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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提 案 者: [委员] 汪方怀;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教育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农业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03-30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质监局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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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B)
(B类)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B)
   
    汪方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中建议“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创造并维持公平、充分竞争的环境”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逐步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企业质量诚信责任和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质量诚信环境,助推质量强省建设。
    一、建设海南省质量诚信信息平台
    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就从国家质量发展规划的层面提出了“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农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
    2013年,海南省政府发布的《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也提出了“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搭建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推动质量相关部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质量失信惩戒力度。鼓励建设质量信用评价机构,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质量信用服务市场”。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2013年,我局建设了以质量档案为核心的全省“企业质量诚信信息系统平台系统”,建立起我省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档案。目前,已建立了2629家企业的质量档案信息。
    同时,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局积极与省金融办和省工商局协调沟通,进一步确定了产品质量诚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交换内容和交换渠道,并已将产品质量诚信相关信息交换至海南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公示于“信用海南”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提高了质量诚信信息时效性和利用效率。
    二、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
    2016年,我局积极开展“质检利剑”、“双打”等执法工作,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强化执法管理,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曝光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促进诚信生产、诚信经营。今年,我局正逐步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 将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制定并实施对列入“黑名单”企业严格监管措施。加强相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沟通合作,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三、利用“互联网+质监”,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今年,国家质检总局《质检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加快构健全国质量诚信体系,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信息为基础的质量信用信息,完善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推进质量诚信信息在通关、质量安全、计量、认证认可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应用”。同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7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要“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质检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海南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7年行动计划》,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通过“互联网+质监”,完善企业质量诚信系统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大力开展“质量月”、“5•20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开展企业质量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庄伟、王越,电话:65368803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7月4日
   
省卫计委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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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B类)
琼卫医改函〔2017〕10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B)
   
    汪方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造竞争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提案(第009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改革发展事业所做的大量调研分析,尤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发挥市场作用等建议,带给我们诸多启示。现结合我委职能,答复如下:
    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在当前医疗资源配置模式下,公立医院作为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担负着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任,也是医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国务院医改办从2009年开始,持续推进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上,于2017年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4年至2016年,三亚市、儋州市和海口市先后被列入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我省19个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已提前全国一年全面铺开。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将坚持和体现公益性的基本定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统筹实施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二、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的意见》(琼府办〔2015〕240号)提出,要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全省建成和发展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社会影响、一定品牌特色的社会医疗机构,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需要的多元化办医新格局。同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健康产业,把医疗健康产业纳为海南省“十三五”规划的12个重点产业之一,并加大对医疗健康产业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尤其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持续引入一批具有国际前沿技术和特色服务的龙头企业,将形成一批产业融合互动、功能配套衔接、资源集约共享、服务链条完整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日前,刚刚结束的海南省综合招商及医疗健康产业招商活动,促成医疗健康产业签约项目约12个,涵盖医疗机构项目、康养项目及相关键康服务业项目等,签约金额约230亿元。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在行业内及国内外市场已树立起“健康海南”品牌形象,其品牌影响力及吸引力正在逐步扩大。
    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医联体建设
    为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使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改善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
    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医改办牵头起草了《海南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已报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方案中明确,拟通过“组建省级医疗集团、城市区域内的医疗集团、县域内的医疗共同体、跨市县的专科医联体”等措施,至2020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医联体,努力实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目标。
    通过以上措施,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发挥市场作用,相信能够促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全省群众,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望您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改办,程亮
省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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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A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汪方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省政务中心担负的职能,围绕“四(六)对于由政府配置公共资源,应遵循规律,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的提案答复如下:
    2014年,我省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要求,超前谋划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成立了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隶属省政务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建设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产交易、国有产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海域使用权转让、林地林木转让等统一集中交易,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平台大整合(2015年国务院要求整合建设统一的省级交易平台),率先实现国务院要求的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成为国内交易项目类型最齐全的省份。同时,从规范交易全过程业务操作和管理层面着手,先后制定出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目录》等13项交易规程和制度,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有序。自2014年6月30日完成交易平台整合至今,顺利开展项目交易11533个,药品集中采购93万多笔,交易总金额2370多亿元。2016年开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精神,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和市县联网(子)平台建设工作,先后完成了海口、三亚、三沙、儋州、澄迈、定安、陵水、保亭、东方9个市县的联网(子)平台的整合,实现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基本形成。
    今年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精神,针对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地不足,影响招标投标效率;市县联网(子)平台利用率不高,交易平台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省政务中心起草并由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资源配置提高招标采购效率的通知》,放开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在省交易平台及海口、三亚、三沙、儋州等市县联网(子)平台开展招标采购活动的规模标准限制,提高市县交易平台的利用率,并采取多项监管措施,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一步,省政务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动精神,按照《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和《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协调联合各有关部门,推动完善《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展交易活动范围和规模标准目录》;围绕构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推进互联互通和市县联网(子)平台整合,推动政府采购电商化改革,升级优化各类信息系统,继续实施网上交易、阳光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清理交易规则,建立专家和代理考核考评机制,不断提升交易平台规范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配置最优化。
    最后,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6月7日
   
