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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大力发展我省乡村旅游扶贫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王韦舜;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省国家税务局;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旅游委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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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我省乡村旅游扶贫的建议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政协
    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069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王韦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省乡村旅游扶贫”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省乡村旅游扶贫的建议很有针对性,体现了以发展乡村旅游业,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支柱产业培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能力与发展能力的扶贫开发模式。必将对我省扶贫攻坚和全域旅游的发展起到巨大促进作用,对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全省开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为全面指导全省旅游扶贫开发。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有关旅游扶贫的政策措施和文件。2016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海南省旅游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指导全省旅游扶贫工作。2017年7月,我委组织旅游专家调研组对全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交通区位、产业发展、贫困人口及旅游资源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制定印发了《海南省旅游扶贫规划纲要(2016-2020)》。2016年11月,我委印发了《海南省旅游企业帮扶脱贫工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省旅游行业参与旅游扶贫工作。2017和2018年,根据旅游扶贫开展情况,我委印发了年度《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要点》,指导各市县有序开展旅游扶贫开发。
    为更加精准的开展旅游扶贫工作,做到精准识贫,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切实提高乡村旅游扶贫脱贫工作成效。我委对全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资源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资源情况进行了分类施策。一是对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旅游扶贫重点村,努力打造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点。目前,全省151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中,已初步建成乡村旅游点并接待游客的有61个,琼中云湖乡村旅游区(新寨村)等7个乡村旅游贫困重点村已成功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二是对旅游资源一般,但可以提供旅游周边服务的旅游扶贫重点村,我省指导帮扶建立旅游下游产品供给平台,通过为周边旅游企业提供土特产品、商品、配套服务等增加收益,脱贫致富。推出五指山雨林紫鹃系列旅游商品、万宁小椰盒等一批旅游扶贫商品,探索出了一条以旅游商品助农、农旅相融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三是对既没有旅游资源又不能提供旅游周边服务的旅游扶贫重点村,引导贫困户到旅游企业就业,实现脱贫。仅保亭县13个旅游扶贫重点村从事旅游相关行业工作的有398户1212人,其中贫困户133户381人,实现了在家门口创业就业脱贫。同时,我省积极组织专家对我省旅游扶贫模式进行认真的总结,形成了以海南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为代表的景区带动型、以琼中县什寒村为代表的整村推进型、以保亭县布隆赛乡村文化旅游区和定安百里百村为代表的区域发展型、以农旅结合五指山市雨林茶乡为代表的品牌打造型和琼海代表的全域发展型等旅游扶贫五大模式。其中《海南琼中:一个贫困少数民族村的蜕变》列入了国家扶贫办案例集进行全国推广。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投入乡村旅游扶贫资金21亿元,已有122家旅游企业与重点村建立了结对帮扶关系。2017年全省共举办各类旅游扶贫培训共计48场,共培训4359人。全省151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中,已初步建成乡村旅游点并接待游客的有61个,已有103个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贫困发生率低于2%,全省通过从事旅游相关工作直接带动贫困户40887人受益。2018年,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在《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上进行了批示,对我省依托独特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和旅游扶贫予以了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收委员的建议,从以下方面深入推进旅游扶贫工作:
    一、建立乡村旅游与扶贫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省级乡村旅游发展协调机制,从省级层面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整合相关职能部门资源,定期召开会议,形成全省乡村旅游统一指导意见,引导各地各部门把政策、资金、资源等集中用到乡村旅游发展上来。二是市县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协同推进工作局面。
    二、加强乡村旅游与扶贫规划指导。一是修订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结合我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海南省旅游扶贫规划》和《海南省旅游扶贫实施方案》,以休闲度假和带动乡村致富为主要方向,修改完善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与全省多规合一有机衔接,确保规划的指导性。二是召开全省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推进会,通过典型示范,促规划落实,全面推动全省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
