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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我省进岛车辆管理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覃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交通运输厅;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05-07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交通厅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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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进岛车辆管理的建议
(B类)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28号提案的答复(B)

覃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进岛车辆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城市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的建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一是指导市县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我省海口、三亚、儋州、文昌等重点城市,均已结合自身停车需求,组织编制了本地区的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和近期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了决策和依据。二是制定规程。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制定出台《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操作规程》(琼建房〔2019〕70号),推进配建停车场建设。海口、三亚分别制定了《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标准》、《三亚停车配建指标体系》,在新建的居民小区、商业区、办公区等在报建审批及验收中严格执行。截止2018年底,我省在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44811个,既有住宅小区停车位316201个,公共停车场停车位220947个。下一步将督促各市县尽快启动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地下停车场库建设;督导各市县按照停车场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要求,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
二、关于限制外省进岛车辆(客车和小型汽车)在岛内通行的建议
针对外省车辆不得进入海南的建议,我省实施此项政策的时机尚不成熟,目前,省公安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等8厅办印发了《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对全省小客车保有量进行全面调控,科学配置小客车增量,以控制我省小客车过快增长的势头。同期,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小客车实施限行的通告(试行)》,自今年8月1日起,我省将会对外省号牌车辆进行限行,每辆车每年在海南通行总天数不得超过120天。预计限行措施实施之后,在我省通行的外地车辆会有所减少。日前,省公安厅又发布了《关于2019-2020年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的通告》,以期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强市场消费活力,合理满足群众和企业购车需求,同时不会增加空气污染。此外,省公安厅对进出岛车辆进行管控。在秀英港、新海港和南港三个进出海南岛的“咽喉要道”省际卡口执法检查站实行24小时勤务,对过往车辆执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我厅为有效解决节日黄金周、春运等车客流高峰期间,琼州海峡港口出现的拥堵问题,2018年10月1日起在海口港新海、秀英两港区全面推行网络购票机制。网络购票模式在2018年黄金周和2019年春运期间取得显著成效,有效解决了车辆无序到港、旅客出行无预期的问题,显著压缩了车辆滞港时间,大幅提升了过海效率和便利度,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通过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限行、取消新能源汽车限购以及积极促进分时租赁行业的发展,加之各项政策的引导和公民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的普遍提高,将有利于引导公民积极购买新能源汽车,减少岛内非清洁能源汽车数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和大气污染,助推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三、关于大力优先发展新能源公共交通枢纽的建议
自2016年我省全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来,小二租车、环球车享、车咖和首汽Gofun等多家企业致力于分时租赁模式的创新与发展。截止2019年上半年,已在全岛范围内累计投放新能源汽车超5350辆,建成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网点1252个,充电桩超过4000个,涉及海口、澄迈、琼海、屯昌、儋州、临高、白沙、东方、文昌、三亚等10个市县,拥有实名认证用户数量超过24.6万,服务用户总行驶里程超过950万公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超过2315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发展,沈晓明省长作出重要批示,并于2018年10月17日召开省政府专题会,研究海南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发展事宜。沈晓明省长指出,要鼓励发展纯电动小客车分时租赁等商业新业态,推动海南小客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的工作部署,由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编制的《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针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发展提出了车辆清洁能源化的比例要求。即从《规划》印发之日起,分时租赁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2025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自2019年起,其它租赁车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递增20%,2023年起达到100%。我厅也在今年5月份召开了运输服务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了海南省交通运输行业汽车清洁能源化分领域分阶段目标分解表,要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为100%;旅游客车和班线客车自2020年起,新增和更换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递增20%,2024年起达到100%;分时租赁车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比例100%,其他租赁车新增和更换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递增20%,2023年起达到100%。
四、关于与广东政府及其海上运输等相关部门和海南码头管理部门建立长期协作机制的建议
2016-2018年期间,我厅会同海口市多次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湛江市对接,建立了包括港航、农业、公安、科技、旅游等方面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推进两地航运企业同步整合等事宜,落实两省政府的港航一体化工作部署。经过持续的工作对接,琼州海峡两岸之间的政府沟通、经贸合作更加紧密。2019年春节前,我厅又和广东省研究建立应急情况下客滚船打空补偿机制,用经济手段调动两岸航运企业的积极性,并大幅压缩装船配载时间,从原先的2小时压缩为1.5小时,并在春运高峰时段进一步压缩为1小时。在我厅的积极协调推动下,2019年1月,交通运输部、广东、广西、​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出台《提升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将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工作列为部省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反应协调机制,形成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多方合力推动琼州海峡健康发展的有利局面。
五、关于重视港口规划和建设的建议
我厅全力推进我省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一、二期工程和进港航道拓宽工程已按计划建成投产,三期工程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2020年建成投产。新海港综合客运枢纽已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海口港集疏运体系建设,新增待渡停车场两个,共增加1.3万个停车位,大大提升了应急保障能力。同时,我厅不断敦促广东加快徐闻南山港建设,推动中铁总加快湛徐高铁项目建设,为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工作打下长远基础,目前南山港已完成全部码头结构建设,后方陆域正在抓紧建设中,广东省交通厅已成立督导组,专项督促南山港建设进度,计划2019年12月底投产运营,南山港建成投产之后,将大幅提升琼州海峡北岸港口能力,提高海峡运输通航效率。
六、关于统筹建立旅游数据大平台的建议。
省旅文厅积极探索推动我省旅游大数据的行业解决方案,将构建面向政府、景区、涉旅企业、游客四级的旅游大数据平台,形成行业数据丰富内涵的局面,全面帮助游客及本地居民提升出行便利度和舒适度。
七、关于继续完善“路长制”的建议。
近年来,海口等城市有关部门多管齐下,通过实行“路长制”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改造交通堵点、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发展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等系列有力措施,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为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和通行能力,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在大力发展智慧交通的同时,还将通过科学合理的精细化管理,逐步试点和推广待行区、可变车道、潮汐车道等交通组织优化措施。
以上是我厅对该提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处
杜莉 0898-65316692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