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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建立海南医疗短缺药品储备中心,为卫生应急服务提供强大保障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杨少林;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03-11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工信厅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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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协海南省第六届第四次会议第0031号提案的答复(B)
(B类)
尊敬的杨少林委员:
    您在省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海南医疗短缺药品储备中心,为卫生应急服务提供强大保障的建议》(第0031号),我厅经认真研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医药产业基本情况
    2015年全省63家医药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50.01亿,实现利润总额18.58亿元。中成药类总产值约17亿元,约占总产值的11%。全国医药百强企业1家,产值超过10亿元的4家,过亿元的33家。应交增值税8.72亿元,应交所得税2.35亿元。全省医药工业从业人数约2万人。
    二、我省积极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投入。2016年省级财政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5亿元,比上年增加3.44亿元,增长14.2%,高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增幅6.2个百分点。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财政统筹资金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省级财政安排3.32亿元,用于提升我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能力建设;安排医药产业资金2000万元,用于扶持本省医药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关于建立海南省医疗短缺药品储备中心
    根据国务院、工信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海南省医疗短缺药品储备中心是件利民的好事,可以较好地解决医疗机构在遇到抢救中毒等病人急需特效药品时,难以找到急需药品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医药储备管理工作通知》(国发〔1997〕2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我厅正在起草《海南省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强海南短缺药品(包括医疗器械)储备管理,确保在发生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时药品、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维护社会稳定。该《管理办法》涉及建立海南省医疗短缺药品储备中心、储备资金管理及使用、管理制度、短缺药品品种等方面内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将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省财政等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医药行业等单位意见后报省政府审定。
    衷心感谢您对海南医疗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消费品工业处 黄华星 联系电话:6535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