。落实农业农村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放宽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中距离的相关要求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一步明确了生猪养殖使用林地的相关规定等。二是印发完成《海南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初稿评审工作,并尽快印发。
    (二)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协助各市县落实好省级财政资金和中央现代农业资金支持发展黑猪产业、屠宰场升级改造、清洗消毒中心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完成中央部门2020年预算的1560万支持我省7个黑猪规模场建设及海口琼山、屯昌、澄迈等3个市县各3000万元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申报及前期准备工作。
    (三)继续抓好生猪保卫战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大消毒大清理大净化、禁止泔水饲喂生猪等专项行动,督促各市县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资金,协调市县各部门密切配合,压实成员单位责任,共同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四)继续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对生猪养殖予以补贴,引导增养补栏,有效增加生猪存栏量。大力发展牛羊禽等替代产业,保障肉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满足市场需求。严格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落实畜禽养殖用地,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把养殖用地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对依法规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五)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引进国内外畜牧龙头企业,提倡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对于不具备改造条件、环保不达标的散养户,引导其退出养殖,转产转业;对有养殖意愿且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引导其加快升级改造,实现标准化生产。通过成立合作社或龙头企业联结并购等方式,引导小散养殖场(户)升级改造或有序退出。着力提升生猪标准化水平,完成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任务。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