    三、出台鼓励支持乡村旅游与扶贫发展政策。一是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一整套系统的政策法规,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所以要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及时调整不合时宜的政策法规,并做好宣传,尤其对土地、林地法规政策中的模糊地带和空白地带,做出清晰的解读。目前制约乡村旅游发展最主要的法规和政策是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政策和法规,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做出清晰地解读和出台可操作实施细则。在重点发展乡村旅游村,预留乡村旅游发展的用地指标,支持必要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二是明确乡村旅游项目的临时建筑审批部门,建立乡村旅游项目临时建筑开工手续、消防验收、安全评估部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乡村旅游项目审批流程。三是建立省市县级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加大乡村旅游与扶贫招商力度。结合《2018中国(海南)自由贸易区(港)百日大招商(项目)活动实施方案》(琼府函〔2018〕72号)的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旅游项目百日大招商工作,各市县把151个重点旅游贫困村中具备旅游开发条件和其他旅游资源富集村请专业团队进行策划包装成旅游项目进行招商,利用点对点招商、扣门招商、以商招商、网上招商等形式,重点对中国旅游集团、中铁建、中交建、深圳华侨城中国希望集团、阿里巴巴、田园东方产业集团进行招商,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发我省乡村旅游项目,参与旅游扶贫。
    五、打着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相配套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转变乡村旅游发展模式。一是打造一批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围绕海南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建设自由贸易港,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及全省脱贫攻坚等大战略大目标,以全省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的集聚区,环岛旅游公路美丽乡村带、连片贫困村庄等为载体,对全省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整体规划策划,包装成旅游项目,引进国内外大型旅游集团、文创团队等,按照国际乡村旅游的需求和标准,特色化打造一批高品质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二是打造一批精品乡村旅游点。把乡村旅游与“百千工程”、全域旅游结合起来,建设一批精品乡村旅游项目,在共享农庄、古村落、美丽乡村、特色产业小镇中评定一批椰级乡村旅游点和旅游小镇。打造一批具有较好旅游扶贫功能的特色观光园、共享农庄、民族文化旅游村寨、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培养一批乡村旅游模范户和旅游脱贫带头人。力争在全省范围内打造出一批拿得出、打得响的符合我省乡村特性的乡村旅游精品。三是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节庆品牌。根据海南地方特色,创意策划节事活动,举办民族民俗文化节庆活动、农业产业节庆活动、农村演艺活动、农村展会论坛活动。继续办好海南乡村旅游文化节、黎苗“三月三”及昌江芒果飘香、昌化江畔木棉红、“奔格内”绿橙旅游季、澄迈无核荔枝采摘季、保亭红毛丹旅游季、陵水圣女果采摘季等系列四季果园嘉年华已成为海南不可或缺的知名乡村旅游节庆品牌。
    六、加大开发乡村旅游与扶贫商品力度。一是积极推进将乡村旅游的各种资源作为素材组合进行深度加工,通过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原材料的深层次加工衍生出多形态、多工功能的旅游商品和伴手礼,促进乡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指导各市县在各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旅游商品销售专区,销售贫困村农副土特产品和旅游商品,开展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三是指导各市县对农副土特产品进行设计包装,纳入我省“海南礼物”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对外销售,提升乡村旅游商品销售渠道。
    七、以国际旅游岛建设标准推进乡村旅游与扶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海南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平台和“海南省旅游产业扶持资金”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旅游厕所、游客咨询中心等“六小工程”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督促各市县积极整合资源力量,加大投入力度,解决好乡村旅游点和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
    八、落实已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旅游企业深入参与旅游扶贫开发。目前我省对扶贫攻坚和乡村产业发展已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如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等、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从事蔬菜批发与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从事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纳税人销售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均免征增值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遵循国家“精准扶贫”的方略,服务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一方面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积极深入定点帮扶的扶贫对象,将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送到村民手中,面对面宣传讲解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为发展添动力。另一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办税流程,积极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旅游业做大做强,协助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为我省发展乡村旅游扶贫战略助力。
    九、充分利用改革自主权,因地制宜,探索提出更加优惠的支持乡村发展的税收政策。当前我省正在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三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琼办发〔2018〕30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原省地方税务局)按照先行先试、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利用中央赋予海南的改革权限,在现有支持乡村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提出符合我省乡村旅游发展定位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省旅游业的发展,为我省旅游产业发展优化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方才立,
    65200079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