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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立足当前打造在岛消费产业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张先云;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    2019-09-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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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足当前打造在岛消费产业的建议
(C类)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0582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C

 

张先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足当前打造在岛消费产业的建议的提案(第0582号)收悉,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医疗市场的步伐属我委职责有关事项,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放开进口医疗药品、设备

国九条优惠政策明确要求慢性口服药只能在先行区使用,导致服药患者只能长住园区,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先行区内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范围尚未完全放宽,有的约定一年内只允许博鳌超级医院使用,其他医疗机构不能使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批复》(国函〔201333号)、《国务院关于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国发〔201843)号,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只能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临床急需进口药品能否带出乐城先行区使用为中央事权。下一步,我委将积极跟进省药品监管局与国家药品监管局的沟通情况,主动作为,配合做好政策的深化升级工作。

在政策争取过程中,国家药品监管局明确仅以博鳌超级医院作为临床急需进口药械的政策试点单位,待总结经验,条件成熟后,再论证扩大政策的适用范围。2019624-26日,我委委托省医学会组织评审专家,对博鳌一龄生命养护中心、慈铭博鳌国际医院、博鳌恒大国际医院、博鳌国际医院、中国干细胞集团海南博鳌附属干细胞医院等5家医院进口医疗器械使用能力进行评估。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建议将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使用权扩大至博鳌一龄生命养护中心、慈铭博鳌国际医院、博鳌恒大国际医院、博鳌国际医院,已将评审结果报送省药品监管局。

二、关于对外资医院、进口医疗设备、进口药品出台零关税,低税负政策,打造世界级岛内医疗服务体系

今年51日起,国家将28种国内已注册的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抗癌制剂及原料药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先行区进口药品政策优势为境外上市而国内未上市药械,但无法享受零关税和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仍需缴纳16%左右增值税及2%-7.5%的进口关税;加上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均以少量、急需审批使用,无法用量分摊运输成本及进行行降价谈判,导致价格较之香港等地区偏高,给医疗机构营销带来难度。

关于进出口关税、增值税的减免属中央事权,省内由财政主管部门牵头该项工作的推进。根据工作任务安排,我委已就提出该项政策(给予乐城先行区医疗机构进口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免征关税及增值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意见和佐证材料,并将该项政策诉求及相关资料上报省自贸办,省自贸办已将其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在国家相关部委第一轮征求意见时,国家财政部有不同意见,对该项政策不予支持。下一步,我委将根据任务分工,继续做好补充材料的提供,配合省财政主管部门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9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产业与对外合作局  胡鹏鹏

联系电话:13876051954

 

附件

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海南省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0582号提案

提案题目

关于立足当前打造在岛消费产业的建议

承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承办人员办案

态度√

很好     比较好     一般     较差

                 

承办情况√

解决列入计划解决     解释清楚   未解释清楚

                       

征求意见

方式√

面谈      电话     座谈      其它

                  

承办单位与

提案人意见

完全一致   基本一致  基本不一致  完全不一致

                       

 

委员签名

     

 

注:(1)每份办理复文附此表一份, 承办单位须将此表与办理复文同时寄送提案人;

2)提案人收到办理复文后,将此表填好后寄送或传真至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电话:31999247  传真:31999240

 

教育厅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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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足当前打造在岛消费产业的建议
(B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
财政厅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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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82号提案的答复
(C类)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
司法厅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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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足当前打造在岛消费产业的建议
(A类)
海南省司法厅
    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582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A)
   
    张先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足当前打造在岛消费产业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厅的“建立公平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议政府法务咨询服务中,减少霸权意识和条款”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满足海南自由贸易区(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我厅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初步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三大平台,努力打造我省公平、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按照“三个一”即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标准,挂牌成立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全省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23个,村居委会聘请法律顾问3226个,实现26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二是整合海口市“12348”热线,完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呼叫中心系统升级改造,组建专门咨询律师队伍,实行省级统筹和规范管理。
    三是为更好满足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的需求,建成“12348”海南法网上线运行,开通海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46名专职律师组成的驻场团队在线上实时为社会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
    四是省法律援助中心每月对热线的满意度情况进行监管,安排专人对作出不满意评价的群众进行回访和征求相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热线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上半年,省中心接待来访372人次,海南法网浏览量40639人次,驻场人员和智能机器人共受理法律咨询3512件,服务热线接访18957人次,群众满意率87.32%。
    目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海南自贸区(港)法治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全系统干部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海南自贸区(港)法治建设需要,少数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自贸区(港)建设认识不足,存在“本领恐慌”;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缺乏的问题没有根本性改变;受建设资金的制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等。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设,努力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感谢您对我省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省司法厅法律事务处 廖斌
    联系电话:13519827312
   
    海南省司法厅
    2019年10月29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