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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设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园、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的提案
提 案 者: [委员] 黄召华;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05-03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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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园、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的提案
(C类)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0303号提案的答复(C)

尊敬的黄召华委员

 在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园、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的提案》(第03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最基本支撑,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您的提案对我省创业就业小微企业发展现状的分析,见解独到代表了我省创业就业小微企业主的心声,提出的措施意见既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又有利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2016年以来,我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一是培育认定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精心培育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一批服务功能齐全、示范作用强的一站式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载体。2016年我厅新增培育认定4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共吸引近300家小微企业入驻,创造就业岗位1600余个;二是以全国“双创”海南活动周为契机,开展创业主体培训活动,共培训高校大学生、待岗人员1000余人,通过培训,激发创业潜能三是举办海南“互联网+”创新创业节,开展创业论坛、项目路演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创业氛围,推动社会大众充分利用互联网先进技术创新创业;四是举办投融资对接会4期,促进优秀创业项目与投融资机构有效对接,达成投资意向近亿元;五是组织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工信部2016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其中5个参赛项目入选全国200强,有效激发了我省社会各界创新创业热情。

您建议“在海口、三亚两地建立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园”,十分切合目前社会发展需求。目前,海口已有海口市信息产业孵化园、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海师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海南省创业村科技产业园等;三亚已有海南省动漫产业基地、三亚云港创业孵化基地等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另外,全省还有大大小小十几家基地正在培育建设中。

为加强管理,不断提升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服务能力,我厅正在制定《海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对考核合格、运作规范、管理有序、服务成效突出的平台,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一定额度奖励或补助,进而引导基地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计划再建成10个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个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力配合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等部门,引导社会资本在海口、三亚等地投资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区,为入驻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提供有效服务。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630       

人社厅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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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园、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的提案
(B类)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303号提案的答复(B)
   
    黄召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园、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厅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按照小微企业的标准来看,创业者创业初期基本都属于小微企业的范畴,为了帮助这些企业的发展、升级、转型,我厅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我省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建设
    (一)不断完善政策。2013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发〔2013〕338号),明确了创业孵化基地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2014年,会同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对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前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259号),确保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前培训政策的落实。2016年,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有效的激励了我省创业孵化基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2017年我厅起草了《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创业培训的目的、标准、申请补贴资金的材料和程序,目前已送省财政厅征求意见。
    (二)加快建设创业孵化载体。为进一步加快我省自主创业服务载体建设,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充分整合政府、企业、高校等资源,扶持创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利用闲置楼盘、存量地产、高校场地、政府闲置楼院等场所进行整合和改造,减免场地租赁费用,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场所,并在房租、基本设备、公共软件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已在全省大部分市县和10多所大中专院校创建创业孵化基地。
    (三)强化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基地是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扶持、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生产、管理经营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创业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的各类创业载体。《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琼人社发〔2013〕338号)明确了创业孵化基地主要功能:一是为孵化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二是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鼓励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措施;三是协助孵化的小微企业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有关代理服务;四是维护基地内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引进工商、社保、贷款机构等进驻,为基地内的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四)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举办年度创业大赛,安排创业孵化基地组织所属的企业参赛,协助开展创业成果展、创业典型企业巡回演讲等活动,在基地内搭建创业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尊重创业者、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和各种新型网络方式对新创业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优惠条件和政策进行宣传。
    (二)继续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有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厅将加大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投入,争取在2020年以前完成各市县至少建设一家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引导企业创办创业孵化基地,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三)指导基地做好服务工作。对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开展不定时的抽查,抽查基地对入驻企业的帮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并要求其整改接受复查。落实2017年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工作,对基地的落实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孵化结果以及“一站式”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奖励,鼓励创业孵化基地提高服务质量。
    (四)推动“海南省创业大赛”的后续活动进基地。在“海南省创业大赛”结束后,组织开展创业典型宣讲、创业成果展、经验交流沙龙等活动进基地。
    (五)抓好创业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机构年检,对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予以通报,确保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在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过程中,我厅将组织人员不定时的对授课、管理及跟踪服务等进行抽查,确保创业培训的高质量。
    在此感谢您提出的建议。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人:潘勇
    联系电话:65338309
   
发改委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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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03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B类)

   
    尊敬的黄召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园、优化城市功能分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小微企业是海南经济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位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是推动资源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也是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您的提案对海南小微企业特别是都市型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发展问题的分析,深刻、透彻,准确反映了城市建设进程中产业发展和城市生态间的矛盾,提出的建议措施切合海南的实际,可操作性强,有利于我们在工作中吸收落实。
    为了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财税、融资、创业环境、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方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琼府﹝2014﹞10号)明确提出:“各市县政府要统筹安排,在产业园区规划部分区域用于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标准厂房并减免租金,引导小微企业集聚发展;对小微企业入孵率达到标准的创业基地,可优先认定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经过几年努力,我省已建设了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其中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8家,大部分分布在海口、三亚两地,吸引了众多的小微企业入驻,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一些主要的产业园区也已建设或正在规划建设标准厂房,以吸纳中小企业入驻,如海口高新区金鹿工业园定位就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园区,主要的建设项目为标准化工业厂房项目,旨在解决中小微企业因没有厂房导致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当前,我委正在牵头制定规范我省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办法,您的建议,我委将积极吸收采纳。下一步,我委将大力配合省有关部门,协调有关市县、园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园区(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针对您提案中提到的需要集聚发展的低端小微企业,做好调查梳理,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它们进入园区集中经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陈东
    联系电话:6530019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