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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近岸海洋环境中微塑料监测治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刁晓平;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生态环境厅;    2019-02-2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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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近岸海洋环境中微塑料监测治理的建议
(B类)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0353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刁晓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近岸海洋环境中微塑料监测治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加强近岸海洋环境中微塑料监测治理工作,与我省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息息相关。海洋微塑料是全球重点关注问题,G20峰会成员国赞同“蓝色海洋愿景”计划,以2050年为目标,将努力把海洋微塑料垃圾排放量减为零。我厅高度重视海洋微塑料问题,将结合我厅实际,积极调动各部门力量,全面提升我省对海洋微塑料的监测治理能力。

一、科技部2016年启动国家重点研究计划“海洋微塑料监测和生态环境效应评估技术研究”项目,投入经费1600万。我省海南大学彭丽成教授《海口湾微塑料时空分布、微藻-微塑料团聚体形成机理及其环境效应研究》项目获得35万项目资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我省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拟定,我厅将协商省科技厅支持对我省海洋微塑料相关项目立项工作。

二、我国目前海洋微塑料监测尚无相关监测标准及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2016年启动了我国近海微塑料监测。2017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海洋化学实验室正式成立“海洋垃圾和微塑料中心”,开展与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监管相关的技术、方法和管理对策研究,以及相关领域国际合作研究,《海洋微塑料监测评价技术规程》等标准文件正在起草过程中。我厅将组织相关业务领导及处室进行海洋微塑料调研培训,借鉴其他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海洋微塑料政策、法规、标准及其监测、整治方案。

三、推进禁塑工作、加强源头把控。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我厅已组织起草《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条例》,将于近期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议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按照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起草了《海南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从源头上加强塑料制品的管控;起草了《关于做好海洋垃圾治理工作意见的函》,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开展海洋垃圾整治工作,严格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监督监管,推进沿海各市县海洋垃圾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塑料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理监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塑料垃圾进入海洋。

四、加强宣传,群防群治。利用6.5世界环境日、6.8世界海洋日和国际净滩日等相关活动,在开放度高、人流量大的海滩,组织开展海滩垃圾清理和海洋环保宣传。动员所在乡镇、社区、村委会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团队作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深入宣传海洋环境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办理公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加强网络舆情监督,防微杜渐,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统筹全局、重点突破、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会同相关部门从多方面开展海洋微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海洋垃圾(海洋微塑料)监测,掌握其分布规律;加强引导科研机构对海洋垃圾和海洋微塑料的科学研究,评估海洋微塑料的环境影响。同时,将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的支持力度,加强塑料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加大公众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意识,转变消费习惯,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

感谢您对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74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