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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引导专业机构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践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潘孝智;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农业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政府金融办;  2018-05-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农业厅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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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导专业机构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践的建议
(B类)
潘孝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专业机构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践的建议》的提案(第02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情况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等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各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促进农村各类产权流转。
    截至目前,全省22个县级行政区202个乡镇的2555个村(居)委会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务,覆盖率100%。共确权耕地面积790.1万亩(含其他方式承包),确权承包农户98.9万户,确权到户率91%;已制作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81万本,颁发证书59.4万本。屯昌县、文昌市、东方市三个农地试点市县共发放农地抵押贷款287笔,金额11572万元,余额8685万元。琼中县、文昌市两个农房试点市县共发放农房抵押贷款3468笔,金额14855万元,余额9500万元。
    2016年以来,琼中县政府作为牵头发起单位,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成立了海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筹备组,并由琼中县所属的海南中部绿色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农交所签订《海南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服务协议》,委托北京农交所开展信息平台的搭建工作。但恰逢国家统一对交易所进行清理整顿,海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报暂缓。2018年初,经琼中县政府与省金融办沟通,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拟重启项目申报工作。结合省政府关于落实4.13讲话精神进行的任务分工,省国资委将牵头组建交易所集团公司,根据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拟计划对海南产权交易所扩大营业范围涵盖农村产权交易功能。目前,省国资委正牵头推进涵盖农村产权交易功能的海南产权交易所重组事宜。
    二、关于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产产权交易具体政策和配套规范体系的意见
    我省正在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36号)文件要求,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以县域为主,整合各类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农村产权流转综合交易市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截至目前,东方市、海口琼山区国家试点县已完成6个试点村的改革工作,清产核资中共清查现金3497.35万元、经营性资产约1.5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约1.06亿元、债权1179.47万元;集体土地5385.51亩、集体建设用地4956㎡;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635人。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初步建立,股权设置也已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正逐步完善。同时,我省明确2018年底前将完成试点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并在其他市县全面推开试点,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配合省金融办、省国土厅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出台农村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
    三、关于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鼓励专业机构参与农村产权市场建设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文件精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根据自身条件,可以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具有实力的专业机构参与到农村产权市场建设中来,有利于科学决策、高效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目前,按照省金融办的部署,省国资委等有关职能部门正着手推进涵盖农村产权交易功能的海南产权交易所重组事宜。建议按照国办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引进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机构,我厅前阶段与中粮集团下属单位中粮信托公司就农村土地资本化问题进行商谈,利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明确中介机构对市场运行,服务规范、中介行为、纠纷调处、收费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交易公平透明,防范交易风险。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