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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致公党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教育厅;  2017-03-2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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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
(B类)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0113号提案的答复B)

    

致公党海南省委会:

    在政协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建议(第0186号提案,我厅高度重视,深入调研,结合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与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点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2016年,我省印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生态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提升至促进生态省建设的战略高度,并对“十三五”期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作了总体部署。一年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年度推广任务超额完成。初步统计,2016年全省共推广新能源汽车2796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781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4辆、纯电动客车1702辆、纯电动专用车299辆,折算新能源标准车22116辆,超额完成全年度新能源标准车4100辆推广目标。截止2016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7063辆

(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截至2017年3月,全省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2座,各类充电桩2600个左右。其中,公共充电桩2000个、单位专用充电桩400个、私人充电桩200个。全省新能源汽车配建充电桩总量较2016年初增加2078个,车桩比由去年年初的8:1提升至目前的3:1左右,充电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已明显缓解。2016年底,海南电网在环岛高速公路和中线高速公路建成11个快充电站并投入商业运行,高速公路沿线平均65公里就配备一个充电站,打破了纯电动汽车仅能在市区行驶的制约,我省进入电动汽车环岛出行时代。

(三)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提速。在公务出行领域,省直三大办公区新能源汽车公务租赁试点项目顺利推进,已完成一期70个充电桩布点建设,并投放45辆海马纯电动汽车,于6月初进入试运行阶段,未来将逐步向省直各单位、各市县政府办公区推广。在公共交通领域,2016年我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共计645辆,其中纯电动公交车485辆,占比75.2%,超额完成国家和我省下达的50%的推广目标,海口、三亚、琼海、万宁等7个市县和洋浦开发区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推广目标。此外,2016年我省在旅游、通勤、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策划绿色出行项目,小二租车、车咖等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公司快速发展,累计投放各类纯电动汽车超过1000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发挥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形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合力。去年,我省建立由省长亲自担任召集人、分管副省长担任副召集人、各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确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工作任务。全省18个市县中,有16个市县建立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各项工作。

    (二)相关配套政策密集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环境日趋完善。2016年,根据《实施意见》总体部署,省工信、发改、交通、住建、商务、公安、物价、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多部门围绕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陆续出台了11项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备案要求、购车财政补贴标准,对全省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规划,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补贴要求、建筑物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简化规划审批程序;同时,制定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政策,对车辆公告一致性加强源头管控。目前,各市县相继出台本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广应用。

    (三)加强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和安全运行管控,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安全、稳妥开展。我省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销售机构的维修保养条件作为企业及车型准入的一项重要考察指标,省商务厅、工信厅先后3次对申请新能源汽车备案的企业进行现场勘验,指导企业加强维保网络建设,保障维修质量和安全。2016年我省共发布2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目录内56家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均建立了应急处理机制,并提供了动力电池回收方案,确保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保障落到实处。此外,根据国家要求,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海南发控、海南电网启动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已形成系统建设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

(一)以推广应用带动产业发展,培育全省汽车产业新增长极。今年,我省印发了《海南省低碳制造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明确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重点突破的发展领域。我省出台的《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也明确,对于我省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纯电动新车型,在满足国家公告要求和销售量指标的前提下,每款车型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奖励,旨在引导车企加大研发投入,带动产能提升。目前,已有康迪、宏远等纯电动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先后落户海口高新区,建成后将具备年产100000万辆纯电动乘用车和3000辆纯电动客车产能,将成为我省汽车产业新的增长点。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在智能网联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汽车轻量化材料等方面继续加大招商力度,进一步完善纯电动汽车产业连体系,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完善推广应用政策扶持体系。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标准逐年退坡,我省地方购车补贴资金也将相应减少,将会对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较大的影响。下一步,我省将加大补贴针对性,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在电池技术上创新,解决新能源汽车里程焦虑”等问题。同时,我厅将会同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差异化政策,在停车费减免、开票机动车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动力电池回收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不断增强消费者使用纯电动汽车的便捷性和经济性,培育消费市场。

)以充电桩规划和安装为重点,加快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我省已经出台《海南省电动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海南省电动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海南省电动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十三五”期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补贴进行了科学规划,明确了运营管理和补贴标准。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文件要求,规范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设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网络,构建完善规范的充电服务运营体系,保证充电设施安全高效运行。我省将加快高速公路直流充电桩的建设,提高快速充电效率同时,加快在住户小区、公共场站等公共区域建设交流充电专区,满足用户利用峰谷电价、错峰充电的需求。

)扩大电价政策适用范围。省物价局拟将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的峰谷电价政策执行范围从原用电容量100千伏及以上的的工业用户和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宾馆酒店用户大到所有用电户。相关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后于2016年8月按照程序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同时,分时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政策等也在制定过程中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目前,我省已有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亚理工职业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等7所高校开设相关专业,主要专业有车辆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等。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鼓励和支持高校通过校企合作、高校间合作、高校与科研院所合作等模式,建立人才培养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建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将新能源电动汽车相关基础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提高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的岗位匹配度,为加快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政策引导和宣传工作。坚持从生态建省的大局出发,加大宣传力度,做大舆论造势,让公众深刻认识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对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有着积极作用让公众广泛接受和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感谢您对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7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