    (联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符方友 65303215)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处 2017年6月8日印发
   
   
    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
    提 案 题 目 创新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承 办 单 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承办人员办案
    态 度 √ 很好 比较好 一般 较差
    ( ) ( ) ( ) ( )
    承办情况√ 解决 列入计划解决 解释清楚 未解释清楚
    ( ) ( ) ( ) ( )
    征求意见
    方式√ 面谈 电话 座谈 其它
    ( ) ( ) ( ) ( )
    承办单位与
    提案人意见 完全一致 基本一致 基本不一致 完全不一致
    ( ) ( ) ( ) ( )
    具
   
   
    体
   
   
    意
   
   
    见
    委 员 签 名 年 月 日
    注:(1)每份办理复文附此表一份, 承办单位须将此表与办理复文同时寄送提案人;
    (2)提案人收到办理复文后,将此表填好后寄送或传真至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电话:31999247 传真:31999240
   
人社厅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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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B类)
琼人社答复【2017】第18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汪方怀代表:
    您在省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提案(第0099号)由我厅与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现根据我厅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一)完善政策体系。2010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我省根据《社会保险法》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及其细则进行了修改。2012年制定出台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调济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2015年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出台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232号)。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控制在4%以内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5%给予给予稳岗补贴。
    (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6年8月4日,经报省政府同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琼人社发〔2016〕167号),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从1.5%再降低到1%,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1%降至0.5%,个人缴费仍为0.5%,从而降低了企业用人成本。
    (三)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在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同时,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不断提高,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得到保障。2016年我省失业保险金月人均达到1292元,较上年增加136元,增长11%。
    (四)做好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领取失业金人员设立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再就业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
    (五)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物价联动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省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府〔2016〕114号)精神,我们及时组织各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全省领取失业金人员进行调查统计,积极协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补贴资金的来源渠道。在省领导的直接关注下,全省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的价格联动补贴金基本发放到位。
    二、关于人才工作方面
    2015年7月,我厅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海南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推进实施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任务目标为到2020年,在生物工程、现代农业等重点、急需领域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园区,引进100名左右我省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针对汪方怀代表提出的工作建议,结合实际,我们将在下一步开展以下工作:
    (一)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进一步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工作,我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等精神,我们现正在起草《关于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对我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创新、离岗创业等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意见》有望下半年制定出台。
   
   
   
   
   
