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协提案
案  由: 关于完善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管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黄国奇;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  2019-05-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9年7月11日
详细查看
关闭
关于完善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管理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08号提案的答复(B)
   
    黄国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我省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有力交通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实现全省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基础上,预计今年年底将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100%通硬化路目标,大大改善我省农村地区交通条件。
    关于您提出的“农村公路省级补助资金向山区市县倾斜”的建议。2016年9月,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提高了五指山、琼中、白沙、保亭等中部山区贫困市县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级补助标准,向山区市县予以倾斜。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方面,对市县自筹资金部分采取省级地债转贷的方式给予支持,有效降低了市县建设资金筹措压力。请您加强与五指山市政府联系,督促五指山市政府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关于您提出的“公路建设税费减免”的建议。《耕地占用税法》规定,公路线路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起,国家已将建筑业等行业原10%的税率降至9%。根据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在税法和国家统一政策之外,我省无权对公路建设相关的税收给予减免。
    关于您提出的“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效率和管控”的建议。为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我厅先后出台了《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农村公路六大工程督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我厅还成立了驻地督导组,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县的督查指导,强化动态控制,提升农村公路建设水平。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以上是我厅对该提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王风 65318096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