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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南省创新创业环境的建议
提 案 者: [民主党派] 民盟海南省委会;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省地方税务局;  2016-03-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人社厅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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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南省创新创业环境的建议
(B类)

   
   
    琼人社提案建议答复〔2016〕第15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06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分类:B)
   
   
    民盟海南省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南省创新创业环境的
    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方面所做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省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省人社厅认真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出台了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认真落实税收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组织实施创业大赛;省教育厅加快人才体制培养改革,强化创业创新教育;省地税局简化股权变更登记,调整涉税审查流程。在创业倍增效应的带动下,全省就业情况好于预期,2015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9%。
    (一)落实资金投入,扶持创建创业孵化基地。2012年以来,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扶持各市县和部分大中专院校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各市县和各院校也积极开展毕业生创业工作,如海口市新华南信息产业园等产业园积极开展创业孵化服务,文昌市等市县建成了面向各类劳动者的创业孵化基地,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政法学院等院校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初见成效。2016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创业孵化基地以奖代补办法,根据基地的孵化成果进行奖励,提高了创业孵化基地积极投身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二)积极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和创业大赛。2013年以来,全省每年为6000名多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高了劳动者的创业能力。2011年以来,省人社厅每年都会同团省委、省财政厅举办海南省创业大赛,取得良好的反响。据统计,自创业大赛开展以来,累计有200多个项目成功落地。2015年,我们组建了一支由企业家和各方面专业人士组成的创业指导服务专家队伍,对创业大赛进行全程指导,邀请企业家到全省各高校开展创业巡讲,受到广大院校和师生的好评。
    (三)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打通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课程。鼓励学生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成果可适当转化为课程学分。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视频公开课、慕课、微课等在线开放课程。
    (四)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一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服务方向,根据新的高职高专、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专业博士、专业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融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定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在2017年以前完成制定并实施新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二是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制定《海南省十二大重点产业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和《海南省十二大重点产业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并成立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联盟,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和国际合作的多种办学模式;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我省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
    (五)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加强推进高校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平台的共建共享。到2020年,全省建设30个省级特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力争在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建立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成全省高校实践教学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到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达到1000个、省级项目达到2000个、校级项目达到4000个,覆盖学生不低于5万人。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沙龙、创客空间,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力争至2020年,每所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民办本科高校和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他高职院校要有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0个、创业示范基地30个、科技创业实习基地30个。
    (六)优化税务服务,改善营商环境。一是建立更简化的股权变更登记制度。我省2016年下发了《关于停止实施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制度的通知》,该文件已明确废止股权变更的税源监控前置程序,加大简化了股权变更的运转流程。二是调整优化企业迁址过程中的涉税审查流程。当企业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机关的,须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该业务办结方式为限时办结(地税部门已对该业务进行规范)。
    二、下一步继续优化我省创新创业环境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借鉴,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优化我省创新创业环境。
    (一)全方位落实推动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2015年4月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做好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很多具体政策。下一步,我厅将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就业创业政策和资金的全方面落实。
    (二)构建劳动者创业帮扶体系。强化创业教育,积极创建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实施创业培训,认真开展创业大赛,为劳动者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不断完善以创业培训、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小额贷款为重要内容的“五位一体”的创业帮扶体系。
    (三)认真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周活动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通过组织活动帮助劳动者实现创业。
    (四)优化税务服务,积极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积极协调地税、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切实为毕业生解决资金不足的难题。
    感谢您对我省创新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 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刘小俊,65200865;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