    2017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0898-65323572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发改委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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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B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99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汪方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提案收悉。根据我委职责,现就推进电力改革与发展事宜答复如下:
    一、《海南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经获得国家部委的批定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委已结合海南实际,研究组织制定了《海南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并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2015年8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海南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二、海南省电力体制改革下重点改革内容
    一是大用户直接交易。逐步放开110千伏以上专变大用户与发电企业进行有序电量的直接交易,新增售电公司,先采取趸售方式向电网公司购电,有条件后可以向发电企业直购电。
    二是培育售电主体。先期可选取海南现有电力供应自供区、部分工业园区、新开发的区域等组建售电主体,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售电主体。
    三是建立输配电价。保持电网购销差价不变的方式,先建立过渡输配电价;同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开展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
    四是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为满足电网调峰、调频、调压和用户可中断负荷等辅助服务新要求,完善辅助服务考核新机制和补偿机制。
    三、海南省电力体制改革已经启动
    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精神“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省物价局已经完成《海南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编制工作,预计7月份能基本确定我省输配电价。《海南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已经明确。海南省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待省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印发,纳入国家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已经启动。《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方案》《海南省售电侧改革方案》正在编制中。
    欢迎您继续支持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同时积极献言献策。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和改革委彭斌庆,180189841369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农业厅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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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52099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B类)
琼中代表团:
    贵代表团在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发展桑蚕绿色产业”的建议(第552099号),省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桑蚕产业发展情况
    我省种桑养蚕优势明显。由于我省气候温和,夏无酷热,冬无严寒,适宜栽桑养蚕,具有发展高产、优质、高效蚕桑产业的气候条件,而且桑树终年生长不休眠,产叶时间达11个月以上,养蚕可以全年不间断滚动进行,我省大多数市县亩产桑叶可达3000-4500公斤,养蚕可产茧200-300公斤,产值7000-10000元。我省种桑养蚕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公元748年,唐鉴真高僧东渡日本,遇风漂流到振州(今三亚市),看到当地已经是“一年养蚕八次,收稻两次,十月种田,正月收粟”。东汉时期《汉书·地理志》,就有珠崖郡“男子耕禾稻,女子蚕桑织绩”的记载 。自汉代以来,产于我省的黎锦是历代统治者的贡品,黎锦一直可与宋锦相媲美;历史上许多有关黄道婆的传说就始于她在我省向黎族人民学习纺织技术,并在江浙等地发扬光大的;如今广东省农科院的“蚕品种种质资源库华南分圃”仍保存有命名为“琼中海南蚕”多化性地方蚕品种等等。近几年,国家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了我国蚕桑产业“东桑西移”、“北桑南移”结构性的区域调整,蚕桑产业由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向西部和南部地区转移。在此背景和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下,近几年我省利用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和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大力扶持桑蚕产业,推广优良桑蚕品种,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有力推动我省桑蚕产业发展。据统计,2017年截至6月底我省新增桑田面积8500亩,全省目前桑田面积达到42000亩,其中琼中县25000亩,儋州市、昌江县各7000亩、临高县3000亩。今年上半年全省共计饲养蚕苗9000张,产茧量达81万斤,出售蚕茧收入1458万元。其中琼中县上半年新增桑园5242.8亩,桑园面积达25000亩,已经养蚕7批,经统计前5批全县共计饲养蚕苗5249.1张,产茧量达51.2万斤,出售蚕茧收入959.1万元。预计全县全年养蚕18批,预计饲养蚕22000张,产茧量达217万斤,综合效益达到5130多万元(出售蚕茧4100万元、出售蚕苗450万元、出售桑苗480万元,蚕丝被等100万元),户均增收2万元,全县参与种桑养蚕户贫困户580户,种植桑园面积3800多亩,桑蚕产业已成为带动该县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之一。
    二、我省发展桑蚕产业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加强调研。
    省委、省政府及有关市县高度重视桑蚕产业发展。2014年7月份,昌江县政府邀请西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国内知名桑蚕专家对我省桑蚕产业进行调研,并就昌江县发展桑蚕产业可行性召开了论证会,省农业厅、科技厅有关人员参加了论证会。2014年12月按省政府分管领导的指示,省农业厅组织广西和广东桑蚕专家对我省发展桑蚕产业可行性进行调研,并形成《海南省发展桑蚕产业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包括我省发展桑蚕产业优劣势、发展思路、规划、措施、建议等方面内容。调研报告得到时任分管农业工作省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在报告上批示:“这是我近年来看到的最符合省情、最接地气的一份很全面的报告”,批转有关部门和市县阅处 。琼中等市县也多次召开种桑养蚕及蚕种场建设研讨会,邀请国内著名桑蚕专家参会,为我省发展桑蚕产业出谋献策。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我省桑蚕产业发展。
    一是利用中部发展资金,推动琼中种桑养蚕发展。2014-2016年琼中县利用中部发展资金扶持桑蚕产业发展。共计安排资金3869万元,其中2014年2500万元、2016年1369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农民修建蚕房、种植桑园、蚕苗,建设小蚕共育室和生产便道等。县委、县政府对发展桑蚕产业的蚕农免费提供490元/亩的桑苗,并补贴机耕费180元/亩,农资补贴300元/亩,饲养蚕苗每张补贴140元,贫困户连续三年免费提供蚕苗。建设5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蚕房补贴8000元/间,贫困户蚕房建设补贴由8000元/间提高到1.5万元/间。
    二是利用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和市县配套资金扶持发展种桑养蚕。2014年投入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扶持昌江县发展种桑养蚕,昌江县财政配套桑蚕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中央资金桑树种植每亩补贴700元,养蚕房建设每平米补贴300元。2015年投入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0万元扶持种桑养蚕,其中儋州市2000万元、临高县1500万元、昌江县500万元。有关市县整合桑蚕产业配套资金5000万元,其中儋州市财政配套蚕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整合水利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00万元,临高县财政配套蚕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昌江县财政配套蚕业发展资金500万元,中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桑树种植和蚕房建设补贴,桑树种植每亩补贴800元,养蚕房建设每平米补贴300元,计划扶持农民种桑1.2万亩,建设养蚕房84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8666平方米。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桑苗、蚕苗、蚕房设施补贴、宣传、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整治等方面。
