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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强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
提 案 者: [政协专门委员会]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农业厅;    2018-04-08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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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
(B类)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政协海南省第七届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10号提案的答复(B)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省农业厅和我厅均为主办单位,经我厅认真研究,针对渔业生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我省自2006年以来,一直积极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工作,推行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其中禁止使用抗生素是一票否决项,目前全省共有25家通过农业部批准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方式,我省开展了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共有5家水产类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研究推广水产品健康养殖模式,争取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提升我省水产品质量。
    针对养殖尾水排放整治规范,由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目前已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拟于近期发布实施。
    我厅积极推动养殖尾水处理和循环水养殖项目,扶持11家养殖企业实施养殖尾水处理和循环水养殖项目建设,资助资金共1600万元,目前已有6家企业完成了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另外5家已完成待验收。
    二、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我厅始终坚持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努力落实农业农村部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全力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017年,农业农村部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合格率100%;农业农村部产地水产品监管抽查合格100%;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100%;省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合格率100%;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8.6%。2018上半年,农业农村部水产苗种监督抽查合格率100%;第一次农业农村部产地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合格率100%;省水产品例行检测抽查合格率100%;配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完成第一次本省水产品例行监测,抽检样品48个,2个样品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5.8%。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单位已下达整改通知及进行执法处罚。
    三、控制近海捕捞养殖,发展外海捕捞,推广深海网箱养殖,建设海洋牧场
    控制近海发展外海。我省渔业资源利用过度依赖近海,近岸海域捕捞强度维持在相当高的水平,落后的网具配置和生产方式,对近岸产卵繁育场所造成了破坏,加之国家和省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我省大力控制近海捕捞和养殖。近几年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下,我省鼓励渔民造大船闯深海,渔民积极报废老、小、旧渔船更新改造大型钢质渔船,全省大型钢质渔船总数超过600艘,比2012年数量增加了近一倍。目前我省每年赴西、中、南沙捕捞作业渔船可达到1400艘,常年在南沙作业渔船300艘。
    大力发展深远海增养殖。一是继续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已拨付3000万元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陵水、三亚、昌江、澄迈发展壮大养殖规模,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二是探索推进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和养殖工船等工程化养殖项目,目前已在陵水县申请项目用海,开展了3个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共75万立方养殖水体的海域论证、工程设施设计等工作。三是鼓励发展贝藻类底播增养殖、海洋牧场等碳汇渔业,在三亚、陵水、昌江建设水产增养殖基地。
    积极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已建成4 个海洋牧场项目,总投资4700万元,建成面积3000亩,分别为:三亚蜈支洲岛、三亚红塘湾、西沙永乐群岛羚羊礁、文昌冯家湾海洋牧场,已建成的海洋牧场对环境起到了较好的修复作用。当前共有4个在建海洋牧场项目,总投资1.1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的3个,每个中央投资2000万元,均为政府主导建设,分别为:海口东海岸海洋牧场,面积1500 亩;文昌冯家湾海洋牧场,面积1500亩;儋州市峨蔓海洋牧场,面积2400亩;另三亚崖州湾热带海洋学院海洋牧场教学科研示范基地项目,建设面积1000亩,当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以上项目均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项目。
    诚挚感谢你委对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意见征求表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年7月9日
   
   
   
   
   
农业厅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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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
(B类)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委在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第0010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海南作为全国人民的冬季“菜篮子”、“果盘子”和热带农产品供给基地,每年向全国各省市输送900万余吨的热带水果和冬季瓜菜,省农业厅始终把质量安全和农业品牌视为海南农业的生命线,旗帜鲜明地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热带农业品牌建设工作,通过创新监管体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例行监测,抓源头,促检测,定标准,推品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工作成效
