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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美好新家园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文飞燕;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务厅;  2019-05-0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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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美好新家园的建议
(B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242号提案的答复
   
    文飞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美好新家园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厘清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服务指导”的建议
    省人民政府府相继印发了《海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2019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建立了牵头部门抓总统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加快建设和改进农村收集和处理系统”的建议
    我省根据三年行动方案和2019年行动方案对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的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实施畜禽废弃物综合整治与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是做好“三区”划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累计划定291个,面积1.78万平方公里。
    二是加强畜禽养殖规划和项目环评管理,严把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关,从源头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是推进区域性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发展有机肥产业。累计建成43家有机肥厂,年产有机肥40万吨。四是实施沼气工程。我省累计建设大型沼气工程209余个,养殖小区沼气工程1209处;同时,大力推广“猪-沼-果”、“猪-沼-热作”、“猪-沼-菜”等生态循环模式,发展立体种养业。
    2.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工程。采取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
    3.实施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回收利用工程。探索建立“农户零散收集、乡镇集中储运、企业回收处置、市县统一监管”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体系,支持企业建立了年处置能力1万吨的废旧农膜再利用加工厂。
    (二)污水处理
    近年来,我省印发了《海南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及《海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提出“新建市政道路应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城镇周边的村庄,符合条件的,应将生活污水纳入乡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规范我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市县建设工艺实用、规模合理、运营良好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求“城市周边条件适合的乡镇和村庄优先考虑将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乡镇镇墟边界以外1公里范围内具备重力自流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优先统筹考虑将生活污水纳入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集中处理”。目前全省173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部分林场、农场)正在按时序推进,已开工建设75个,累计完成投资12.82亿元,已完工6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
    三、关于“强化环境管理,发展生态农业”的建议
    您的这个建议很好,我省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环境管理和发展生态农业的工作。
    (一)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一是督促市县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与各市县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市县的属地管理责任。据监测结果显示,我省着火点从2016年33个降至2017年的3个。二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布了《海南“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全省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面积350万亩,每亩节约化肥5.11公斤,累计减施化肥1.79万吨。召开秸秆机械粉碎还田与腐熟还田技术现场观摩会,部署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要求,清查了全省21个市县的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及水产养殖业污染及防治的基本情况。印发了《省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普查工作。
    (三)实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程。一是支持屯昌创健全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屯昌全县规模化养殖场环保改造全部完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5%以上,年沼液沼渣利用量11万吨;建成以畜禽规模场为中心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示范基地35个、农村生态养殖小区104个、水肥一体化示范区4个。屯昌县已初步形成全县域农业资源生态利用大循环,为我省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积累了宝贵经验。二是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018年琼海市成功申报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的试点先行区),2019年向国家申报全海南岛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15日
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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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美好新家园的建议
(B类)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0242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文飞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美好新家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省农业农村厅和我厅为共同主办单位,现将我厅有关方面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厘清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和服务指导的建议


2017523,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2019620,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一是强化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职责开展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为主的双重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重心进一步向市县区下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充实一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量,强化属地执法;三是建立健全基层环保管理体制,要求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网格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督作用;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实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目前,我厅正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环保垂改有序开展,基层环境保护能力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关于加快建设和改进农村收集和处理系统的建议


2008年以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累计投入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约39.01亿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解决村庄突出环境问题,截至20196月,全省累计完成47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厅一直以来积极推动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先后印发《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方案》、《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等文件,对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收集与处理,污泥处理与处置、项目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给予指导。明确针对城镇郊区以及距离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市政管网较近的村庄,采用纳入城镇排水管网处理模式;村庄分布密集、人口密度较大、污水排放量较大,经济条件较好的远离城镇的地区,采用村庄集中处理模式;村庄分布比较分散、人口密度较低、地形较为复杂的地区,采用分散处理模式。综合考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水质特征、区域经济、地理和环境现状,重点推荐了化粪池、沼气池、人工湿地、生物滤池、稳定塘、净化槽、一体化处理装置等技术。同时,加强督导服务,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先后开展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调研、座谈、培训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市县及时整改,指导市县开展工作。目前,我厅正在组织编制《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三、关于行业自律,加强乡镇企业清洁生产的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也在逐渐增加,部分企业将工业垃圾转移到农村地区,造成垃圾堆存等问题,为此我厅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和处置。一是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制定实施《海南省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打击非法转移和倾倒处置专项工作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调查等13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从摸清底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部门联动、落实企业和地方责任等方面推动建立和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严格环评准入,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持续推动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三是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动畜禽养殖、槟榔加工、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排污者责任,规范行业有序发展,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我省每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施行“以奖促治”制度,鼓励企业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继续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农村环境监管执法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乡村绿色发展。


四、关于强化环境管理,发展生态农业的建议


我厅多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研工作,要求设计、施工和运维的单位,加强与村民沟通交流,积极吸纳村民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强化乡镇政府在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用地、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责任,强化治理设施建管属地责任,同时协调农业农村部门统筹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卫健委等部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扶贫攻坚战、乡村振兴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聘用培养本地村民参与建设运维,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组织以及村民的作用。通过聘用劳工等方式增加村民收入,让更多的村民主动参与到项目建管工作,逐步实现政府投入、企业+村民共建共管的工作格局。


非常感谢您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 72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