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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将宫颈癌前病变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吴树行;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05-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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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宫颈癌前病变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建议
(C类)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52号提案答复
    意见的函(复文分类:C)
   
    吴树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宫颈癌前病变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患宫颈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门诊医疗费用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调查研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将明确诊断、临床诊疗路径清晰、并发症与合并症少、适合做日间手术的病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
    (此件不公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待遇保险处 赵瑜
    联系电话: 6672773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