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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海南省实施光伏发电精准扶贫工程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郑进方;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03-02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省扶贫办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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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实施光伏发电精准扶贫工程的建议
(B类)
琼扶办函〔2016〕197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353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郑进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海南省实施光伏发电精准扶贫工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务院扶贫办开展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安排
    2014年,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首先在河北、山西、安徽、甘肃、宁夏、青海等六个省(自治区)开展试点,探索光伏扶贫项目类型、商业模式、配套电网服务及营运管理责任主体等。2016年,国务院扶贫办结合试点经验,计划在16个省的471个国定贫困县(市)逐步推进(我省五指山市、白沙县在计划之内)。
    二、我省开展光伏发电扶贫工作计划
    (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由省政府牵头,省扶贫办、发改委、南方电网、合作银行等单位组成的光伏扶贫协调工作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为实施光伏扶贫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1.统筹谋划我省光伏扶贫工程;
    2.协调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实施中发生的问题;
    3.督导光伏扶贫工作开展。
    (二)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2016年内,选取5-6个县(市)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为全面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奠定基础。
    1.探索分布式、村级电站两种光伏发电扶贫模式;
    2.探索投资入股、收益分配等商业合作模式;
    3.探索质量与安全体系、营运及管理模式。
    (三)积极稳妥推进光伏扶贫工程。认真总结光伏扶贫试点经验,深入开展光伏扶贫工作调研,2017年,全省贫困地区推进光伏扶贫工程。
    1.举办培训班。学习掌握政策及工作程序,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
    2.工作调研。摸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产业经济、人口、能源、电力发展现状,能源消费、电网条件、贫困户居住场所太阳能资源和建设条件、荒山荒坡或农业设施土地利用资源和条件等,做好数据及信息统计。
    3.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省和县(市)编制光伏扶贫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拟建规模与布局、项目技术经济性、融资方案、运行维护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
    4.组织光伏扶贫工作开展。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明确项目类型、工程量、工作任务及贫困户年度实际收益,组织开展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我省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进展情况
    (一)组织观摩学习。4月18日至20日,由省扶贫办分管领导牵头,省扶贫办开发指导处、省发改委及白沙县、临高县、儋州市、东方市、五指山市等五县(市)扶贫办各一名领导参加,一行10人,赴山西省观摩学习。认真听取山西省扶贫办、天镇县扶贫办在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中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工作程序、建设规模与布局、项目技术经济性、融资方案、运行维护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等方面的做法与经验。
    (二)开展宣传辅导。5月18日-19日,组织全省贫困村的党员和致富能人共101人举办培训班,开展光伏发电扶贫宣传,就光伏知识及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进行辅导。
    (三)组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省发改委牵头,会同扶贫部门,在五指山市、白沙县组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探索以市(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光伏发电扶贫工程。
    (四)谋划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省扶贫办拟制光伏发电扶贫试点工作方案,计划2016年在五指山等六个市(县)开展光伏发电扶贫工作试点,力争年内发电上网。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扶贫办开发处 陈宝洲 65300207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