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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规划建设琼中县综合现代新型康养服务中心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李春梅;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民政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03-2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民政厅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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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划建设琼中县综合现代新型康养服务中心的建议
(A类)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琼中县综合现代新型康养服务中心的建议》的提案(第0204号)收悉。经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养老服务业十分重视,结合我省实际,走出了适合我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路子。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思路,支持和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养老机构的数量及床位数大幅度增加,养老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机构养老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截止2017年6月,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03家、养老床位数38225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78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25家。2016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琼府办〔2016〕52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及保障措施,提出从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结合发展,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入手,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制度完善、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监管到位、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一、关于“加大资金支持”的建议
    “十二五”以来,我省利用各级资金约5亿多元,规划建设省、市县中心托(养)老院20个,床位3707张,基本实现每个市县至少建有一所中心养老机构的目标。其中,琼中县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申报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了琼中县养老中心养护楼和琼中县养老服务中心医护楼2个养老服务体系项目,总投资3136.2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982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满足琼中县老年人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十三五”期间,各市县人民政府府将以《海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琼府办〔2016〕52号)为指引,加快推进市县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大型示范性养老服务基地,引进国内外先进养老服务管理技术和管理模式,推动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同时,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途径,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品牌连锁运营、单项服务外包、专项服务合作等方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管理,形成公办、民办等形式并存的多元化机构养老新局面。
    二、关于“大力度扶持琼中县医疗队伍建设”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2016年11月7日,我省出台了《海南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要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定向培养、合作培养和针对性培养政策,不断加强医养结合人才保障。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的轮训机制,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医学类高等学校和中等医学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目前我省加快护理人才和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如下工作:一是成立我省首个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中心。2013年以来,我省利用省托老院床位和医疗器械资源,建成我省首个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组织专业养老护理人员参加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师资和考评员资格认证考试。截至目前,全省举办初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班9期,培养初级养老护理员840名,组建养老服务队伍50支,主要培训对象是各市县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的护理员及管理人员,为开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筹建海南卫生职业学院。学院拟设置护理(养老方向)、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医养结合)、药学、中药学(南药)、医学检验、医学美容、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等具有特色的医学健康类专业。争取通过举办一所独立的卫生高职院校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于健康海南及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三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协调卫生类职业学校面向社会举办养老护理、健康管理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技能培训加强养老护理的规范性,提升养老行业从业人员的养老专业知识。四是合理引导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向健康领域转型发展。在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增设健康管理、老年护理、医学营养等专业,通过人才培养,为我省养老服务业提供实用型人才。五是不断加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2016年80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岗位已全部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培训有序开展;选派66名卫生人才赴浙江、22名卫生人才赴天津跟班学习,第十期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项目已完成;2016年“好院长、好医生”引进工作、柔性引进医学人才项目、“京医老专家百人团”智力帮扶海南项目顺利启动,充分利用候鸟人才为海南服务;“妇幼双百”人才引进项目和海南卫生职业学院筹建工作积极推进。
    三、关于“制定实施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的建议
    我省民政、卫生计生部门正全力推进老龄照护统一需求和考核评估,促进实现规范服务、规范管理。一是将《海口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海老龄委字〔2014〕1号)转发至各市县借鉴学习,该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审核评估、服务评估等内容,为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起到了示范作用。二是指导省托老院根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制定了机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包括申请、初评、评定、社会公示、结果告知、部门备案等环节,合理确定老年人入住机构的养老需求和照料护理等级,为老年人健康服务提供评估依据。三是我省将适时制定实施全省医养结合机构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
    当前,我省医养结合机构一方面在医疗服务中实行国家和省现行医疗机构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在养老服务工作中实行国家和省现行养老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国家正在从顶层设计角度考虑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个别兄弟省市在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届时我省在国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以及学习兄弟省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进而制定实施我省医疗、养老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同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与政府购买服务、发放建设运营补贴等挂钩,以实现我省医养结合机构规范服务、规范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养老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