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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充分发挥邮轮异地办证作用和效果的建议
提 案 者: [委员]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省公安厅;    2015-03-09
 
承办单位答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公安厅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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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邮轮异地办证作用和效果的建议
(B类)
琼公函〔2015〕618号
    对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166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分类:B)
   
    曾宪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邮轮异地办证作用和效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身份证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旅客可随到随办的建议
    2013年1月,中组部、公安部等14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据《意见》精神,研究制定了《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对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的审批签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六条第四款要求:“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因此,这一人群不能仅凭身份证随到随办出入境通行证。另外,我厅出入境管理局在制定现行办证操作规范时,多次组织边境旅游经营旅行社、邮轮公司等单位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一致认为凭身份证随到随办出入境通行证无法确保游客按时登船。鉴于上述原因,目前,您建议用身份证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的旅客随到随办的条件不成熟。另外,由于公安机关创设了“面见后置”的便利措施,即游客可先委托旅行社提交身份资料和照片办好出入境通行证,在登船前到办证窗口领取证件时再完成面见程序,办证过程已经丝毫不影响游客参加邮轮边境旅游。
    二、关于将边境游出入境通行证重新设计成卡片样式的建议
    出入境证件电子化是大趋势,从2012年开始,公安部先后推出了电子护照、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卡式)、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但边境游出入境通行证因其使用范围小、电子化成本过高,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至今未将出入境通行证电子版列入计划。相反,由于边境游专用出入境通行证基本上只使用一次,为节约成本,我厅拟向公安部提出将其由“本式”简化为“单页纸式”的建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委员意见征询表
   
   
   
   
   
   
   
   
   
    海南省公安厅
    2015年7月8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
    联系单位;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联系人:张新宇
    联系电话:68580607