    2010年以来,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同时,结合海南实际,省人大先后出台《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2017年,全年检测农产品样品197.36万个(其中定量检测13880个样品,定性检测195.97万个),合格样品196.45万个,合格率99.54%。配合农业部例行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等样品280个,蔬菜监测合格率99.4%,水果、畜禽产品、生鲜乳抽检合格率保持100%。农资质量进一步提高,农药监测合格率达92.7%。兽药、饲料质量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6%、98%以上,饲料中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零检出。截至目前,推广农业标准化89项,累计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3个、热作园艺标准化示范园45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7个。创建省级标准化基地建设示范县5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7个。全省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超800个,面积317.65万亩,年销售额为36亿元。全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36家54个产品,面积18.8万亩,产量20万吨,年销售额达到5.7亿元,绿色食品的发展为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起着示范带头作用。全省累计有机食品认证企业25家,产品总数212个。全省有机农业面积达到9092亩,产量17.7万吨,年销售额3亿元。编制42个地域特色农产品上报农业部,三亚芒果、琼中绿橙、五指山红茶等24个农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累计认定名牌农产品94个,累计评定海南名牌农产品40个。2018年正在创建冠名“海南”的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推进,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规模养殖场、种植基地、批发市场、奶站100%纳入监测范围。农民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巩固。
    二、工作措施
    我厅着重把好“八道关”。
    一是推进“立法关”。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立法工作,省人大于2010年11月颁布《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省政府2011年5月配套出台《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省人大2013年6月颁布《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省农业厅积极开展普法执法工作,推进农药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二是严把“农药关”。全面实行“批发专营、零售许可、连锁配送”农药经营管理新体制,完成全省农药经营主体行政许可工作,将农药批发企业从230多家缩减到3家,2018年扩大到8家,零售经营单位从2123家减少到1345家,每个乡镇不超过4家。开展农药备案工作,组织省植保站及农药评审专家委员会,对进入海南省场的农药产品进行备案,根据8家农药批发企业提供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农药彩色电子标签等资料,对农药产品信息进行核查,对不符合《农药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农药产品不给予备案。通过海南农业信息网,将备案的农药产品信息向社会公布,至5月底,全省通过备案农药产品近8000个,上架销售的农药产品从原来的2万余种减少到近8000种,所有农药赋码贴标二维码,纳入信息化监管追溯系统。建设全省农药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药从批发到零售到使用全过程追溯,在全省各市县农业执法队伍中装备执法终端,在执法中通过扫描二维码,实时查询农药信息,及时发现、处理农药经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农药违法行为,确保了农药安全。
    加大农药常态化抽检,加大隐性成分检测,组织省内外多家检测机构联手,抽检省内农户普遍使用或销售量大的农药品种500多个样品。各市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乡镇政府深入全县各乡镇重点瓜菜种植田洋开展全面、不间断检查,向种植户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名录》、《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购买农药及使用农药注意事项》等宣传资料,在生产基地醒目处,张贴了《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摘录(处罚规定)》。通过常态化的检查和大力宣传,广大农户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加上我省全面禁止62种高剧毒农药在瓜菜上使用,使得农药市场得到净化。
    三是严把“检测关”。强化省、市县、乡镇、田洋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将质量检测提前到生产环节,把例行监测品种扩大到91种。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省农业厅每年都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冬季瓜菜生产期大田监测制度,不合格坚决不许上市。每年对全省农产品质检站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检测技术培训。海南省农业厅一直坚持每天都对出岛的农残超标易发的苦瓜、西瓜、豇豆、四季豆等品种实行100%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发给《海南省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运输车辆必须持此证才能出岛。把农产品检测关口前移到生产环节,实行最严格的“田头检测合格放行”和“凭证过海出岛”的准出制度,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倡导健康养殖,从源头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养殖管理,减少畜禽病死,降低病死率。落实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开展打击非法贩卖病害畜禽行动。通过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及加工制售肉制品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案件,联合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严把“出岛关”。省农业厅用铁的纪律严格执行农产品出岛管理制度,在海南日报、海南农业信息网、南海网等刊登关于海南瓜菜持《海南省农产品农残检测报告单》出岛公告,强化监测工作。南港、秀英、新海港码头检测站常驻37名瓜菜检验员,每天三班倒,24小时坚守岗位,严守瓜菜出岛最后关口,执行冬季瓜菜持证出岛和畜产品“一证一标两单”制度,抽检不合格产品不许出岛,并依法追究市县属地管理责任。
    五是严把“市场关”。在全国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农产品流通办事处,积极主动与全国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协调机制,在每天提供当地农产品批发零售价格的同时,负责收集市场对我省农产品检验检测的情况并及时传回厅市场信息处。连续三年致信全国各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 主动邀请一起严把海南瓜果菜质量关,要求对海南农产品严格准入。同时在北京、上海建立海南品牌农产品直销配送中心,组织成立海南供京、供辽品牌瓜果菜产销联盟,建立严格的行动准则和退出机制,构建以市场倒逼生产的良性机制。
    六是严把“标准关”。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生产出来的理念,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编印了《海南省农业行业地方标准》,出台了202项农业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制定一批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的操作规程,着力将相关标准集成转化为符合海南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生产日历、挂图、明白纸等,让农民看得懂、真管用。不断扩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比例和规模,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格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重点加强证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出局。
    积极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冬季瓜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示范区推广色板、太阳能灭虫灯、性诱剂、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等技术,实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综合防治,降低农药使用量,确保质量安全。成立了省植物流动医院和39个植物流动医院基层服务站,指导市县组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队伍,开展瓜菜病虫害测报工作,指导瓜菜病虫害防控工作,辐射带动55万亩基地开展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积极发展品牌农业。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意见》,省农业厅制定《海南省品牌农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投入1亿元发展品牌农业,通过发展品牌产品,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制定莲雾、芒果、香蕉、绿橙、菠萝、文昌鸡、海南猪、黑山羊、白莲鹅40个名牌农产品标准,建立销地品牌农产品配送中心,组织运销企业在北京、沈阳成立海南供京、供辽品牌瓜果菜产销联盟,建立海南品牌农产品直销配送中心。建立产地品牌农产品配送中心,在屯昌建立品牌农产品展销一条街,联合屯昌县政府举办农博会,开展品牌农产品促销活动。举办品牌评选活动。
