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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尽快推进我省国地税综合办税服务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卞高强;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    2016-03-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地税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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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海南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63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卞高强委员:
    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您的提案《关于尽快推进我省国地税综合办税服务的建议》(第0163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地税“进一家门,办两家税”和“互派互设,形成合力”工作
    为有效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提高办税服务效能、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我局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6〕42号)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为指导思想,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为目标,积极推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共建。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办税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跑多次”的问题。目前我省国税、地税系统根据各市县区局现有办税服务厅的面积和窗口设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对方的办税服务厅设置办税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派驻窗口和工作人员负责办理派出单位的税收业务,并接受所驻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截至目前,全省19个市县区都已实现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合作,合作窗口176个,其中7个市县区开设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12个市县区实现国地税互相派驻窗口114个;19个市县区实现进驻政务中心设置国地税共建窗口41个。通过优化和整合国税、地税双方资源,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开启了国地税互动合作新常态。尤其是在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的关键时期,以“一切为了营改增、一切服从营改增、一切服务营改增”为原则,全程做好税前、税中、税后“三点一线”的营改增工作,确保宣传咨询精准到位、办税服务井然有序、权益保护及时有效,努力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办税服务厅是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的“主阵地”。围绕办税服务厅“清堵保畅”,提高办税质效,真正做到消除纳税人办税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通过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通过共建办税服务厅和增加服务窗口,规划好办税服务厅通办窗口的设置,完备计算机、税控设备等硬件设备配置,确保国地税业务无缝衔接,让纳税人的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切实满足纳税人“营改增”业务办理需求,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理业务两头跑的问题,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此次营改增涉及多个重要时点,包括5月1日要开出票、6月份首个申报期、7月份简并征期纳税人首次申报等,我局已通过省局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海南地税微信公众平台、税企QQ、电话、短信、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提醒试点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履行好纳税申报义务。做好部分增值税委托代征工作,明确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房屋缴纳增值税委托地税征收,根据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实时做好窗口调度工作,均衡各窗口业务量,坚决避免共建办税服务厅内出现各窗口业务量畸轻畸重的情况,最大限度发挥好窗口资源的效能,减少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确保打通“营改增”落地“最后一公里”,对接好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分”。
    二、关于“发挥优势,信息共享”工作
    在信息高度聚合方面,2015年10月,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实现了国、地联合设立登记信息一次采集,此外,我局已制发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第三方涉税信息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琼地税发〔2016〕23号),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和《海南省涉税信息传递办法》,加强了第三方涉税信息管理,提高了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三、关于“压缩行管,充实一线”工作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优化税务系统编制结构,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调整完善地税征管职责相匹配、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征管力量向征管一线倾斜。税源规模较小的地区,按照便利纳税人、集约化征管的要求,适度整合征管力量。
    感谢您对税收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国税局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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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163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卞高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推进我省国地税综合办税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家门,办两家税”。全省各市、县国税局、地税局积极推进联合办税服务厅建设,通过深度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联合办税服务,基本实现了办税业务“一厅通办”。目前,我省21个市县共建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27个,每个市县均设有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可满足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税”的需求。
    二、关于“互派互设,形成合力”。目前,全省21个市县的国税局、地税局均在办税服务厅互派工作人员。同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全省“一窗一人一机”办税业务模式,即除二手房代征代开发票和社保缴费外,纳税人可在任意窗口通办国地税所有业务。截至7月底,全省已开展“一窗一人一机”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有7个,共设“一窗一人一机”通办业务窗口59个。目前,省国税局、地税局正在按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这项工作,争取尽早实现全省办税服务从“一厅通办”到“一窗通办”的跨越,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三、关于“发挥优势,信息共享”。我省国税局、地税局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税务专网,实现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等信息共享,通过充分挖掘利用共享数据,促进了双方税收征管能力的提升。金税三期在全省同时上线后,全省国地税系统在网络互通的基础上,通过核心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2016年上半年,累计共享涉税信息3620830条。同时两局正积极推动开发全省涉税信息交换平台,以便全方位地采集有关涉税信息。
    四、关于“压缩行管,充实一线”。省国税局积极改进行政管理编制管理。截至2015年底,各市县局在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人员合计1136人,占总人数的62.4%。此外,还通过将新招录公务员充实到办税服务厅、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征管和服务力量。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深改办;联系人及电话:马兆妍,0898—6653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