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2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类型:A)
田德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发展过程中的地方综合承载力问题研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委根据业务职能,经研究,现将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发展规划角度去强化海南地方综合承载力的研究,对重要专项做好论证,有前瞻性预见性,要有承载力方面的配套保障。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研究与管控,量入为出。承载力的研究与发展的研究相向而行,协调共进,同步推进,既要研究生产力又要研究承受力。不能急于求成,而忽略自然生态、社会人文的综合承载力”的建议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发展的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近些年来,历届海南省委省政府班子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生态环境作为海南经济发展的核心资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立省战略,实施科学的环境保护工程,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环境保护,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刚刚闭幕的省第七次党代会明确要“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污染治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伴的生态文明”,充分彰显了省委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和力度。
一是全面评估我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根据去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委联合下发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技术方法(试行)》(发改规划﹝2016﹞2043号)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我省正在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区分陆域和海域,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生态资源进行陆域基础评价,对海洋空间资源、海洋渔业资源、海洋生态环境、海岛资源环境进行海域基础评价;对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开发用海区、海洋渔业保障区、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等进行专项评价;在基础评价和专项评价的基础上,遴选构建集成指标,确定资源环境超载类型和预警等级,分析超载原因,进行政策预研,形成我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
二是明确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职责。今年5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琼办发﹝2017﹞26号),明确要求县(区)级人民政府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对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实行严格追责等等,这些职责的规范必将强化各级落实生态环保的责任,推动海南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科学发展。
三是经省政府同意,编制并印发了《海南省生态保护和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了“把生态作为生产力来培育,把生态环境当作投资环境来保护,加快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分别从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加强海洋、森林、湿地、河湖、农田与城市等特色生态系统保护与利用,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等方面做出了任务分工。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落实《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贯彻生态立省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开发建设、审批项目都充分考虑各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等综合承载能力,坚持做规划考虑综合承载力,上项目不降低环保门槛,不为一时的经济指标而盲目开发、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使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
二、关于“海南菜篮子物价问题已经凸显,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系统研究解决”的建议
2016年以来,我省“菜篮子”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积极的成效。2016年,全省8个市县的10个基本蔬菜品种下半年较上半年均价出现回落,回落幅度较大的有三亚市、屯昌县、海口市,分别下降0.69元/斤、0.39元/斤、0.26元/斤。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10种基本蔬菜均价为2.7元/斤,同比下降27.2%、环比下降17.4%。从同比上看,三亚、海口、屯昌等市县降幅居前,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40.6%、35.3%、34.2%;从环比上看,降幅居前的市县为东方、临高、定安,分别较2016年第四季度下降28.7%、28.6%、21.6%。
一是制定措施,强化责任。现任省委书记刘赐贵同志在任省长时专门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出台了稳定菜价的十项措施,从生产、流通、监管、补贴等方面全面发力;紧接着,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暂行办法、季度督查方案,建立日有监测、月有简报、季有督查、年有考核的工作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县政府紧紧围绕“菜十条”,全力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责任制,创新思路,从生产、流通、补贴等环节全面发力,2017年春节期间全省“菜篮子”供给丰富,19种主要蔬菜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近1/3,个别品种降幅达80%,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是提高产购增量保障供给。2016年底,全省常年蔬菜基地保有面积15.1万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00.6%,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率为62%。全省全年常年蔬菜累计种植233.1万亩、同比增加9.4万亩,产量151.2万吨、同比增加5.9万吨,常年蔬菜自给率为71%。2016年,省商务厅与云南、广西等省区建立了蔬菜流通合作框架协议,各市县在省内外建立产销对接基地25.7万亩,其中,海口市建立岛外产销对接基地23.8万亩;三亚市建设365亩常年蔬菜应急调控基地,日均供应蔬菜超过5吨。保障了蔬菜市场品种丰富、供应不断档。
三是顺畅流通渠道降低成本。增加批发市场,降低流通成本。我省农批市场现有10个、日均交易量0.2万吨,其中公益性农批市场有6个、日均交易量575吨;全省农贸市场有440个、摊位59302个、日均交易量2162吨,其中公益性农贸市场有115个、摊位9482个、日均交易量968吨。开设平价网点,防控价格垄断。全省新建蔬菜销售平价网点1451个,全年供应平价菜6.8万吨,按每人一天一斤菜、一户三口人计算,每天有12.3万户家庭吃上平价菜。截止2017年5月,海口市社区平价菜店在营网点达243个,已覆盖海口建成区内21个街道、164个社区、291个300户以上小区;三亚市已有 4个公益性平价市场、19个大型超市平价蔬菜专营区、62个农贸市场摊位和15个社区平价蔬菜专营店,日均供应平价菜120吨,约占全市流通量的30%。
四是实施补贴保护百姓利益。2016年启动夏秋季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由财政补贴保费90%,降低蔬菜种植户市场风险。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临时价格补贴。2016年9-12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超过3%,我省启动物价联动机制,对全省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3323.6万元,受益群众188.63万人次,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2016年,各级政府共投入10.4亿元支持“菜篮子”建设(包括菜、肉、蛋、物价补贴等),用于扶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及生产补贴共4.7亿元。三亚市投入110万元建设365亩政府应急调控基地,对应急调运保基本蔬菜品种给予0.4元/斤的运费补贴,对调运蔬菜给予40%的冷库租赁补贴。五指山市、琼中县、屯昌县等国贫县、省贫县,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2016年分别投入818万元、300万元、300万元对农户种植叶菜给予生产补贴,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
五是加大市场监管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2016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9万人次,执法车辆3431辆次,检查各类农贸市场、超市、平价商店5334个次,约谈商家743个次,保证了市场公平公正。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安全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蔬菜批发市场增加抽检频次,全年抽检车辆1.7万台次,抽检瓜菜近30万吨,合格率99.63%,销毁不合格瓜菜18.6吨。派出食品流动检测车到农贸市场、超市、平价店、旅游景区等巡回抽检瓜菜32148批次,合格率99.81%。全省303个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室每天抽检至少10个瓜菜品种,做到“日检日示”。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以“菜十条”措施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落实,力争保持菜价稳定,维护百姓利益。1.严格落实《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精神,进一步修订《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办法》。采取实地调研和专项考核等形式每年对18个市县政府落实“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进行全面考核,强化责任落实,稳定“菜篮子”。
2.从今年4月份开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用一年时间对外省调入蔬菜的品种类别、产地环境、多发问题等进行分析排查,全面摸清安全状况,保证“菜篮子”质量。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胡佳明 6533745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