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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提高中部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张棉生;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  2019-04-0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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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中部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46号提案的答复(B)
   
    张棉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中部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我省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有力交通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已实现全省建制村100%通硬化路,预计今年年底将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100%通硬化路目标,大大改善我省农村地区交通条件。
    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中部山区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的建议,2016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在包括五指山、琼中、白沙、保亭等中部山区在内的农村地区开展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有效改善了中部山区农村地区交通条件,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交通保障。
    关于您提出的“提高中部山区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在“十三五”期全省开展的农村公路六大工程中,考虑到五指山、琼中、白沙、保亭等中部山区的特殊情况,我省已适当提高了这部分市县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级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向山区市县进行了倾斜。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方面,对市县自筹资金部分采取省级地债转贷的方式给予支持,有效降低了市县建设资金筹措压力。同时,按照《耕地占用税法》规定,我省公路线路占用耕地已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起,国家已将建筑业等行业原10%的税率降至9%。根据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在税法和国家统一政策之外,我省无权对公路建设相关的税收给予减免。
    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中部山区农村信息化配套建设”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并且支持包括三电在内的“五网”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共用通道资源,推进中部山区农村信息化建设,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改善中部山区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共享新时代改革发展红利。五指山市政府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当地“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建设工作,请您联系五指山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以上是我厅对该提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王风 65318096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