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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在海南城镇建立社区学堂的建议
提 案 者: [政协专门委员会] 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    2018-03-1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教育厅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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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海南城镇建立社区学堂的建议
(A类)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琼教提案字〔2018〕21号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011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A)
   
    政协专门委员会:
    海南省政协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在海南城镇建立社区学堂的建议”的提案(第0011号),根据要求,由我厅协助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很好!建立社区学堂,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是加快学习型社区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厅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号)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省精神文明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文体厅、省民政厅、省科技厅、中共团省委和省科协等部门于2017年9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 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琼教职成〔2017〕102号),对我省社区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部门分工、社区教育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政策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安排了2100万元用于开展社区教育,举办了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一系列活动。目前,我厅正成立“海南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和“海南省社区大学”,并依托省广播电视大学开展工作,加强对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在学习和借鉴江苏、浙江和上海等省市社区教育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加快社区教育资源库建设,不断完善社区教育的教学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各市县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也在成立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对本市县社区教育的组织和领导,并整合各行政部门的相关资源逐步推动社区学院(县市级)、社区学校(乡镇级)、教学点(村级)等三级教学机构的建设。在今后工作中,我厅将不断探索并制定社区教育工作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监督和考核、经费投入等方面政策,保障并推动我省社区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6月6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刘云楼,65354831。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