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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扩大我省农产品价格保险推动精准扶贫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李仁君;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财政厅;  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厅;  2017-04-05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财政厅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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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65号提案的答复(B)
(B类)
海南省财政厅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65号提案的答复(B)
   
    李仁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我省农产品价格保险推动精准扶贫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2017年在试点基础上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将冬季瓜菜、槟榔、生猪、水果等大宗农产品纳入价格保险范围。重点开展生猪、冬季瓜菜及槟榔价格保险,加大省级项目预算,明确市县配套要求,放大价格保险政策效应”的建议。目前,我省已经开展试点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有瓜菜、槟榔、荔枝等3个险种。其中:蔬菜类价格指数保险经在海口、三亚、澄迈等地区试点后,已于今年获省政府同意扩围到全省20个市县,试点期间,省和市县财政对参保农户给予保险费补贴90%,农户只需交纳10%,截至5月底,参保农户75户次,保费收入330.14万元,财政补贴297.13万元。2016年,省级财政从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槟榔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项目406.2万元,主要用于槟榔价格指数保险试点项目保费补贴和开展槟榔价格指数保险采价工作经费;2017年,槟榔价格保险将进一步在万宁市进行试点,财政补贴90%,待该保险产品进一步完善后也将逐步向其它有需求的市县推广。此外,为了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步伐,省政府同意印发的《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琼府办〔2017〕102号,以下简称“农险方案”),在鼓励市县选择有我省特色、存量规模大且稳定、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特色畜禽、花卉和水产养殖的深水网箱、鱼排网箱风灾指数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作为试点,与种养业共保体成员单位探索地方特色险种的同时,还首次明确在市县财政至少补贴10%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将给予补贴40%,不仅加大了省财政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支持力度,而且调动了市县的创新积极性。2017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达16931万元,同比增长9.3%,市县政府也根据本地区农业保险业务预计需求情况配套了本级财政补贴资金,为全省开展农业保险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关于“财政资金补贴生猪价格保险项目1000万元、冬季瓜菜1000万、槟榔1000万元”的建议。目前,我省已将蔬菜价格保险纳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槟榔价格保险也已经在万宁市开展试点,均有相应的财政补贴资金保障。在《农险方案》的引导下,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也正在对我省生猪价格保险的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研,待研究开发可操作性较强的保险产品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将选择部分市县先行试点,届时省和市县财政可按市县特色险种的有关政策给予适当支持。
    我厅作为农业保险的牵头单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以及国务院关于“中央保大宗、保基本,地方保特色、保产量”的指导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农险方案》,督促保险公司和各地区做好各个险种的宣传、承保、理赔等工作,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保险费补贴资金,并积极引导市县和保险公司进一步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险种,特别是稳步推进蔬菜、槟榔等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推动我省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目前,我省的农产品价格类保险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因此,还需要多方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恳请您拨冗填写《委员意见征询表》(详见附件),对我们的办理情况予以评价。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