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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省农业厅;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扶贫办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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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A类)
九三学社海南省委会:
    贵委在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第0223号),由我办作为主办单位办理,我办对该提案极为重视,经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将办理意见提供给贵委。
    首先,非常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我省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提出关于推进产业扶贫工作的思考与建议,对我省产业扶贫工作很有帮助。
    一、严格龙头企业认定,提高企业帮扶积极性
    龙头企业带动工程是国家实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根据《关于大力支持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05〕19号)精神,我省制定了《海南省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琼扶办发〔2011〕37号),结合《关于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制度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2号)要求,对龙头企业的认定明确了条件:一是依法合规经营。企业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所选扶贫项目应符合脱贫攻坚规划;二是建立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企业应履行扶贫责任,通过发展产业自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包括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打工就业、流转贫困户土地经营权参与产业化经营、整合扶贫和涉农资金投入项目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等形式;三是具有明显的脱贫成效。扶贫龙头企业应带动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通过产业化经营所取得的扶贫收益或分红,应通过设立贫益岗位、开展公益事业、奖励补助等方式分配给贫困村集体或由贫困户共享。从实际的情况看,企业与贫困户签定的合同合约,均由双方或三方(部分合同,政府作为第三方)共同商议的条款,企业也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签约。企业行为是以赢利为目的的,扶贫大格局中企业虽应尽社会责任,但也不至于委曲求全被动接受。从我省开展的“百企帮百村”活动情况看,企业都是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作用发挥明显。
    通过企业主动申请、市县推荐、省办审批的程序,截至目前,我省共认定103家海南省扶贫龙头企业,经动态管理,取消1家带贫能力弱的企业。102家扶贫龙头企业共辐射带动贫困户36311户,贫困人口127089人,带贫成效明显。
    二、选准产业,发挥主体带动作用
    前期,由于市县、乡镇在脱贫攻坚的压力下,存在急进思想,导致部分产业项目选择不精准和分红违背经济规律等情况。针对问题,省农业厅印发了《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产业扶贫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产业帮扶情况摸底排查的紧急通知》,并联合省扶贫办印发《海南省农业厅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行农业产业扶贫“五带动全覆盖”模式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的通知》,要求市县开展产业扶贫“回头看”,重点核查对产业类型、帮扶模式、产业规模、产业收益、帮扶主体、联结贫困户情况、贫困户收益情况、帮扶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排查复查,帮助市县建立科学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问题台账,逐条整改。加强对选择产业扶贫项目的指导,要求在项目选择时,要充分发挥当地的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坚持“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对帮扶成效不明显、分红不符合经济规律等问题,要克服急躁情绪,加强整改。科学策划项目,加强长中短期产业的协调发展,避免急于求成、人为加大扶贫企业的分红压力,挫伤企业的扶贫积极性。大力引进有技术、有实力的五类经营主体(企业、共享农庄、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能人)参与扶贫,减少扶贫压力,推广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党支部+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等“村社合一、社企合一”帮扶模式,确保贫困户年人均收益(分红)不低于投入资金的10%,分红收益年限不少于5年,实现帮扶主体与贫困户双赢。
    三、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落地见效,提升主体帮扶积极性
    为促进项目落地见效,在项目确定前,要组织财务、环保、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可行研究,遴选符合本地实际、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参与帮扶,并以市县政府名义申报,确保项目能及时落地。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各相关部门,特别是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帮助解决企业等帮扶主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项目申报一个、落地一个、见效一个,逐步形成“一镇一业多主体”“一村一品一主体”的发展格局,力保每个扶贫项目达到预期效果。对项目不接地气、项目效益不佳、刻意提高分红比例的进行及时整改。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政策、资金支持,强化资金监管,让贫困户获得稳定的保底收益(分红)。将扶贫资金重点向带动贫困户多的经营主体倾斜,形成“带动贫困户多、经营主体受益多”的导向,提升主体带动积极性。
    根据《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精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市县目前正在对现有产业项目进行排查梳理,着力查摆现有帮扶产业项目存在的问题,在益贫、带贫、群众参与、规范管理等方面予以调整,编制和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着力解决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并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入库扶贫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
    四、加强“扶智”和“扶志”相结合
    关于思想教育问题,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一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实施差异化管理。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贫困户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实现勤劳脱贫、多劳多得,让勤劳的贫困户先富起来,激发后进贫困户参与脱贫的动力。二是继续办好脱贫致富电视夜校。进一步丰富完善电视夜校办学形式、传播渠道,整合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等各类媒介资源,在固定电视播放的基础上,利用海南党员教育视频网、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渠道,方便群众随时点播收看。并制作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广播版节目,便于群众通过广播收听。根据贫困群众的实际需求,选择和调整教学人员和教学内容,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电视夜校线下培训力度,将电视夜校培训拓展到田间地头。三是继续办好“961017”脱贫攻坚服务热线。进一步完善服务热线工作机制,为广大群众做好在线服务,着力提升服务热线工单办理的满意度。
    针对农户产业扶贫存在“等、靠、要”思想,省农业厅及时印发了《海南省农业厅农业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由农业厅属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南大学农林学院等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组成60人的农业科技扶贫专家服务团,开展扶贫全程、全域技术服务,提高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能力。专家服务团深入各市县重点扶贫村、贫困户,通过现场培训、田间学校、远程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技术服务,指导新品种、新技术、新业态的推广、培育、发展,帮助贫困户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建立试验示范基地、编印农技科普资料、发布农业新技术等服务工作,促进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提高贫困户的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增强贫困户依靠科技脱贫的信心和动力,早日实现脱贫摘帽。
    五、加强扶贫政策宣传
    2018年以来,我省各级单位和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了典型脱贫事迹、勤劳致富光荣、懒惰致贫可悲的宣传教育,促进贫困户实现被动扶贫到主动脱贫的转变。6月底启动了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推荐工作,计划“10.17”扶贫日前,组织各市县开展奋进户、贫困村两委干部、帮扶责任人等先进典型评比和表彰活动。全年通过开展新闻发布会、集中采访等形式,加大向各级媒体推送我省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和做法的力度,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提高舆论导向能力。
    感谢贵委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的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借鉴、采纳,希望贵委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为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