    (三)推广优良品种和种养新技术,加大培训力度。
    一是近几年我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桑蚕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华南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成立桑蚕研究中心,引进多个桑树新品种和蚕种进行试种试养。琼中中丝公司在琼中县建立桑树新品种种植试验基地,进行对比试验,挑选适应品种进行推广。昌江县、儋州市和海南上谷丝绸公司共同引进桑树新品种强桑1号和农桑进行试验推广,增产效果明显。二是推广养殖新技术。重点推广方格簇养殖技术等。三是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全省共举办种桑养蚕技术培训班9期,培训人员360人。
    三、我省种桑养蚕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政府引导和规划先行,农民、企业无序生产经营;二是发展定位不准,政策导向偏差,技术路线“水土不服”,特色资源利用不够;三是不重视“硬件”和保障体系建设。各种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市场机制也没有形成,市场波动大,农民养蚕积极性受到打击;四是不重视因地制宜地进行技术创新。种桑养蚕技术及设备用具一直以来照搬广东徐闻、化州1990年代的东西,桑园产量较低,养蚕用工较多,影响效益提高;五是“软件”准备不足,蚕桑科技人员缺乏,组织化程度低,制约蚕桑科技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农民被动接受多,技术掌握不到位;六是重蚕轻桑,桑园管理粗放,没能利用好丰富的温光水资源条件,桑叶产量低,养蚕数量少,亩桑产茧量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制定海南蚕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产业有序稳步发展。严格遵循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科学制定完善的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蚕桑生产基地,妥善解决好种桑养蚕与发展其他作物争地的问题。尽快制定海南蚕桑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得力有效的发展措施,以确保目标达成,促进产业可持续稳步发展。以儋州、临高、昌江、琼中等中西部地区为海南蚕桑产业核心产区,在现有产业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高标准高规格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具有海南特点的热带桑蚕产业。采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按照“引进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发展产业,带动一方百姓增收”的发展新思路,充分利用我省西北部自然资源优势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时机,引进桑蚕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大力发展桑蚕产业,创建我省茧、丝、绸品牌,逐步把我省打造成为桑蚕业强省,促进我省生态旅游的建设,为“一带一路”特别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提供示范和交流的平台。计划到2020年,发展桑树面积15万亩,农业产值10亿元,到2025年,发展桑树面积50万亩,农业产值35亿元。通过10年的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中国最大的“生态环保高品位的丝绸制品原料生产基地”、中国前十强的高产优质蚕茧生产基地。
    (二)支持琼中县蚕种场建设,推动我省桑蚕产业发展。为支持琼中县蚕种场建设,推动我省桑蚕产业发展,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根据厅领导的指示,2017年3月24曰,省农业厅莫正群副厅长带领厅种植业处、计财处有关人员赴琼中就琼中蚕种场建设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琼中农业局和中丝公司关于琼中县桑蚕产业发展情况和蚕种场建设计划的汇报。据了解,琼中县现有蚕种场年可生产蚕种4万张,目前尚可满足琼中本县蚕种的需求,但随着该县及我省其他市县桑园面积的扩大和桑叶产量的提高,蚕种将远不能满足我省桑蚕产业发展的需要。海南中丝公司计划在琼中建设年产30万张蚕种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5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2017年建成投产,年产蚕种15万张,二期工程2018年建成投产,年产蚕苗15万张。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我省10万亩桑田养蚕需要。座谈会上莫正群副厅长建议琼中县农业局、中丝公司尽快组织专家对蚕种场建设进行调研,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将争取资金给予支持,初步计划2017年扶持资金1500万元。
    (三)加强桑蚕产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促进桑蚕产业科技创新。依托海南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南农业学校等院校及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蚕桑专业和茧丝绸加工开发的科技人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广优良桑树品种和蚕种。
    (四)建立蚕桑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增强蚕业重大疫病防控能力。加快建立省桑蚕原种场、区域性重点桑蚕普种场,对琼中县蚕种场进行升级改造和基础设施、原蚕基地建设力度,建设完善蚕种冷藏处理保护库及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建立桑树种苗繁育基地和示范园区,提高疫病防控能力,保障桑、蚕育种安全生产;支持蚕桑主要病虫害综合防治及预警体系建设,建立蚕病防控队伍,把好蚕种检疫关口,从源头上防控家蚕微粒子疫病;推广蚕沙无害化处理资源化技术,防止蚕沙污染环境,传播蚕病。在儋州、临高、昌江、琼中四个蚕桑主产市县建立蚕桑主要病虫害预警体系,预测预报蚕业重大疫病。
    (五)加大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发展高效生态循环蚕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茧丝绸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打造具有海南区域代表性的茧丝绸新品牌,全面带动我省茧丝加工产业集群发展。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加强桑、蚕、蛹、蛾、茧、丝资源在造纸、食品、生物材料、饲料、医药、美容、保健等方面的开发。重点加大桑枝、蚕沙、蚕蛹等蚕桑资源副产品利用研发力度。大力发展桑枝培育食用菌、造纸和制造木地板、纤维板,蚕沙制造生物肥、提取叶绿素及桑叶茶、桑果饮料、蚕蛹的开发利用等。
    感谢你们对我省桑蚕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你提出的建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我省桑蚕产业发展。
渔业厅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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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B)
(B类)
汪方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提案(第0099号)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始终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方针,在海域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积极创造竞争环境,建章立制,逐步建立以市场化出让为核心的海域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我厅积极研究制定我省市场化出让海域使用权的各项程序、办法、规则和我省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提出并推进实施以市场化出让为导向的优化海域资源配置机制的改革思路及具体措施。
    我省已出台《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制度纳入地方性法规,为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工作提供法规和政策依据。我厅制定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海南省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为全省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提供规范指导。
    我厅深入推进填海造地用海市场化出让工作,已成功组织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旅游综合开发人工岛项目、海南万宁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月岛围填海项目、三亚新机场临空旅游产业园一期工程、文昌铺前新埠海人工岛、文昌妈祖人工岛一期项目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工作。
    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我省共有40宗用海通过招拍挂出让,通过招拍挂出让的总用海面积达到1440公顷,其中填海造地用海为444公顷,养殖用海440公顷,其它用海为555公顷。全省通过招拍挂出让用海的成交金额(海域使用金)达到138329万元,约是按海域使用金标准征收的2.99倍,海域价值的得到了有效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创造竞争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指导有关市县开展旅游、养殖等用海类型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工作,拓展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途径。
    感谢您对我省海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7年7月13日
   