    七是严把“责任关”。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每年省、市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纳入市县党政领导考核指标体系。我厅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媒体进行通报,年底组织对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由省人民政府府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确保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三亚市政府在“豇豆农药残留超标事件”后追究相关责任,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八是严把“专项整治”关。以蔬菜农药残留问题为重点,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蔬菜用药中非法添加禁用农药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以“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为重点,从禁用物质的研制、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入手,分兵把守,各个击破,实施全链条查禁和监管。加强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兽药安全性和耐药性评价,加大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印发《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全省开展瓜菜农药残留、“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4个专项整治,督促市县落实属地责任,深化整治工作。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县农药监管交叉执法检查的行动方案》,组织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开展农药专项检测行动,对检出禁用农药成分的产品,严格扣押并进行查处。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一年一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落实情况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文件进行通报,对考核排名末尾的进行约谈。加强新海港、南港出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禁未持有检测合格证的农产品出岛。以省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为动力,督促各市县政府严格履行同省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严厉打击禁用农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和农药成分检测,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对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依法监管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水平。界定省、市县、乡镇三级检测机构的业务分工和工作范围。已建成的要成立机构,配备人员,安排经费,尽快投入使用,在建的要加快进度,争取海口、三亚2个地级农产品质检站,力争早日发挥作用。加快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站建设,推动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改革,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瓜菜统一张贴二维码标识。
    (三)推进海南农产品公用品牌创建工作。按照《海南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引导市县、产业协会、行业主管单位等,重点围绕红心火龙果、富硒地瓜、无核荔枝、百香果、凤梨、菠萝蜜、龙眼、香蕉及芒果等多个种植业产品,黑猪、文昌鸡、东山羊、白莲鹅、嘉积鸭、五指山猪、黑猪、和牛、小黄牛等多个畜牧业产品,山柚油、粽子、槟榔、椰子、胡椒、菠萝、咖啡及芒果等多个加工业产品,水产、林业等其他优质产品,结合实际情况,申报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力争新创建10个冠名“海南”的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整合部分小、散或弱的品牌组成5个较大的省级公用品牌。引导成立省级产业协会,引导协会制定该产业品牌管理、使用、监管等相关制度或办法,制定统一的品牌标准,注册统一的商标,设计统一的LOGO,印制统一的包装,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根据所创建品牌品种,实施品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抓品牌抓标准建设,抓宣传与推广。加大品牌创建、整合、培育及宣传等资金投入。
    (四)推广冬季瓜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为载体,带动农户标准化生产和统防统治。以豇豆、苦瓜、四季豆等瓜菜品种为重点,制定冬季瓜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从生产环节保障质量安全。推进瓜菜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在示范区内实行光诱、性诱、色诱、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和防虫网等技术,实现绿色防控、综合防控。落实省农业厅同有关市县政府签订的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协议,推进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建立起省、市县、农民共同投入的机制。
    (五)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做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加强对《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贯。继续与海南电视台绿色农业进行时栏目合作,突出宣传瓜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举报奖励办法,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防控管理,确保突发问题处置科学有效。深入分析例行监测、普查、监督抽查、专项风险监测和日常检查等结果和信息,综合研判各环节风险隐患,提出管控措施和办法,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畅通信息报送、信息共享渠道,强化风险交流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预警,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突发事件。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及时掌握舆情动态,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
    (七)坚决遏制突出问题。切实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强化案件移送、大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依托公检法的力量,严惩违法分子。加强执法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作为基层农业综合执法的重点,加强抽查和检测,对苗头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监测检验、拉网式检查等多种途径,全面组织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对带有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绝不能放过。对长期存在、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深挖原因,采取治本的措施。强化农药监督管理,严查严打非法使用高毒农药行为。
    以上是我厅的答复。非常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海南农业的关心、支持及厚爱。我厅将根据贵委的建议,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海南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