教育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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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B类)
海南省教育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099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汪方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多元融资投资体系,广泛吸纳和盘活社会资金投资教育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捐赠、出资、投资、合作等方式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具体措施包括:
    (一)放宽办学准入条件。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政府制定准入负面清单,列出禁止和限制的办学行为。各地要重新梳理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
    (二)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学校或者投入项目建设。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扩大办学资金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适合民办学校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办理民办学校未来经营收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银行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捐赠。
    (三)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探索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营利性民办学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二、关于依据法律,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国家十分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自2016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及《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新法新政,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同等资助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依法保障自主办学等方面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省教育厅正按照国家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起草海南省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以实行分类管理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我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7月4日
   
工商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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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本答复内容不公开
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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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B类)
汪方怀委员: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创造竞争环境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中涉及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琼府办〔2016〕255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文件框架为蓝本,根据我省发展实际,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结合旅游、农业、医疗、金融等12个重点产业发展,提出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省情、体现海南特色、覆盖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信用体系。《规划》明确提出:
    一、建立安全生产和质量诚信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承诺和质量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重大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制度以及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年度公示制度、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制度、产品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二、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安全、质量信用档案制度、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和质量信用报告发布制度,动态记录、更新和维护发布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用信息情况,通过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质量信用记录,披露和曝光安全生产和质量失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质量信用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建立产品质量异地查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制度,联合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经营等失信行为。
    三、建立工程建设类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注册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报建审查等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动态核查等审批审核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形成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
    四、加快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等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完善重点产品安全和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建设质量信用征信系统和共享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生产经营者的质量信用记录,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
    《规划》作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确立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运行蓝图,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今后,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文件,做好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